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味》:“雚水之鱼,名曰鳐,其状若鲤而有翼,常从西海夜飞,游于东海。”
《西山经》:“又西百八十里,曰泰器之山。观水出焉,西流注于流沙。是多文鳐鱼,状如鲤鱼,鱼身而鸟翼,苍文而白首赤喙,常行西海,游于东海,以夜飞。其音如鸾鸡,其味酸甘,食之已狂,见则天下大穰。”郝疏以“观水”、“文鳐鱼”即《本味》之“萑水”、“鳐”。
(四)《本味》:“菜之美者,昆仑之苹。”
《西山经》:“西南四百里,日昆仑之丘……有草焉,名日黄草,其状如葵,其味如葱,食之已劳。”郭璞即引《本味》文以作注,可知郭氏以“黄草”即《本味》之“苹”。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于“黄”字下云:“黄、苹古今字”,亦可知二者实一。
(五)《本味》:“和之美者:阳朴之姜,招摇之桂。”
《南山经》:“《南山经》之首曰昔隹山。其首曰招摇之山,临于西海之上,多桂。”郭璞即引《本味》文以作注,可知二者为一。
(六)《本味》:“水之美者:……沮江之丘,名曰摇水。”
《西山经》:“又西三百二十里,曰槐江之山……爰有淫水,其清洛洛。”槐江之山,郝疏:“《吕氏春秋·本味篇》云:‘水之美者,沮江之丘,名曰摇水。’疑沮江即槐江。”爰有淫水,其清洛洛,郭注:“水留下之貌也。淫音遥也。”郝疏:“陶潜《读山海经诗》云‘落落清瑶流’,是洛洛本作落落,淫本作瑶,皆假借声类之字。陈寿祺曰:‘淫无遥音,经文淫字必传写之讹。’当是也。瑶水即瑶池,《史记·大宛传》赞云:‘《禹本纪》言昆仑上有醴泉、瑶池’,《穆天子传》云:‘西王母觞天子于瑶池’是也。《吕氏春秋·本味篇》又作‘摇水’,并古字通用。郭注‘留’当为溜或流字。”淫水,《四部丛刊》本、毕沅校本、《百子全书》本《山海经》并作滛水,淫当为潘字之形讹,犹如《方言》卷十:“女、惕,游也。”戴震注:“娼多讹作娌,曹毅之本不误。”堪为之比。潘、瑶、摇并音近字通。可知“媱槐江之山”、“淫(潘)水”即《本味》之“沮江之丘”、“摇水”。
(七)《本味》:“水之美者:……高泉之山,其上有涌泉焉,冀州之原。”
《中山经》:“又东南五十里,日高前之山。其上有水焉,甚寒而清,帝台之浆也,饮之者不心痛。”郝疏:“《吕氏春秋·本味篇》云:‘水之美者,高泉之山,其上有涌泉焉。’即此。泉、前声同也。”《左传·昭公二十二年》:“晋箕遗、乐征、右行诡济师,取前城。”《水经注·伊水》引服虔云:“前读为泉,周地也。”可为郝说之证。
(八)《本味》:“果之美者:沙棠之实。”高诱注:“沙棠,木名也。昆仑山有之。”
《西山经》:“西南四百里,日昆仑之丘……有木焉,其状如棠,黄华赤实,其味如李而无核,名日沙棠,可以御水,食之使人不溺。”郭璞亦引《本味》文作注,可知二者实一。
《山经》为《吕氏春秋·本味》所称引者,几乎遍及《山经》各篇,因此,《山经》成书至迟应在《吕氏春秋》之前。换言之,其下限当为战国末年。
综合诸家所论,我们认为袁珂先生之说最为可取。只是袁先生以为《海内经》四篇成于汉代初年,未免下推过晚。
张永言先生《训诂学简论》在论及《尔雅》采自书本的材料时说:“《释水》云‘河出昆仑虚’,此取《山海经》之文也。”并于此下作注云:“《山海经·海内西经》:‘海内昆仑之虚,在西北帝之下都。’《水经注·河水一》引《山海经》:‘昆仑墟在西北,河水出其东北隅。’”《尔雅·释水》此条采自《海内西经》,而《尔雅》的成书年代,据何九盈先生的看法,是战国末年,则《海内西经》犹在此前。
无独有偶,《吕氏春秋·本味》所谓:“水之美者:三危之露,昆仑之井”,实亦本之于《海内西经》之文。《海内西经》:“海内昆仑之虚……面有九井,以玉为槛。”郝疏即引《本味》作注,可知二者实一。因此,《海内西经》当在《吕氏春秋》之前。
虽然我们未能遍考《海内经》四篇被称引的情况,但从《尔雅》、《吕氏春秋》已经称引其中的《海内西经》来看,似亦足以说明《海内经》四篇成书的下限当为战国末年。
上面我们对《山海经》的作时作了考察,知道《山海经》并非一时之作。其上限当是战国初年或中年,下限当是战国末年。要之,《山海经》为先秦文献,可无疑矣。虽然《山海经》在流传过程中,可能有后人的踵事增华,这在其他先秦文献中,亦不鲜见,但正如《颜氏家训》卷6《书证》所云:“或问:‘《山海经》,夏禹及益所记,而有长沙、零陵、桂阳、诸暨,如此郡县不少,以为何也?’答曰:‘史之阙文,为日久矣;加复秦人灭学,董卓焚书,典籍错乱,非止于此。……皆由后人所羼,非本文也。”颜之推以为“长沙”等地名为“后人所羼,非本文也”,甚是。长沙、零陵见于《海内经》:“南方苍梧之丘,苍梧之渊,其中有九嶷山,舜之所葬,在长沙零陵界中。”“在长沙零陵界中”一句,蒙文通、袁珂先生并以为是后人释语羼人经文者。又《逸周书·王会解》:“路人大竹,长沙鳖”,可见长沙本为先秦地名。诸暨不见于今本《山海经》,徐鲲云:“‘诸暨’当为‘余暨’,《海内东经》云:‘浙江出三天子都,在其东,在闽西北人海,余暨南。’”实际上,桂阳、余暨皆见于《海内东经》末尾“岷三江首”以下一段文字。这段文字与全书体例颇多不合,毕沅云:“自‘岷三江首’已下,疑《水经》也。《隋书·经籍志》云:‘《水经》二卷3,郭璞注。’《旧唐书·经籍志》云:‘《水经》二卷,郭璞撰。’此《水经》,隋、唐二志皆次在《山海经》后,又是郭注,当即此也。”毕说甚是,袁珂先生亦从之,则此段文字为羼入的郭注《水经》,可无疑矣。由此可见,《颜氏家训·书证》所谓“长沙”等地名皆为后人羼入之文,亦可见颜氏所论极是。因此,《山海经》纵有后人羼入之文,仍无妨其为先秦文献。(附记:谨以此文纪念袁珂先生诞辰90周年。)
(原文载于《中华文化论坛》2006年第04期)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文章来源:中国文学网 【本文责编:王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