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名与传说的真实性问题
中国社科院文学所 邹明华
传说基本上是虚构的故事,而传说的体裁特征却历来被认为有其真实性。这种真实性是何以产生的呢?通过梳理关于传说特征的“实存说”和“相信说”,引入罗素和克里普克关于专名与真实性的哲学思想,从而树立传说特征的“专名说”,我的结论是:虚构的传说的真实性在于对专名的运用。
从传说研究的大量文献来看,关于传说的体裁特征,中外学术界都形成了一些表述的定式,一些学人认为传说的标志是作品包含真实的因素(真人、真实的地方和风物),另一些认为传说的根本在于有人相信。我把前者概括为从客观角度表述的“实存说”,把后者概括为从主观角度表述的“相信说”。这两个角度所关照的都是传说的真实性问题。其实,它们都是过于简单的答案,本身包含矛盾,而这一矛盾又是我们要解答的问题。
从与其他体裁(神话、童话)相区别的要求来看,这两种表述都是有效的。但是,从知识论来看,这两种表述都有不能自圆其说的地方。传说是涉及实存的人和物,但是其中的人和物不少是子虚乌有。传说中的人和物既有历史上真实的,也有虚构的,也很难说前者是主要的,后者是次要的。拿中国的“四大传说”的主人翁来说,梁山伯、祝英台也许算得上有史可征,孟姜女、织女、白娘子就并非真实的人物。就此而论,“实存说”是片面的说法,在逻辑的一贯性上必然是顾此失彼。另一方面,西方学者从讲述者和听众的心态来看传说,坚持认为,相信是传说作为体裁的基石。西方学者反复申述的“相信说”似乎有意超脱“实存说”的矛盾,但是本身始终解决不了何以相信、相信什么的问题。他们斟酌百年,最后落实到一句大实话:人们相信的是假话真说。“假”的怎么就会被作为“真(实)”的呢?学者们除了指出传说作品常常包含的表达“亲眼所见”、“亲耳所闻”之类意思的附赘语以外,主证的还是其中包含实存的人和物。归根结底还是要回到“实存说”的矛盾上来。
对传说的界定要取得知识论上的进步,关键是要有一个概念可以不矛盾地表述真实的和虚构的人和物。我认为,专名正是这样一个能够起整合作用的概念。传说中的人和物是作为专名而出现的。这一点至关重要。至于它们是否在历史上是真实的,相对来说是比较次要的,对于有些作品来说甚至是无关紧要的。
何以专名对于传说至关重要呢?从传统上说,有两种名词:专名(专有名词、私名)和公名(类名、类概念)。罗素说,一个专名就是一个不表示一个属性或关系的字,这个字可以出现在一个不包含变项的命题中。我认为,“专名”既是统一传说中的实存之物与虚构之物的逻辑工具,也是人们相信传说的心理机制发生的主要依据。罗素说,专名实质上是不能借别的字来定义的,它应该表示某种我们直接所觉得到的东西。专名的习得与真实性有特殊的联系。专名是已经被接受的真实,反过来,真实可以通过专名的使用而形成(认知)。克里普克的观点更进一步,他说,一般的指示词(“他”“那”之类)与对象是分开的,只是在语境中结合才有明确的所指。专名是单一专门指称的指示词,是唯一的话题对象。专名被等于独特的个体,被人们觉得像自己一样真。
我在这里提出“专名效应”,是对前人的论证的一个补充。我们把它们全部合并起来考虑,应该算是一个更优的解释。传说不是历史,但具有历史性;传说不是真事,却具有真实性。专名不一定代表真实,也不一定代表历史,但是根据罗素和克里普克关于专名的理论,专名能够自然地产生真实性、历史性、可信性。在这一点上,传说与专名是匹配的。传说多少让人有些相信,这主要是因为传说是关于专名的叙事,并辅以可见证的地方风物和叙述的语言风格。传说主要是由专名的真实性赋予叙事以真实性,从而赢得人们的相信。
概括地说,通过补充新的概念来检讨学术史,我在传说定义的“实存说”与“相信说”之外看到了可以命名为“专名说”的第三条线索。这是一条研究传说的新思路。(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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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报 2004年10月19日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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