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已经下到山谷。在这寂静里,我能够听到他的声音从山谷这头传到那头。他轻松地发出这种吆喝,吆喝声像岳得尔(yodel),套索般抛出。这吆喝声到达听者之后又重新抛向吆喝者。它将吆喝者放置在中心。他的狗和牛群应和着。一天傍晚,我们把奶牛拴在厩里,发现有两头走失了。他出去吆喝。喊第二声的时候,两头奶牛的回应声从深林里传来,几分钟后,正当夜幕四合之际,她们回到厩门边。
前天他下山谷去,下午二时光景,他将牛群从山谷带回来──吆喝奶牛,吆喝我开厩门。牡瑰(Muguet)要下犊了──两条前腿都出来了。要想把她带回厩,就得把整群牛都带回来。他颤抖着双手将绳子系在那两条前腿上。拽了两分钟,小牛出来了。他让牡瑰舔犊子。她哞哞地叫着,发出奶牛永远不会在任何别的场合发出的叫声──即便是疼痛的时候。叫声高亢、彻骨、激越,比怨愤更为强烈,比问候更为迫切。颇似大象的呼号。他抱来麦秆给牛犊铺上。对他来说,这是凯旋的时刻,真正收获的时刻:这些时刻将这个狡黠、野心勃勃、坚定、不知疲倦的七十岁养牛老汉融入他身外的宇宙。
忙完每天早晨的劳动,我们通常一起喝咖啡,他会讲起村里的故事。他记得每个灾难发生在几号星期几。他记得每个婚礼在哪年哪月举行,每个婚礼他都有个故事可讲。他能把主角的家庭关系追溯到堂表侄甥的配偶。我时不时在他眼里捕捉到一抹神情,一种同谋的眼神。关于什么?关于我们在显而易见的差异之下所共享的某些东西。某些把我们连接在一起,却从来不曾直接点明的东西。自然不是我为他所做的那些琐碎事体。我为此困惑了很长一段时间。猛然间,我领悟到那是什么。那是他对于我们俩智识相当的认可。我们都是这个时代的史家。我们都观看事件如何契合。
在那个认可里──对我们而言──有骄傲和忧伤。这解释了为何我在他的眼里所捕捉到的神情既是欢快的,又是慰藉的。这是一个讲故事的人看另一个讲故事的人的眼神。我正在纸上所写下的这些他不会读到。他坐到厨房的角落里,喂饱了他的狗,有时候聊会天就去睡觉。他睡得很早,喝完一天里最后一杯咖啡就上床去了。我不大呆在厨房,况且,因为他说的是山区法语(Patois),他的故事若不是专给我讲,我是听不懂的。然而,那同谋的眼神总也抹不去。
我从不曾想把写作当成一种职业。这是一个孤栖独立的行动,练习永远无法积蓄资历。幸运的是任何人都可以开始这一行动。无论政治的抑或是个人的动机促使我写点什么,一旦笔尖触及纸面,写作便成了赋予经验以意义的奋斗。每个职业都有自己的领地,同时也有其权能的极限。而在我看来,写作,却没有自己的领地。写作不过是去接近所写经验的行为,正如(但愿)阅读是去接近所写文本的行为一样。
然而,接近经验与接近房子不同。经验是不可分的,它至少在一个甚至可能数个人生里延续。我从未有过我的经验完全属于自己的印象,反倒经常觉着经验先我而行。总之,经验层层叠加,通过希望和恐惧的指涉,反复重新定义自身;此外,通过最古老的语言──隐喻,它不断地在似与不似、小与大、近与远之间比较。于是,接近一个特定经验时刻的行为同时包括探究(近者)和连接(远者)的能力。写作的动作如同打羽毛球的动作:不断地接近、拉远、后退、趋前。然而,与打羽毛球不同的是,写作不拘泥于固定的框架。随着写作动作的重复,它与经验之间的距离缩短,关系更加亲密。最后,若是幸运的话,亲密就会结出意义这个果实。
对于这老汉而言,他所讲述的故事的意义更加确定,但故事却不因此而缺乏神秘感。实际上,这神秘感广为人知。我会努力解释我的意思。
所有村子都讲故事。过去,甚至很久以前的故事。有一次,我和另一个七十岁的朋友在山里的峭崖下走着,他跟我讲起,一个年轻女孩在山上的夏天牧场割晒牧草时,如何从峭崖上跌落摔死。是战前么?我问道。大约是在1800年(不是误写),他说道。他又讲了些那天里发生的其他故事。一天结束前,这一天里所发生的大多数事情会被人讲述。故事是纪实的,或目睹,或耳闻。每天发生的事件和遭遇被纳入人们的日常叙事,这些尖刻的评判和彼此间终生的熟稔构成了所谓农村的闲话(gossip)。有时候故事暗含着道德判断,不过这个判断──公正抑或偏颇──都只是一个细节:作为一个整体,故事的讲述带着某种宽容,因为说者和听者仍然得与故事的主角在一个村子生活。
鲜有故事是为了理想化或者非难而讲述;相反,故事证明了可能性那总令人略吃一惊的广度。虽然都是些日常事件,但它们也是神秘的故事。一丝不苟的C怎会推翻了自己的干草车?L怎么将她的相好J骗个精光,J这个铁公鸡,又怎会让自己上人当?
故事邀请评论。实际上,它创造评论,因为即便是默不作声也被当作某种评论。评论也许是恶意的,或者是偏执的,但是,若是如此,评论本身也会变成一个故事,因而反过来成为评论的对象。为什么F从不放过机会诅咒她兄弟?更多的时候,附加于故事的评论是作为,也被理解为评论者个人──根据故事──对于生存之谜的回答。每个故事允许每个人定义自己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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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凤凰读书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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