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社会人类学的中国研究史中,莫里斯·弗里德曼(Maurice Freedman,1920~1975)无疑是一位重要人物——人类学中国研究的宗族模式正是在他手中正式形成的。虽然在他之前,宗族就曾引起葛学溥(D. H. KulpⅡ)和胡先缙等学者的关注,但身处战后理论更替潮流中的弗氏敏锐地看到了这一现象的理论价值,把关于宗族的研究推向了这一领域讨论的前沿,并构造出从宗族组织认识中国社会的理论模式,对后来者影响至深。该派的后起之秀裴达礼(Hugh D. R. Baker)和王斯福(Stephan Feuchtwang)在他们合编的纪念弗里德曼的论文集的“前言”里就评论道:“如果说费孝通、林耀华和田汝康开启的是中国本土社会学中的受英式训练的人类学路线的话,那么弗里德曼、华英德(Barbara Ward)和斯泼林克尔(Sybille van der Sprenkel)的研究就是在英国的人类学和社会学领域开启了一条中国路线”①。
在英国社会人类学界,弗里德曼以研究华人和犹太人而著名,雷蒙德·弗思(R. Firth)爵士对他的评价是:尽管在具体方法上有些固执,但确是一个“君子”——博学的绅士。②他的美国同行施坚雅(W. Skinner)则将他的学术生涯分为四个时期:
(1)以弗里德曼在新加坡的研究开始,重心在于中国的家庭和婚姻,还包括一些在中国法律、宗教、社区组织方面的探索,主要作品是论文《新加坡华人的婚姻与家庭》。(2)从五十年代起,他将注意力从东南亚华人社会转向中国东南部。《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就是这一时期的作品,他在人类学中国研究中的地位也正在这一时期得以奠定。(3)从1963年开始,他的研究从海外华人和文献档案重新转向了实际的田野观察,他与他的学生裴达礼等人在香港新界和台湾所做的田野工作,无论在数量上还是在广度上都突破了1949年前同行们在中国大陆进行的人类学调查。这一时期他的主要作品有《中国的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③,发展出了一套“在作为一个田野工作者的人类学学者和作为一个书虫的人类学学者两种角色之间自由转换的”精细技巧。(4)他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则可划为又一个时期,此时弗里德曼把大部分精力放在汉学人类学史的研究上,可惜直到他逝世也没有来得及完成一部这方面完整的著作。④
二
马林诺夫斯基和布朗都曾对人类学的中国研究寄予过厚望,认为在对一个历史悠久、历史文献浩如烟海的文明的研究中,人类学可以实现从对原始社会考察转到对文明社会的考察这一转向,进而带给这一学科新的生机。但他们对具体的研究方法或言之不详,或搬用研究原始社会的“太平洋模式”,在二三十年代的中国人类学界,英国功能主义受到很多学者的推崇,这一时期写就的民族志作品大都把注意力放在一个微观社区(如布朗提倡的那样,多半是一个自然村)的运行与整合上,研究方法以传统的田野参与观察为主,虽然也有学者(如费孝通)提出在中国这样有着悠久历史的文明社会中,历史和文献研究必不可少,但限于当时的理论局限,并未能真正付诸实施。这样,正在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中国社会在当时的人类学作品中就相对显得过于安详和平顺了。1962年,弗里德曼在《社会人类学的中国时代》一文中对以往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和检讨,他认为传统的社区研究方法忽视了城市和历史变迁的影响,便利固然是便利,却不利于对中国社会的总体把握,从而造成了在中国的研究当中人类学力量的薄弱。他认为在田野工作这一看家本领的基础上,应当对现有历史学、社会学的方法和成果加以借鉴,从而达到对中国这一复杂社会的全面认识。⑤
《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一书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写成,其时弗里德曼没有到过大陆,汉语水平也不高,但作者通过对新加坡等地海外华人社区的考察,加上大陆没有对国外人类学者闭关以前写成的文献作品(主要包括葛学溥、费孝通、林耀华、胡先缙等人),以及一些中国历史文献,对宗族组织这一现象进行了细致而深入的研究。从福建、广东二地经济基础开始,细述了当地宗族的规模和组织结构,对其以下的各层组织:房、支、户以及这些组织在地方社区中的政治经济功能,以及围绕共同祖先展开的各项祭祀和礼仪进行了阐述,并在此基础上考察了宗族之间以及宗族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最后他得出结论,认为根据社会地位,大规模宗族内部更为高度分化。而共同财产、高生产率的稻作经济和宗族精英与国家官僚之间的连接是中国东南部大规模宗族组织得以存在的基础,当地大规模的宗族组织、反国家的行动以及宗族之间的世仇成为地方宗族与国家权力之间关系中的持久张力的来源。
弗里德曼的宗族研究是有其理论雄心的。二战后的社会人类学界开始反思和怀疑马林诺夫斯基的功能主义包括布朗的结构功能主义,他希望以其中国的材料挑战埃文斯-普里查德和福忒斯在非洲的研究,即在一个中央权力高度集中的国家里,宗族势力同样的发达。然而在本书中他对立了国家和宗族之间的关系,只看到宗族的存在对国家的统治权威构成威胁的一面,没有看到二者在中国漫长的历史中的相互支持,进而在《中国的宗族与社会:福建和广东》一书中把福建、广东的宗族组织发达这一现象归结为其在中央帝国中的边陲地位,遭到来自台湾的田野实例的批评,使得这一挑战的锋芒大减。⑥
尽管如此,弗里德曼提出的宗族模式在人类学中国研究中仍然留下了深刻的印记,其后的学者都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影响,尽管有时未必很明显。杜赞奇在其《文化、权力与国家》一书中对华北的宗族组织在权力文化网络中的地位进行了论述,阎云翔则通过一个黑龙江农村中姻亲的发达修正了以往宗族理论的偏差⑦。但无论如何,弗里德曼的《中国东南的宗族组织》在人类学中国研究的历史中的地位仍是非常重要的,这次汉译本的出版也算满足了国内人类学、民族学者一个长久以来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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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开放时代》2001年11月号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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