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家庭权力从男性向女性的转移或部分转移。当今农村家庭中儿媳妇的权力地位已今非昔比,她们在家庭经济生活中常常是握有实权的人物。她们不仅仍然“主内”,在衣食安排、养育孩子、照顾老人等家庭生活中起主导作用,而且日益在创造收益的生产经营活动中与男子平起平坐。在XY村,主要的生产活动是加工箱包和种地,而种地所得已经仅限于满足家庭粮食消费和交纳国家任务,主要的现金收入来自箱包加工和出售。在这一生产经营领域中,无论是在缝纫机上轧包还是到市场上贩卖,女性都毫不逊于且经常超过男子,因而儿媳妇在家庭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可谓举足轻重。从一些赡养纠纷的案例中不难看到,现代农村的家庭纠纷多是由儿媳妇引起的,XY村的人们概括赡养纠纷原因最常用的一句话就是“儿子做不了媳妇的主”。家庭生活中鸡毛蒜皮的生活小事常常成为导致家庭纠纷的线索,进而造成不赡养老人的理由,而这些细微末节的磨擦常常是由儿媳妇与老人的关系而引起。显然,儿媳妇并未受过丈夫父母的养育之恩,她是否善待公婆并不受知恩必报的交换逻辑约束。对这一点老人也很明白,他们从未奢望儿媳的回报,他们说:“我也不抻着(指望)那个,对她,你又没养育她,她那个心里头就和儿子不一样,你没有多大的恩惠,从小怎么怎么养了她,她那个心里她就是差。她进门就愿意当家,一切的经济权,一切的权都要夺过去,现在权力都在媳妇身上呢,当小子(儿子)的都得听媳妇的。(如果)这个媳妇心地善良,她还知道这是老人,这还差不多少。不少的不什么点儿(善良)的,都有矛盾,都不待见(嫌弃),对老人发生烦感,不着好眼瞅(恶目相对),你说什么她都不爱听,除了瞪(眼),就是吓唬。”(访谈记录sy-1-b)
代际之间权力关系改变的表现之一就是小辈人可以指责老人。在传统社会中辈份长幼是经严格规定的伦理等级关系,父母对子女来说总是有理的一方,作为小辈人的儿子、媳妇决无资格评论指责前辈人的行为,相反长辈却经常可以挑小辈人的理。而在当今的家庭生活中,儿子、媳妇对父母的指责通常构成不赡养他们的理由。如前所述小辈人对老人的种种指责。
XY村的一位老太太无限感慨地说:“现在是老人没理了”,“叫娘的多,疼娘的少,没人疼你,这当娘的受多大损失啊!现在这说话都向着年青的说,谁也不向着老家伙,这老的还能活几天?”(访谈记录sy-7)
2.对行为进行道德评价的社会舆论压力明显减弱
传统社会中以“孝”、“报”为核心的宗法道德教化及与之相关联的社会评价构成对“不孝”、“不养”行为的压力。这种压力既来自宗族同时也来自整个社区。XY村的老人们常说,过去如果“对老人不好,就没人搭理了”(访谈记录sy-1-b,sy-5-b);如果有哪个成员违背了孝亲养老的行为规范,将被整个社区指责唾骂。一位老人举例说:“过去有一家,来了朋友吃饭,(客人)说‘大伯(指主人的父亲)来了吗’?儿子说:‘他(非常)脏的,叫他干嘛?’人家(指客人)哗一家伙走了,还交(交往)你干嘛?(眼里)都没老人了。”(访谈记录sy-7)
