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在云南做一个人类学的田野调查的时候,我的任何行为不仅仅和经济回报联系在了一起,也同时和某种意识形态扯上了关系:我必须要用某种特定的“正确的”姿态去和本地人交流才可以和他们建立起友好的关系,比如说“弘扬文化保护精神”和“帮助当地发展文化”。更有当地的政府官员和我提到了“文化安全”的重要性。在感叹人们创造新思维的速度之快的同时,我意识到这现象其实印证着某种正在发生的矛盾,大概是一种源于“文化遗产”的矛盾吧。其实,“文化遗产”这个词的的产生也许已经说明了一个事实:“你们”作为外人是在介入“我们”的“文化遗产”;我们才是这“文化遗产”的主人。如果我们换个角度思考的话,这也未必就是本地人的一种“地方保护意识”的产物,我们也应该看到正是我们这些“外人”的行为使得他们这样地去宣称对文化遗产的“归属权”;因为他们已经看到了某些政府官员和商人在利用他们而事后对他们“过河拆桥”。因此,“文化遗产”,或者说文化的“遗产化”该给我们带来怎么样的社会矛盾,是我们在未来必须要面对的问题。
当然,“文化遗产”的纠纷不仅仅是我们的社会才有的事情,美国学者Michael Brown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了关于全球化和文化遗产的议题研究。他为我们列举这样一些案例:
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的印第安人和澳洲的原住民逐渐开始了要求政府归还博物馆里他们的物质性文化遗产;在澳大利亚;土著人宣称对袋鼠的图案拥有归属权,要求Qantas(澳洲)航空公司停止使用它们的“知识财产”;在秘鲁,安第斯山区的印第安人声称对一种叫Lepidium meyenii的植物有归属权。这种植物在很多现代国家被发展成为了性保健营养品。当地的土著人组织对美国的一家营养品公司提出了产权诉讼,声称产权受到了侵害;在印度,国家政府创办了一个电子数据库,将印度的传统医药“立项入库”,建立这个数据库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发达国家任意“盗用”印度的传统医药知识,也就是等于将其纳入到政府保护的范畴;在丹麦,一种叫做“Bionicle“的玩具网站反复地被一个来自毛利族的黑客所攻击,这位黑客在撤换的网络页面上向世人宣称Bionicle是一个毛利的土著名字;目前,Rockefeller基金已经立项去宣传“边缘社群”的知识产权,其中就包括了“原住民”的知识产权。
这些案例都说明,“文化遗产”是一个正在扩大的“准”全球化的问题,它起源于美洲和澳洲这两个白人殖民者建立政权的地区,目前正在向全世界蔓延。在阐述这个矛盾带来的后果之前,我们先来看看文化如何从一种抽象的共同精神变成了现代社会里的“遗产”?
文化本来就相空气一样,是我们习以为常、赖以生存、并且运作社会机制的东西,它怎么能在一眨眼间成为了大众文化(商业的或者非商业性的)的一部份呢?这个问题回答起来,不免要牵扯到文化人类学的历史。一开始,文化人类学家只是“天真”地希望“按照科学的精神”去探索异文化。但是问题出现在,人类学家并没充分预料到他们的“调查”行为的后果。如同美国的文化学者Michael Brown所说,当人类学家的“成果”被一个大众社会所消化的时候,“传统”和“遗产”就被创造了,成为了人们争夺话语权的资源。因为有了话语权,人们才能在政治上控制一个群体。值得我们反思的是,学者的这个角色扮演,有的是无意的,有的则是明知故犯。同时,Michael Brown也指出,现代社会的科技发展也使得文化成为了“遗产”。只有当现代媒介进入人们生活的时候,人们才有了更多地野心去探知异文化。而且,更重要的是,现代媒介(图书馆、网络、博物馆、大学教育)为“野心家”们提供了一个可以将“遗产”商品化的展示平台。当人们在媒介中创造出了关于“原始文化”的某种审美情趣的时候,商品价值就产生了。于是,原始文化成为了“遗产”。
当主流社会的人们欢欣鼓舞地庆祝这些“文化遗产”的时候,不管是出于天生的占有欲望,还是出于对“原始族群”的大众同情心(庆幸知识分子“拯救”了弱者)。“遗产化”的后果是产生了众多的问题和矛盾。Michael Brown指出:“大多数时候,原生地的人们并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回报。更多的时候,原生地的愤懑来自于一种‘外人控制了他们’的感觉,原生地的人们感到他们不再是文化的拥有者。更可怕的是,他们失去的是本地的社会认同感。”关于“遗产化”的后果,艺术史学家Deborah Root曾经这样描述:一开始,文化元素从原生地到外部世界只是一种“文化窃取”,到最后,它就是一种“文化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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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魏小石-音乐人类学博客 2009年10月18日,8:18:43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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