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逝世之前:有别于宗教的礼仪
关于巴厘人的斗鸡,格尔兹说:
斗鸡就是这样一种使各类日常生活经历得以聚集的事物,暂且抛开生活仅作为“一场游戏”和重新连接成“不仅仅是一场游戏”不谈,斗鸡实施并由此创造出比典型的或普遍的更好的,可以称为范式的人类事物——它告诉我们的与其说是正在发生的事,不如说如果把生活作为艺术并且可以塑造《马可白》和《大卫·科波菲尔》那样根据感情类型去随意地形塑它时,将会发生的事。16
为了达到“基本”层次,人类学家仰赖所谓“简单社会”的研究,他们越来越普遍地运用“仪式”概念,来涵盖包括在古代中国人看来有别于礼仪的斗鸡。17
然而,中国的“礼仪”一词听起来实在不同于“仪式”。礼仪作为特殊的仪式,带有贵族意味,与人类学家描绘的“原始风味”相去甚远。“礼仪”所代表的,既是原始的延续,又是与它的断裂。“礼仪”是部落社会向国家社会转变的成果,这个转变一般称为“文明的起源”。在许多地区,早期文明的进程中社会复杂化的步骤走得太快,表现极其激烈。而身居近代国家文明如此强大的近代世界中,西方人类学家选择“以礼为法”,以异乡的仪式来反思故乡的“宗教”,其背景恰在于,冲突主义的世界观是他们所处的文明的支配观念。在古代中国,文明的起源表现得比较平顺。人们常说,中国文明的发生,具有独特的绵延性。18这个绵延性何以可能?礼仪在中国文明的发生过程中所起的“古为今用”的作用,不可忽视。
古人对于礼仪衍生进程有比较丰富的描述;司马迁《史记》中的“礼书”,是其中一个范例。对于礼仪从上古到汉武帝时的演变,司马迁说了如下几段话:
……余至大行礼官,观三代损益,乃知缘人情而制礼,依人性而作仪,其所由来尚矣。
……周衰,礼废乐坏,大小相逾,管仲之家,兼备三归。循法守正者见侮于世,奢溢僭差者谓之显荣。自子夏,门人之高弟也,犹云“出见纷华盛丽而说,入闻夫子之道而乐,二者心战,未能自决”,而况中庸以下,渐渍于失教,被服于成俗乎?孔子曰“必也正名”,于卫所居不合。仲尼没后,受业之徒沈湮而不举,或适齐、楚,或入河海,岂不痛哉!
至秦有天下,悉内六国礼仪,采择其善,虽不合圣制,其尊君抑臣,朝廷济济,依古以来。至于高祖,光有四海,叔孙通颇有所增益减损,大抵皆袭秦故。自天子称号,下至佐僚及宫室官名,少所变改。孝文即位,有司议欲定仪礼,孝文好道家之学,以为繁礼饰貌,无益于治,躬化谓何耳?故罢去之。孝景时,御史大夫晁错明于世务刑名,数干谏孝景曰:“诸侯藩辅,臣子一例,古今之制也。今大国专治异政,不禀京师,恐不可传后。”孝景用其计,而六国畔逆,以错首名,天子诛错以解难。事在《袁盎》语中。是后官者养交安禄而已,莫敢复议。
今上即位,招致儒术之士,令共定仪,十余年不就。或言古者太平,万民和喜,瑞应辨至,乃采风俗,定制作。上闻之,制诏御史曰:“盖受命而王,各有所由兴,殊路而同归,谓因民而作,追俗为制也。议者咸称太古,百姓何望?汉亦一家之事,典法不传,谓子孙何?化隆者闳博,治浅者褊狭,可不勉与!”乃以太初之元改正朔,易服色,封太山,定宗庙百官之仪,以为典常,垂之于后云。19
也就是根据司马迁的上面几段文字,我们认识到,从上古到秦汉,礼仪制度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的变化:
1. 夏、商、周三代按照人情与人性制定礼仪制度,为的是诱导人们知仁义,以等级来区分不同的人,使上至君臣,下至黎民百姓,在衣食住行、婚丧嫁娶方面事事皆有适宜之度,以此来统一天下人的意识,整齐人心。
2. 周朝衰落后,礼乐制度破坏了,出现了等级身份的象征混乱的情况,人们争着奢侈逾制。儒家在礼乐制度破坏后想改变局面,“克己复礼”,却没有成功。
3. 秦统一天下,收罗六国礼仪,选择了合适的来用,创造了自己的礼仪制度。到了汉代,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汉高祖光复四海,拥有天下,接受儒者叔孙通的建议,增损秦制,制定了汉代制度。到了孝文帝时,出现重定礼仪制度的建议,皇帝喜爱道家学说,认定繁琐的礼节无益于天下治乱,没有采纳。到孝景帝时,晁错建议削弱诸侯,取消“封建”,后来导致六国叛乱,天子不得己,杀晁错以解危难。汉武帝即位后,招纳儒学人才,制定礼仪制度,搞了十余年,没有成功。有人建议,礼仪制度要以感应上天为前提才可能建立。汉武帝才下诏书,以“太初”为元年改定历法,变易服色,封祭泰山,制定宗庙、百官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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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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