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治学的初期,董作宾着力于考古和方言的研究。在《看见她》的研究中,他借助于方言和风俗等比较的方法,对各地不同属系的《看见她》文本所做的考订和对错讹的辨伪,其功夫是很深厚的。除了字句词段的考证本身而外,他还从考订和比较中,得出了一些意想不到的收获。比如他在进行“段”的考订时,把歌谣分成五个段落(相当于故事中的“母题”或“情节单元”):(1)因物起兴;(2)到丈人家;(3)招待情形,(4)看见她了;(5)非娶不可。根据这五个段落逐个地对他所掌握的45首歌谣进行分析,从分析中得到的信息是:在全部5个段落(母题或情节单元)中,惟第2(到丈人家)和4(看见她)这两个段落(母题或情节单元)最为重要,每一首歌谣都具备这两个情节。这两个情节是本题的“精华”,而“起兴”、“招待”都不重要,有些歌谣甚至把“要娶”这个情节也给遗漏了。他写道:
第1段有的很长(南通6句),有的很短(南阳2句),有的简直不要了(三原等处)。第2段因何而去,颇有些形形色色。第3段招待情形,唱的人可以随口改去,有些是大姨子(陕西),有些是大嫂子(三原),有的是大舅媳妇(晋城),大舅官(南阳),大舅子(河北),大妗子(铜山),舅子(柠晋),山东的泰安莱芜,却又加倍了,生添了三舅子、四舅子两个招待员,江华的舅嫂,到威海卫又成舅母了,每一变更便多多带点地方的色彩。南京一系竟把这段完全删掉,这也足见它们的特点。第4段是全题的主脑,所以无论哪一首都有,不过形式各有不同。看见她的装束、容貌、衣饰因地而异,叙述也各有繁简。最怪的是威海卫(甲)和莱阳的两首,独他们看见是丑的,并且发下宏誓大愿,是“打十辈子光棍也不娶她”了。第5段普通是表示非娶不可的意思,以“卖田卖地要娶她”为最多。有的把尾巴变化了,有的附加了句子,有的竟附会上另外一首歌谣。像完县的两首,因为传来的是不娶便要上吊吊死(唐县),就接连上姑娘吊孝的另一首歌。[20]
董作宾在研究《看见她》时考订的方法,得到了包括胡适在内的同时代人的赞扬,同时也为中国的家乡歌谣学的建设做出了范例、打下了基础。可惜,这个好(“求真”)的学术传统,到了后来就被轻易地放弃了,甚至发展到了容许那些不懂装懂的半瓶醋的小文人们对民间的歌谣随便乱改的地步,为中国的歌谣学(大而言之中国民俗学)长期处于无法建立起科学体系和学术规范埋下了隐患。
综合研究模式的尝试
董作宾写道:“一个母题,随各处的情形而字句必有变化,变化之处,就是地方的色彩,也就是我们采风问俗的师资。所以歌谣中一字一句的异同,甚至于别字和讹误,在研究者视之都是极贵重的东西。从歌谣中得来的各地风俗,才是真确的材料,因为它是一点点从民众的口中贡献出来的。像本题一首寥寥百余字,到一地方就染了一层深深的颜色,以前他处的颜色,同时慢慢的退却。”这段话,非常简练地表述了他所建构的歌谣研究综合模式的学术理念:在研究方法上,《看见她》的研究,远远超出了文艺学的畛域,而是从文艺的比较品评中,旁及了和发现了民俗和方言是怎样成为一个具体的作品的不可分割的构成部分,并因此而显示出地方色彩的差异。
(一)歌谣是民俗中的重要分子
关于歌谣《看见她》中所表现的风俗,作者将其归纳为四个节目:女子的妆束、婚姻的状况、待客的情形、器用的一斑。他列举了北京、南京、直隶、河北、山东、山西、陕西、成都、湖北、湖南、南阳、绩溪等12个地区(区域)每地一首,加以排比,从中见出各地的衣饰、婚俗、待客、器用的描述,都因其风俗的不同,而显示出各自的独特韵味。如北京(参用武清)的这首说:
脸儿大大的四方白净净的,长得赛似银盘;头发黑黝黝的梳了个大辫子;上身穿一件月白色缎子小棉袄,掐着“狗牙”的边儿,缀着银疙瘩似的纽扣儿;下身中衣是青缎子做的,裤筒紧紧扎着;脚上穿的一双小红鞋儿那有三寸!刚刚只是二寸八分,鞋面上还绣着喇叭花呢。
而直隶(参用唐、完、赵、高阳、宁晋各县)的一首:
漆黑的头发有了一大拤,鲜红的头绳把它没根扎着;有时改了妆,梳了一个大抓家,倒插些鲜花;粉头花似的脸儿,是官粉檫的;唇是红的;牙是白的;手儿也同面疙瘩一样的白;浑身全是绸衣:上穿绿衫,下穿红裤;小脚和针锥把似的,穿的是木底子鞋,还带着绒尖儿。
衣饰是风俗的内容之一。将北京的一首,与近邻的直隶的一首,两相对照,可以见出,对女子衣饰、妆束、头饰、化妆的描写,其形态、其用语、其审美、其风习,多有不同。同一个母题的《看见她》中的“她”,因其妆束的不同而显得仪态万方,民间作者的多才多艺和体验洞察能力,不能不叫人惊叹。正如作者所说的:“这一段叙述本是小学生眼中标准的未婚妻,其实可以说是该地方女子衣饰容貌的一个具体写真,也可以说是民俗文学家理想中的美人。这种风习最近须在清初或清末(?),与民国以来的风俗习惯,已有不同,若想知道彼时的情形,舍此无由。”作为民俗的载体,歌谣因其所载之旧日风习,而成为文化史、民俗史的重要材料。
12个地区的《看见她》文本,都众口一词地描绘了从晚清到民国这段时期里农村流行的婚姻状态,即婚制、婚俗:
(1)早婚。从各地歌谣中所说的“小儿童”(南阳:小儿童,放白马,/一放,放到丈人家。/丈人没在屋,/舅官出来拢住马。/大马栓到梧桐树,/小马栓到栀子花。/剩下鞭子没处挂,挂到小姐绣楼ㄉㄧㄚ。——白启明搜集)、“小花孩”(河北—乙:小花孩,骑花马,/花马不走使鞭打,/一走,走到丈人家。/大舅子出来接着鞭,/二舅子出来拢住马。/大姨子扯,二姨子拉,/羞羞答答到她家,/大马栓在梧桐树,/小马栓在后园一枝花,/马鞭挂在小姐楼底下,/隔着簿帘望见她:/梳头油,带翠花,/脸上又使官粉檫,/再等三年不来娶,/老了莲蓬谢了花。——刘枝搜集)、“小相公”(汉阳—乙:小相公,骑白马,/一骑,骑到丈家,/扯的扯,拉的拉,/拉到堂屋坐一下。/格子帘,格子纱,/不是舅妈就是她。——周敏仲搜集)、“小学生”(南京:东边来了个小学生:/辫子拖到脚后跟,/骑花马,坐花轿,走到丈人家,/丈人丈母不在家,/帘背后看见她:/金簪子,玉耳挖。/雪白脸,淀粉檫;/雪白手,银指甲;/梳了个元宝头,/戴了一头好翠花;/大红棉袄绣兰花,/天青背心蝴蝶花。/我回家,告诉妈:卖田卖地来娶她;洋钻手圈就是他!——胡适之搜集),可以看出,主人公都是很小年纪的少年。至于大相公(绩溪)、张相公(成都),或者年龄稍长,但都是预约婚姻,与儿童定婚娶亲是一样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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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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