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初与90年代初是两个迥异的文化契机。1972年,《面向民俗学新视野》(Towards New Perspective in Folklore)出版,美国人进入感受文化多样性的过渡期。50年代是被一致性的公众诉求所统治的时期,这种文化一致性的公众诉求如此深切,以至于人们担心美国人太过顺从。托德·吉特林(Todd Gitlin,1987)注意到,“60年代的惊诧”根源于50年代,性别、阶级、种族的差异性突然全面显现了。到1972年,普通市民及学者都认为美国人之间并没有多少共同之处,学者们花了20多年的时间潜心研究一个又一个狭小个案。90年代初,我们津津乐道(或受其折磨)的是人类的特性,这些以性别、种族、族裔、社会阶层、性取向、年龄等不同方式,以及其他一系列身份认同为基础而强化的人类特性,或许成为人们相互理解的障碍。“你就是不能明白”,绝非只是探讨社会交际中性别差异的畅销书书名(Tannen,1991),它也是80年代的文化口号。
然而,在附近的音像店,看见各种肤色与出身的孩子,恳求父母能让他们租借这样那样的任天堂或创世纪的游戏,看到这些孩子都穿着印有忍者神龟或巴特·辛普森的T恤,不禁令人怀疑对各种差异性的重视是否掩盖了我们不敢说出的共享因素。更不要说,要探寻文化共享就要进入意识形态领域,因此也就涉及权力。可以肯定,20世纪50年代的人们相信(由一致的历史而成为正统)我们共享一种符合各个阶层利益的美国核心文化,而90年代的人们也同样确信,任何对人类的一般性认识都会借助于人类的一系列特性而助长种族主义、阶级主义、性别主义、异性恋取向、年龄歧视等。知识分子需要找到理论与实践的中间地带,以便提出是否有理由相信美国人所共享的文化远比想象得多。理解“共享”文化的意味,对于民俗学具有重要的理论和方法论意义与影响,而这种理解对社会中日益明显的隔膜感和无共性的差异感,也具有重要的政治影响(Hunter,1991)。
笔者试图开始寻找这样的中间地带,以便使民俗研究和文化研究能够在理论与方法上的个人学术交流,和与美国社会秩序属性有关的公开讨论等方面进行合作。首先,笔者将简要归纳民俗学者的理解,即对于人们来说“共享”民俗意味着什么。其次,笔者将更为简要地概括另一平行发展的理论,即大众媒体研究的“观众接受理论”。再次,则是说明这两条研究支流如何汇聚,才能为民俗研究和文化研究在当今一些最重要的学术问题上提供可能的合作基础。最后,则是两个领域汇合所产生的政治含义。简言之,笔者希望民俗研究和文化研究的合作,能够服务于理查德·罗蒂(Richard Rorty,1989)的新实用主义解决方案及其他人提出的在多样社会中和平公正地生活的理念与实践方法。
一、民俗共享的悖论
《面向民俗学新视野》无疑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研究学界的一个文本。用“一致性”来理解美国特色和文化(如理查德·多尔逊的著作所表现的)已经随着20世纪60年代的远去而趋于衰微,这使得“冲突”似乎是更为有效的理解美国人体验的途径。本期*的一些论文仍然是“一致性”的模式,但理查德·鲍曼(Richard Bauman)的论文,《差异性的认同与民俗的社会基础》,则明确提出了变化的社会体验和美国人的感知所蕴含的意义。鲍曼取得的重要进展是对那种共同的学术假设提出质疑,即民俗表演需要具有“共享的社会认同”的特点(Bauman,1972:32-33)。他列举了6个认同特点:族裔、宗教、地域、职业、年龄和血缘,并指出民俗通常在具有不同的社会认同的人之间起着沟通的作用。此处引用了鲍曼一段较长的论述,因为他提到本文讨论所涉及的几个要点:
我们一旦进行了必要的重新定位,那么,我们在对称与非对称的关系中都能找到民俗,这是显而易见的。特定群体或社会类型的成员可以在共享认同的基础上交换民俗,也可以和其他人在差异性认同的基础上交换民俗。重要的是,民俗的表演不要求“俗”是所有参与者的集体表现,或均匀散布于他们之中。会有这种情况,但也有可能是差异性的散布、差异性的表演、差异性的感知和差异性的理解。作为一般概念上的民间群体,所有成员对他们普遍的民俗都享有平等权利,都具有表演民俗的平等资格,然而在我们所有的例子中,表演者和观众之间是界限分明的,是以认同的差异为基础的。(Bauman 19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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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俗学博客-尹虎彬空间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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