乡土中国的解体与研究者的责任
20世纪初叶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经历了激烈的和持续不断的变迁过程,围绕着土地制度的几度革更,农民的命运一直处于被时代翻弄的状况。在这个过程中,国家权力的触角不断渗透进乡土社会的各个角落,农民也一次又一次地被卷入到各种名目的社会动员之中。虽然那种以“族田”、小农生产、士绅权威和宗族血缘纽带等基本要素构成的传统乡土社会,很早以来便已踏上了趋于解体的道路,虽然农民被以各种方式日益裹挟进一个现代国家努力迈向现代化的潮流之中,但截至目前,农民依然没能真正掌握自己的命运,他们甚至还没有成为完全意义上的现代国家的公民。
20多年前的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使农民获得了土地使用权和初步温饱;接下来的“民工潮”则充分表现出农民对非农就业的渴望,其季节性和大规模的反复出现,突出地反映了农民寻求富裕之路的巨大努力和他们的许多无奈。就在这个当前依然持续性地展开着的社会变动过程中,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他们对土地的认知,其小农生计模式,无一不在发生着悄然而又深刻的变化。背井离乡的民工们比起父辈确实是极大地扩展了视野,同时,他们对土地的情感也变得空前复杂了,既有对土地权益的进一步渴望,也有离土离乡,不再为土地所束缚的强烈愿望。尽管土地在农民家庭生计中的重要性似乎有所下降,但其对于农业发展、农村富裕和农民利益的重要性却在与日俱增。中国各地出现的多种多样的城镇化或都市化模式及其实践,使为数众多的农民渐渐地转换为城镇型的生活方式,也使农地的“非农化”和“商品化”过程呈现日益明显的发展态势。但由于有关农村土地产权的很多基本问题尚未彻底澄清,所以,在一个时期内,问题丛生的混乱局面也就在所难免。
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的农村变革,虽说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改革的逻辑却很简单,起点也不是很高,无非就是先设法让农民吃饱肚子,甚至就连这点改革当初也还经过了“姓社还是姓资”之类的争论。眼下,改革固然也有进展,但我们距离那个起点其实并没有走到多远。农村“两权分离”的统分结合体制不断在实践中出现破绽;土地产权主体依然模糊不清;“30年不变”的土地延包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在农民手中只有土地使用权和“两权分离”的前提下,土地的市场化流转是否真有可能;下一步农村土地改革的方向又该如何明确等等,中国农村社会里围绕土地问题的纠葛和矛盾依然频发而又尖锐。
诚如费孝通教授在《禄村农田》里指出的那样,在农村,土地制度实际上是广大农民利用农田而发生的“一套社会关系”,土地制度的形态可以反映一个地方农村的整个经济状况或处境,因此,它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眼下,现实生活里农民面临的新问题还在日益增多。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长期离乡人员之闲置土地的再利用问题,乡镇企业发展和小城镇建设过程中农民的身份认同问题,都市化和工业化过程中农民的文化适应性问题,现阶段城乡差距背景下保护农民利益和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农业的产业化、技术化和现代化趋势下农民的职业再教育问题,土地的有偿使用制度化及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交易问题等等。显然,研究农村土地问题时,不能也不应把它和其它农村问题隔离开来考虑。
在漫长的历史上,中国始终以农立国,曾创造了很了不起的农耕文明,并形成了“重农”的文化传统。在当前人均耕地占有量日益减少,农业生态环境不断恶化,“谷贱伤农”导致厌农情绪,城乡差距依旧;农村仍有为数众多的贫困人口;农民收入的增长速度有限;农村都市化和工业化进程无法一蹴而就;甚至还不断被质疑中国能否养活13亿人口的情形下,再考虑到加盟WTO将给中国农业带来的压力和机遇,应该说无论怎样重视“三农”问题都不过分。中国要实现人民幸福和国家富强的“小康社会”,就必须解决好“三农”问题,否则,“小康社会”就是一句空话。面对如此严峻和众多的“三农”问题,真正关心中国命运,关心人民疾苦,抱有对人类尊严和道义之终极关怀的研究者,是不能熟视无睹的。
眼下有一种见解认为,农业现代化必然要求调整现行土地政策,实现集约化或“规模经营”,比如说大量的科技投入就是在农户个体经营基础上很难实现的。对这种意见,我想提醒说,我们永远也不应忘记以前为了意识形态背景的乌托邦式实验(例如,人民公社),而以农民利益为代价所带来的惨痛教训。即便是以“农业现代化”的名义,也不应把农民的权益再次作为试验品。如果再次以行政手段强行推动规模经营或某种农地合作制度,将可能是危险和代价高昂的。我倾向于认为,除了对“现代化”的盲目崇拜外,上述见解其实还可能内含着对“小农”经济之前途的多少具有意识形态背景的偏见。
实际上,农业现代化未必一定得集约化,对农业的高科技投入也未必一定要以土地的规模经营为前提,甚至土地私有制也未必一定会导致土地兼并和使农民重陷贫困。仅以东亚的日本、韩国与台湾等国家和地区的土地制度及其改革实践的历史与现实状况来看,就有很多值得中国大陆借鉴之处。在上述国家和地区,土地私有制不仅没有带来恶性兼并问题,反而使农民实现了均富;同时,是在小农经济模式的基础上,而不是在所谓“集约化”基础上实现了农业现代化。
关心“三农”问题的研究者应基于自己的学术良知,睁大眼睛看世界、看事实、看基层、看人民,而不是看书本、看政策条文、看上面的意思。中国的“三农”问题不会在一夜之间烟消云散,中国农村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改革也将会继续进行下去。有良知的研究者应该充分地意识到自己的责任,竭力为农村的父老乡亲鼓吹与呼吁。
[1]本文系笔者为朱冬亮博士的著作《社会变迁中的村级土地制度――闽西北将乐县安仁乡个案研究》
(厦门大学出版社,2003年4月)一书撰写的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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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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