传统社会中宗法制度和与之相关联的道德评价对不孝的行为构成很大的社会压力。而现在我们常常看到的却是对与已无关的事、对他人事的冷漠。例如,玉泉与长子、长媳纠纷一事邻里乡亲们都知道,甚至相邻村庄的人也知道,人们多半也会对老人表示同情,但是较少议论更不会去批评玉泉的儿子和儿媳,原因是“谁也不愿意得罪人”。当问及亲戚、乡邻、村干部对此事的态度时,玉泉二子这样回答:“谁敢说、谁敢得罪、谁愿意得罪这人(指其长兄)呢?谁上赶着管这事儿去?再说干部也都是当村人,谁也不愿意得罪人,得罪了,就是一辈子的仇人。”(访谈记录sy-3)玉泉三子说:“看着不公人家也不敢说,人家怕得罪他,谁得罪他干嘛啊?又不是有好处。人家就是有这么一个看法,也不能上去跟他说去。”(访谈记录sy-4)一位同姓的邻居老太太则说:“现在都轧个人儿的书包,谁也不管谁,老乡亲们,说实话,谁也不管谁,你挨饿我就管你啊?不管,你挨你的饿,没人儿管。”(访谈记录sy-6)村会计提起此事就摇着头说,“现在谁管啊?连亲儿子都不管(老人),别人谁管?”(访谈记录sy-12)
对人的基本评价标准的改变也是导致道德舆论压力失落的原因之一。传统社会中“孝顺”与否是评价个体的首要标准,不孝之人在社区中将无地立足。而现在人们似乎更看中某个人的“本事”,即挣钱的能力并由此决定与之保持何种关系。玉泉老人说:“那季儿(指49年以前)呢他要对老人要不好,这村里就没人搭理了,说这人不孝,这个百善孝为先呐,一个人不孝,就没人搭理了,社会舆论他就不行。现在,象我这个事儿吧村里人也挺同情的。可同情他有什么法儿啊?外人,他有什么权力,谁敢得罪人呢?”(访谈记录sy-1-a)其二子、三子一致认为:“人家(指长子)又会说,嘴上也有,外边的事人家又会办。现在这老乡亲们看人吧,看谁有用他向着谁说,没用的人,谁也不拿着你当回事儿。得罪了他,就等于得罪了一个有用的人;象我们这又无嘴(不会争辩)又无人(没有关系)的,得罪了你,也算不了什么。所以说话凭良心的,反正是少,往往是看着谁有用向着谁,谁有用就不敢得罪谁。说话也不说心里头的话,他说了要是传过去那不是得罪了人家吗?”(访谈记录sy-3,sy-4)不难看出,对个体的主要评价标准逐渐发生了从“孝不孝”到“能不能”的转变。
过去传统信仰对代际之间的交换关系也有一定约束力;“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是农民普遍的信仰观念。在民间流传的各种劝孝歌、劝善词中常常有用阴间地府阎王殿中各种恐怖情景惩罚不孝之人的内容,对不孝之人的最常见恶报就是“天打雷劈”。[5]在笃信多神诸鬼的农民心目中,这是很有威慑力量的。
而当代农村民间信仰的衰落也是改变人们行为方式的因素之一。XY村及其所属的BG镇所在地区,历史上就是一个争战频仍、动荡不安的地方。抗日战争及日本人投降后的一段时间内,国共两党的武装一直在此区域呈胶着与拉锯状态。此外由于该地战略和商业位置的重要,历来为官僚、政客、军阀、富豪所瞩目和争夺,仅民国以来其行政隶属关系就曾多次变动,且数次经历一镇属两县甚至三县的时期。共产党政权确立后,当地的土地改革及其后的历次政治运动多是所谓“急风暴雨”式的激烈过程。动荡不定的历史环境和生存状态对乡村社区的传统信仰无疑具有巨大的冲击性,在XY村及所在BG镇的整个地面上,所有的寺庙都在建国土改以后荡然无存,并且再也没有恢复和重建过。与人们笃信“善恶有报”的时代不同,当代农村中大多数中年人和青年人不再相信任何神灵鬼怪,也不担心“知恩不报”或“以怨报德”会给自身带来什么厄运或者来世遭到什么恶报。无信仰也就无所畏惧,敢于辱骂甚至殴打老人的事情屡见不鲜正可以说明这种心态上的变化。当地比较特殊的历史环境也成为以下我们将要论述的现代国家进入乡土社会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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