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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这些论文突出地表现出作者对民俗研究中精神分析方法的重视。全书共收录论文12篇,其中至少有6篇与精神分析理论相关。前边已经提到,《民俗的精神分析学研究》、《用精神分析学解释小红帽》两篇论文都是研究综述性质的文章,一篇介绍了民俗的精神分析研究的学术发展史;一篇描述了人们运用精神分析理论研究《小红帽》故事的学术发展史。《论收集民俗的心理学》、《古埃及“两兄弟”故事中的逆向投射》、《谄媚语及女性在西班牙语世界中的二元形象》等论文则是运用精神分析的方法研究具体的民俗学方面的问题。《论收集民俗的心理学》一文运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理论探讨民俗搜集、整理者潜在的心理动机,以为“按照精神分析学理论,收集的病源学基础是肛门恋”,“民俗搜集者可能具有肛门人格特征”;在《古埃及“两兄弟”故事中的逆向投射》一文中,邓迪斯反对那种对古埃及“两兄弟”故事肤浅的字面上的理解,应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对其进行解剖,认为自己的这一研究“提供了一个重要的证据驳斥那种陈腐的和貌似有理的抨击弗洛伊德的观点”,该文通过个案研究证明弗洛伊德精神分析理论在民俗研究中的有效性;谄媚语即男子在诸如街道、市场、广场、海滨等公共场所对女性发出的惯用的语言评说,《谄媚语及女性在西班牙语世界中的二元形象》一文就这一话题展开研究,指出:“谄媚语表达了男性对女性特点所持的集体幻想”,“是男人宣泄其对女性的矛盾情感的一个出口”,该文在通过谄媚语分析男性心理的过程中显然借助了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总之,从《民俗解析》一书来看,著者尤为推崇弗洛伊德发明的精神分析理论,经常性地将其运用于民俗学研究中。
通过户晓辉博士编译的这本论著,我们可以看到阿兰·邓迪斯是一位博学之士,这表现在他对民俗学学术研究发展史的熟谙上,他的研究论文在谈起民俗学界前辈对某一问题的理解与认识时总是滔滔不绝。在《用精神分析学解释小红帽》一文中,他谈到民俗学者在整理小红帽故事时所作的删削,不同的民间文学研究者对它所作的类型归纳,民俗学者从不同的视角或运用不同的方法尤其是采用精神分析方法对它所作的解读,整篇论文涉及德、法、美、朝鲜、意大利、奥地利等各不同国家的学者20余人。读完此文,让人不由产生一种望洋兴叹之感。他的一位学生说他“对整个民俗学领域都了如指掌”(《译者的话》),此话应不是妄言!阿兰·邓迪斯还是一位勇于探索的学者,他不仅有着强烈的方法论意识,不断地尝试着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解读民俗、民间文学现象,同时也在寻找或探讨着新的研究方法,譬如他提出了“变异母题之外还可以是象征的对等”的观点(《牧兔者中的变异母题的象征对等》)。
然而,我们也应该看到,如果从思想的深度来衡量,正如户晓辉博士所说,邓迪斯绝对“不是一个思想家”(《译者的话》)。邓迪斯是以民俗的精神分析学研究闻名的,但就本书中他涉及精神分析理论的文章来看,本人以为他的民俗的精神分析学研究有一个很大的缺点,那就是“泛”。弗洛伊德是伟大的,他的精神分析理论被广泛地运用于精神病学、心理学、教育学、文艺学、民俗学、社会学等各个领域的研究,本人也是他所发明的精神分析理论的支持者,但是,本人并不赞成用它去解释人类的一切行为或现象,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种学说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本人不知道邓迪斯是否以为精神分析理论放之四海而皆准,但其在一些研究中对精神分析理论使用之牵强却是显而易见的。在《论收集民俗的心理学》一文中,作者以为,“按照精神分析学理论,收集的病源学基础是肛门恋”,因而 “民俗搜集者可能具有肛门人格特征”,这一观点就很难让人苟同。既然肛门恋者可以有多种选择,那么,一个人为什么非要收集民俗,而不去集邮或者收藏古董呢?尽管邓迪斯也说“很可能他们(民俗收集者—本文作者注)还收集其他东西”,但这只是一种臆测,而没有拿出任何证据。就中国的情况看,一个人之所以成为民俗、民间文学收(搜)集者,主要是他的身份、职责起着决定的作用,似乎与他是不是一个肛门恋者并无太大关系。又如,在《民俗的精神分析学研究》一文中,邓迪斯认为“通过民俗与精神分析的结合”,可以“解释德国人民族性格的某些东西。”他以为德国的民俗(谚语、民歌和笑话等)往往涉及肛门恋,肛门恋者对秩序、整洁和节俭有偏爱,这种偏爱导致了纳粹对犹太人的清洗及所采用的清洗方式--把他们领进“淋浴室”,因为“犹太人吃猪奶,而猪被认为是肮脏的,因为他们吃食粪便。”邓迪斯如此运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理论,本人以为,倘若弗洛伊德在世大概也会认为这是无稽之谈!除此之外,邓迪斯所“发明”的民俗研究方法的科学性也往往值得怀疑。普罗普证明了变异母题的功能相等,邓迪斯则在《牧兔者中的变异母题的象征对等》一文中提出“变异母题之外还可以是象征的对等”,然而,就本人来看邓迪斯的这一观点并不一定成立。譬如,在广为流传的《许仙与白蛇娘子》传说中许仙与白娘子的结识是缘于借伞与还伞(伞与散谐音,以伞为“媒”预示了两人婚姻的不幸结局),而在该传说的雏形阶段,男女主人公的结识则是缘于借钱与还钱(唐·谷神子《博物志·李黄》),本人以为这两个母题的功能是对应的、相等的,然而前者所具有的象征意义却是后者所没有的。就此看来,邓迪斯所“发明”的“变异母题之外还可以是象征的对等”的观点,并不一定是他所希望的 “对研究世界上任何地方的象征都有用的方法论。”总之,本人以为,邓迪斯虽然是一位渊博而又勇于探索的民俗学家,但他却不是一个具有杰出思辩能力的思想家,他在民俗研究中的思想观点不乏谬误!
如上所述,阿兰·邓迪斯不愧是一个渊博而又勇于探索的民俗学家,就此而言,他永远值得我们尊重;然而,由于他的思想缺乏深度,因而他的研究较少触摸到真理或给人以启迪,就此而言,本人认为,一些中国青年学人称邓迪斯为“大师”,或在其名字之前冠以“伟大”(见民间文化青年论坛网站·发文版·悼念邓迪斯),或许对他是一种高估!
最后,让我们感谢户晓辉博士,是他为我们了解阿兰·邓迪斯先生在民俗学研究方面的工作提供了方便,也让我们对美国民俗学研究的现状有了一定了解。当然,我们也期待户博士能有更多更好的民俗学方面的译著出版。
(发表于《广西民族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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