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俗研究与文化研究之间重建友好关系的条件,当然不只取决于双方的批评语言表面上的汇聚。对我们来说,两者结合的意义要远超过其简单相加之和。从理论上讲,这联合将创造出一整套全新的学术命题,远超过它们的合作所预期回应的内容。两个领域在努力把握日常生活的文化实践时都有自己的不足。民俗学家需要寻求文化研究的帮助,来理解大众媒体体验在现代生活,包括在当代民俗中的重要作用;而文化研究批评家则需要民俗研究提供人们有关大众媒介体验的民族志式、具体可感的话语报告。
需举例说明时,笔者将用儿童民俗的例子,因为笔者熟悉该领域,而且,儿童的社会化过程关系到本文最后要谈论的共享文化之政治层面的问题。菲斯克认为,电视化瞬间的本质是它“打开”了抗拒和相互解释的空间,我们就从这里开始。个体不能发明话语用于抗拒电视节目分派给观众的主体性,或“填补”由电视化本文性划出的话语鸿沟,或“重写”(如菲斯克所说)电视化文本。一个人能看到的话语库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民众的话语库,因此,相较心理性和个人性,它们是社会性和集体性的。
菲斯克举了一个例子说明观众“重写”电视本文性的方式,即我们在儿童民俗中发现的对电视广告的歪改(Fiske,1991:61)。他的例子是简略的,甚至有些单薄,这说明他和其他文化研究者需要民俗学家的协助。更有意义的是菲斯克使用了两个项目的研究报告,一个关于澳大利亚儿童,另一个是关于肥皂剧《囚犯》,它讲述女子监狱的事(主要在美国播放,名为《囚犯:单人房间H》)。霍奇和特里普(Hodge and Tripp,1986)发现,澳大利亚学校的孩子容易把自己的学校和监狱设想成隐喻关系。帕尔默(Palmer,1986)观察到,一组年龄在11—12岁的孩子用自由活动时间在学校空地上重演《囚犯》的情节。菲斯克指出,这些研究者“认为儿童不是傻瓜或被动的受骗者,能够不受邪恶的后母亦即电视与其意愿及兴趣相反的影响。他们甚至认为儿童进行的是一种持续的积极努力,是在其社会体验之外寻找意义。在这种努力中,电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Fiske,1987:68)。但即使是这些例子也没有触及我们在民间话语与电视话语的条目中发现的冲突。有意义的是要了解,诸如儿童的民俗(考虑到性别、年龄、社会阶层和族裔等)是否能为话语构成提供一个有限的范围,如观看《辛普森》或玩任天堂游戏机上的《超级玛丽3代》。我们对于孩子遇到这些文本的实际解释实践,几乎一无所知。
以黄金时间播放的卡通电视剧《辛普森》为例,漫画家马特·格勒宁(Matt Groening)在80年代末开始进行电视创作,为福克斯公司的《特蕾西·厄尔曼》(Tracy Ullman Show)做一分钟的“补白”。卡通短片的成功,使得福克斯公司邀请格勒宁创作长约半小时的片子(即后来的《辛普森》),在1989年初演出。《辛普森》迅速获得成功,吸引了广大观众,福克斯安排它在每周四晚8点播出,与NBC颇受欢迎的鸿篇巨制《天才老爹》(Cosby Show)争夺收视率。
理解《辛普森》的吸引力,需要结合民俗与文化研究。从一开始,《辛普森》就是具有“开放性”话语、可被多层次阅读的节目。一位英语教授曾讲述了自己和两个儿子,一个11岁,另一个7岁,一起看节目的情形。三个人看节目时都会开心地笑(尽管有时是对不同的部分)。儿童民俗学家研究了这一节目,很快发现格勒宁与合作者们对儿童口头文化有着民族志式的敏锐。从这一点看,9岁大的儿子巴特和他的父母霍默与玛吉(Homer and Marge Simpson)的角色最为有趣。巴特表现的对抗与逆反姿态,正是我们在大量儿童民俗中所能发现的(Machling,1986)。例如,在学校的圣诞节活动中,当同班同学唱《铃儿响叮当》的原版歌词时,巴特唱的却是儿童中流行的滑稽版:“铃儿响叮当,蝙蝠侠笑哈哈,罗宾下蛋啦。蝙蝠车掉了轮子,搞破坏的跑掉啦。”比起歪改歌词,巴特有更多的逆反,他的行为和语言的风格与方式,很像非裔美国人的搞怪者(就像兔巴哥,另一部卡通片中的非裔搞怪者)。事实上,巴特有时也以非裔形象出现在T恤上。正是逆反加上这种风格,才使巴特如此有魅力,成为孩子尤其是男孩子的媒体明星。很多看到这一点的人建议父母不让孩子看这个节目,有些学校明文禁止学生穿巴特·辛普森的T恤,禁止带与辛普森有关的个人物品上学(指责T恤上巴特式的放肆话,如“男人,别带母牛!”无礼而又粗鲁)。但巴特并不是一个完全逆反的角色,他能够彬彬有礼、慷慨大方,就像一个真正的9岁孩子。同样,他那懂礼貌的姐姐丽莎,也有类似巴特的行为。文本的“开放性”能够引起多层次阅读与认同,这对节目的流行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我们对《辛普森》的研究还未结束,本文简述的只是对看节目所发生的纵向与横向互文关系的浅显分析,希望这个例子能对民俗学家描绘由节目引发的互文关系时产生重要的提示。我们需要增加民族志视角的观察,使民俗学家和其他符号民族志工作者能与某个家庭一起在客厅里看电视。目前还没有这样可供借鉴的报告(希望会有),但我们能提供一份有趣的民族志报告,亦即儿童在创造自己的民间文化的动态过程中能够积极地使用电视节目。
帕特里夏·贝恩兹(Patricia Banez,1991)通过一年多的观察,研究了一组5个孩子的日常游戏(孩子们从7岁到13岁,来自两个家庭)。孩子们根据每周都看的《辛普森》创造出了一部想象的连续剧,叫《辛普顿》(意即“傻瓜”)。每个孩子在剧中都扮演一个固定的角色,以实际的电视情节的段落纲要为基础精心想象。贝恩兹在了解了孩子们的家庭动态后,很快发现孩子们糅合了三种不同的叙事:电视家庭的媒体叙事,孩子们各自家庭的重要叙事,孩子剧组日常社会关系的叙事。这些想象的叙事,大部分由媒体叙事的程式化属性所创建,也容许孩子们表现一些他们在自己家里和相互关系中遇到的“麻烦”。孩子们借助想象的角色,实验着他们在真实生活中所没有的权利。简言之,孩子们创造了一个戏剧空间,来探索“开放的”媒体话语的互文关系,并利用这个空间享有权利,制造出平时在家庭中和学校里作为相对弱势的个体所无法获得的意义。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7 |
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尹虎彬空间 【本文责编:王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