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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民委编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学习辅导读本
  作者:国家民委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10-11 | 点击数:29008
 

  (五)少数民族群众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我国少数民族人口1.06亿,占全国总人口的8.41%。少数民族语种多、文种多,55个少数民族中,53个民族有自己的语言,数量超过80种,使用人口6000多万人;22个民族使用着28种文字,使用人口约3000多万人。

  根据《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的相关规定,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双语教学、行政、立法和司法、新闻出版、文学艺术、广播影视等领域得到了广泛的使用,少数民族群众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得到了保障。

  在双语教学领域的使用。新中国成立60年来,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已取得了巨大成就,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那种落后的状态,建立了符合我国语言文字实际的双语教育体制和适应各民族语言环境与教育条件的双语教学模式。

  在行政领域的使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党代会、政协会议为少数民族代表提供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彝、壮等7种少数民族文字的文件译本和这7种少数民族语言的同声翻译,选举票和表决票同时使用汉文和这7种民族文字。通用少数民族语言的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也使用本民族语言发言或讨论,大会通常为少数民族代表提供书面和口头的翻译。国家和地方重要的法律法规,通常有由中央和地方的民族语文翻译机构翻译的民族文字译本。

  在立法和司法领域的使用。在立法领域,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刑事诉讼法、义务教育法等12部法律以及国务院及其职能部门的22项规章对在我国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活动中使用民族语文都做出了相关规定,民族自治地方还制定了民族语文工作条例,共计有:自治区级3部,自治州级11部,自治县级9部。通过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有效地保护了少数民族公民在诉讼中使用自己的语言文字的权利。

  在广播、电视、文艺领域的使用。目前,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地方广播电台每天用21种少数民族语言进行播音。内蒙、西藏、新疆、青海、广西的省、区级电视台分别播放蒙古语、藏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壮语等少数民族语言节目,随着这些电视台的卫星电视节目的传播,全国各地都可以收到这些民族语言播出的节目。其中,藏语电视节目实现了每天24小时滚动播出。民族地区地州级以下电视台(站)也用蒙古、维吾尔、藏、壮、朝鲜、哈萨克、柯尔克孜、傣等10余种民族语言及方言播放一些电视节目。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广泛使用于文学、歌曲、戏剧、曲艺创作和表演。比如:蒙古语、藏语、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朝鲜语、彝语、傣语等广泛使用于小说、诗歌、歌曲、戏剧、曲艺的创作和表演。壮语、布依语、白语、侗语、柯尔克孜语、锡伯语、瑶语、赫哲语、撒拉语等主要使用于戏剧、歌曲、曲艺的创作和表演。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创作和表演文学艺术作品深受本民族群众的欢迎,有着深厚而广泛的群众基础。

  在信息化领域的使用。我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涉及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处理及其在网络环境中的应用。

  为了让少数民族群众共享信息化时代的成果,我国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处理工作的健康发展。目前,已制定了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柯尔克孜文)、朝鲜文、彝文和傣文编码字符集、键盘、字模等国家标准;在国际标准的最新版本中,在基本多文种平面中正式收入了我国提交的蒙、藏、维(哈、柯)、彝、傣文编码字符集;有些软件已经可以在Windows系统上运行;已开发出几种电子出版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各类数据库不断问世;一些少数民族文种的网站或网页初步建成,少数民族用户在网上免费下载部分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即可浏览藏文、朝鲜文、蒙古文网页,甚至网上聊天也可以使用民族文字;少数民族语音及文字识别、机器辅助翻译等也有了一定的成果。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信息化建设无论是基础研究还是应用研究,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一些研发项目还获得了国家科技进步奖,研发队伍也在不断壮大。

  (六)举办全国性少数民族文化活动,大力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定期举办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每五年举办一届,截止到2009年已经举办过三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每四年举办一届,截至到2009年,共举办过八届。定期举办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民族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继承、保护、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大力支持。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已经成为我国文化知名品牌活动之一,在国内外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设立政府奖,鼓励多出人才、多出作品。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每三年举办一届,截止到2008年,已经举办过九届,共有696部作品获奖,36人荣获翻译奖。经过国家的大力扶持和培养,目前已经实现了55个少数民族都有作家获奖的目标。中国作家协会中的少数民族会员已有600多人,占全体会员的11.1%,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家协会中的少数民族会员已超过5000人。

  在每一届“五个一工程奖”、“文华奖”、“群星奖”、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和“中国广播电视节目奖”等各项政府奖的评选中,都有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题材文艺作品和少数民族文艺工作者荣获大奖。《苍原》、《云南映象》、《文成公主》、《八桂大歌》、《妈勒访天边》等5部作品已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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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大洋新闻 2009-10-06 0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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