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加大传统武术的家族传承和师徒传承力度
传统武术集中体现了中国人的审美情趣、价值取向、世界观和人生观,在构建中华文明的进程中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随着西方体育思想的冲击和中国传统农业社会的解构,竞技武术走上了轰轰烈烈的发展前台,而传统武术“已经进入了一个漫长的死亡期或消亡期”[5]。国家体委于1979年1月下发了《关于挖掘、整理武术遗产的通知》,在1982年12月召开了全国武术工作会议上,提出“挖掘传统武术,抢救武术文化遗产,是当前的急迫任务。”随后动员8000余人历时3年开展“普查武术家底、抢救文化遗产”的武术“挖整”工作,积极开展编写文字、拍摄录像和“三献”活动,企图通过这种“物化”的形式把传统武术的“根”留住,但传统武术却未放慢“消亡”的步伐。
家族传承在中国传统农耕社会的一些手工艺、中医以及其他一些专业性、技艺性比较强的行业中是最基本的传承方式,而模拟血缘的师徒传承,可以认为是一种扩大化的家族传承。“因为功、理是很‘身体化'的东西,得身教方能体会得出,讲是讲不明白的,靠着在练武场上喊几句口诀,即便是古代秘传真实不虚,做学生的也很难体会。”[6]通过“拜师递贴”达到“师徒如父子”的关系,使传技者尽心尽力、言传身教,务使徒弟真正掌握弄懂学会;同时,在师父的严厉管束下,习武者刻苦训练,不断体悟领会,通过他们的代代相传繁荣了中华武术。诚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正是父传子、子传孙一代代积累下来的特殊熟练,才使印度人具有蜘蛛一样的技艺。”通过师徒传承使得受传者能够体味到传统武术的精髓,把传统武术作为一种“活态文化”、民族精神加以弘扬,这是传统武术赖以生存的根基。当然,传统武术的师徒传承在它的生命进程中有着种种陈腐流弊,对内而言,表现为强烈的人身依附、森严的等级之分和容易形成守旧心态,对外而言则主要表现为各拳种之间的门派之争。在传统武术的现代师徒传承中应尽力消除上述流弊。
2.2加强传统武术的现代教育传承
面对文化全球化的形势,要弘扬中华文化,增强人们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增强民族凝聚力、振奋民族精神,武术教育不失为一种有效的教育手段。2004年4月3日中宣部和教育部联合颁发了《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实施纲要》。《纲要》要求:中小学各学科教育要有机渗透民族精神教育内容。体育课适量增加中国武术等内容,可见政府部门对武术教育的重视。
武术的现代教育传承主要包括两个领域,一是大、中、小学的武术普及教育;二是专业体育院系的武术教育与民间武术馆校的武术教育,两者共同构成了武术的现代教育传承体系。但是现有的研究已经表明,竞技武术体系几乎一统天下,武术教育中的传统武术份量少之又少,武术教育的情况并不理想,教育内容并不完善。因此如何把传统武术与现代教育有机结合便成为一件大事。我们坚信,利用现代教育普及大众文化的方式,传承武术必定会迎来灿烂的明天。
2.3营造氛围,加强传统武术精神和文化价值的传承
中国武术同中国古代其它体育项目相比,之所以长久不衰流传至今,并不仅仅取决于它的体育、军事和娱乐价值,更重要的是取决于它的精神和文化价值。在中国传统武术发展过程中,演绎了一幕幕感人至深、可歌可泣的故事,利用传统武术展开教育无疑可以弘扬民族精神,“将武德与学校德育工作相结合,武礼与学校礼仪教育相结合,武术技术与学校文体活动相结合,武术教育融入武术爱国故事教育,有利于培养和弘扬民族精神”[7]。
传统武术作为中华文化浸染下的产物,其深厚的传统文化内涵、魅力和文化价值已经为世人所公认。美国新保守主义代表人物丹尼尔?贝尔指出,文化已成为西方文明中最具活力的成分,其能量已超过技术本身[8]。中国武术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全息影像”,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观点,形神兼备、身心一体的形神统一观及阴阳学说辩证法思想等无不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集中体现,而蕴含在传统武术学习中的“礼”“仁”“德”的要求无不体现了儒家哲学思想。龙应台[9]认为:“传统的气质氛围,并不是一种肤浅的怀旧情怀。当人的成就像氢气球一样向不可知的无限的高空飞展,传统就是绑着氢气球的那根粗绳,紧连着土地。它使你仍旧朴实地面对生老病死,它使你仍旧与春花秋月冬雪共同呼吸,使你的脚仍旧踩得到泥土,你的手摸得到树干,你的眼睛可以为一首古诗流泪,你的心灵可以和两千年前的作者对话。”通过传统武术的学习可以进一步强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尤其在充满诱惑、满是浮躁的现代社会。
对于传统武术,我们不应也不能只把它囿于练武人的小圈子里,而应该最大限度地拓展它的范围,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人群关爱传统武术,因为传统武术是人类共同的财富,人人都拥有认识、享受、创造传统武术的权利。尽管他们对武术文化传统的诠释有各自不同的角度,层次水平也会有所差异,但他们对传统武术的认同感和积极性却是一致的。努力构建民间各个层面人们的武术文化自尊,营造一个好的习练传统武术的社会氛围,传统武术的发展才大有希望。
2.4建构适合传统武术的传承空间
传统武术的传承空间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是物理属性的,主要是指传承传统武术的外部资料和物质条件,其二是非物理属性的无形空间,主要由国家政策、规则制度、法律法规以及传承主体的思维等各种要素所构成。这两种空间是相互渗透、相互兼融、相互重叠的,也可能是各自独立存在的,但是后者对于传统武术的传承更为重要。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施的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计划、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仿佛让我们看到了传统武术的希望。2006年5月,国务院18号文件中,将少林功夫、武当武术、回族重刀武术、沧州武术、太极拳(杨氏太极拳、陈氏太极拳)、邢台梅花拳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依靠国家建立、健全、完善相关的规则制度、法律法规,并在传统武术工作者的密切配合下,传统武术才能拥有良性的发展空间,毕竟个人、民间的力量极其有限。
传统武术是中国武术发展的命脉,失去了传统武术,中国武术也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保护传统武术的工作刻不容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真心希望我们的研究者、管理者能够从其他门类的传统艺术、技艺的传承中得到有益的启示,采取有效的措施,切实促进传统武术的发展。 (来源: 《体育学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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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2009-10-16 14:46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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