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UNESCO ‖ 今天,我们庆祝首个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日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成功举办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开班  
   学术史反思
   理论与方法
   学科问题
   田野研究
   民族志/民俗志
   历史民俗学
   家乡民俗学
   民间信仰
萨满文化研究
   口头传统
   传统节日与法定节假日
春节专题
清明节专题
端午节专题
中秋节专题
   二十四节气
   跨学科话题
人文学术
一带一路
口述史
生活世界与日常生活
濒危语言:受威胁的思想
列维-施特劳斯:遥远的目光
多样性,文化的同义词
历史记忆
乡关何处
跨境民族研究

历史民俗学

首页民俗学专题历史民俗学

[左玉河]由“文明结婚”到“集团婚礼”
——从婚姻仪式看民国婚俗的变化
  作者:左玉河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10-09 | 点击数:31565
 

  (三)两广地区的新式婚礼

  广东是经济比较发达地区,新式结婚在广州比较流行;在一些偏远地区,旧的婚姻也受到冲击,出现了一些新旧混合式的婚姻仪式。广东的大埔县,婚礼有新旧之别。其新式婚礼,主要是融合新旧而成的。1935年印行的县志记载:“新婚礼亦杂旧礼行之,纳采、过定、送日子等事,均多仍旧,惟结婚之日另设礼堂,礼节照现在规定之新礼行之。”[25]

  1933年7月,广西省政府颁布了《广西省改良风俗规则》,规定“凡婚嫁、丧祭、生寿如有奢侈行为及其他一切陋俗,悉依本规则取缔之。”其中有关婚姻方面的规定为:(1)订婚礼物最多不得超过20元,结婚礼物不超过160元,男女双方不得向对方强求财物;(2)来宾送礼不得过2元,婚家以茶会宴友,也可设宴,但每席不得超过3元,繁盛城市不得过10元。这个以“崇尚节俭、改良习俗”为主旨的《规则》,对改良广西婚嫁陋俗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新式婚礼开始在许多县镇推行。在广西武宣县,其新式婚礼参照旧式婚礼与文明结婚的许多长处,办得很有特点。其礼仪为:“服色:新郎新娘均着现定礼服。迎亲:花轿一乘。彩灯一对或迎亲旗两面(灯旗),上写‘某姓某堂亲迎’等字。新郎新娘各带绣花壹朵,或彩球一个于左襟。由介绍人导新郎至新妇家行奠雁礼。新郎向女宅祖堂行三鞠躬礼,向岳(丈、母)行三鞠躬礼。”[26]在偏僻的平乐县,文明结婚在城镇也开始盛行。据1940年修订的县志记载:文明结婚是为了改良“盲婚之痛苦,礼文之繁缛,金钱之虚耗”而兴起的,“其结婚程序,始于男女相慕悦,禀告父母,请介绍人传述意见,双方许可,定期举行结婚仪式。新郎往女家拜见岳父母,迎新妇偕至设备之礼堂,预请有声望者为之证婚,男女家长及来宾济济一堂,或训话,或演说,新郎新妇致答词,交换金戒指,出结婚证书,证婚人、介绍人、双方主婚人及新夫妇次第署名盖章,乃奏乐鸣炮,礼成摄影,茶会而散……然提倡而踵行之者,大都学界中人,城居者间有效尤,乡村中仍墨守成规,莫之或易。”[27]在广西其他各县,大体上也是如此。

  (四)西南地区的新式婚礼

  西南地区的四川、云南和贵州等地,旧式婚姻占绝对地位,更有许多少数民族的奇特婚俗,但“文明结婚”却也在许多地方逐渐流行起来,成为一种为民众欢迎的新婚姻礼仪。只要打开民国时期修订的云贵川各县的方志,便会发现,“文明结婚”的记载比比皆是。

  四川华阳县:“近时,又有行文明结婚式之新礼者,其仪式或有临时酌定。”长寿县:“新式婚礼传自西人,称‘文明结婚’。内地亦间有仿行者,不过于成婚日略采仪式。”[28]武阳镇:“行结婚仪式时,新郎穿西服,新娘身穿旗袍,披白纱,双方胸前佩戴红花,行鞠躬礼;邀请地方知名人士作证婚人,双方家长为主婚人,媒人称介绍人。进行仪式中,亲友来宾要致祝词,由证婚人发结婚书。礼毕设宴招待宾客。此种文明结婚当时仅机关公务人员及教育人士举行,人数极少,一般人仍沿袭旧式婚礼。”[29]云南昆明市,“迩来行文明结婚礼,缛礼渐废,费用亦省。然因数千百年积习,一时骤难改革,故行文明婚礼者仍居少数,特筹客较昔日为简,男家可以一日或二日了之,女家亦只二日或三日即可竣事矣。”[30]正因文明婚礼仪式简单,费用节省,并且尊重男女当时当事者的意愿,所以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

  应该指出的是,“文明结婚”尽管盛行于大中城市,并且日益波及到广大的中小城镇,甚至一些偏远的乡村,但它在民国时期并没有占据主导地位。例如在1930年时的河北乐亭县:“婚礼最重亲迎;婚事全由家长作主;而相沿不同婚书,用者反多以为耻。但因此也并不发生赖婚退婚等情事;至离婚之事,更是不经见了(近年虽略受新潮激动,但实际影响则甚微)。”[31]说明新式婚礼尽管已经传入,但旧式婚礼仍占绝对地位。在东北许多地方,“男女婚嫁,一遵媒灼之言、父母之命。……民国以来,文明结婚(仪)节,行之者不多”。“婚姻之礼,多沿旧制”,“婚礼重父母之命,媒灼之言”。这类记载,不胜枚举,说明“文明结婚”在全国仍然是沧海一粟,即使在上海一带,新式婚礼也只限于少数上流社会或商学阶层,一般下层民众遵旧俗居多。这种情况,说明了社会风俗变革的艰难性和缓慢性。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6 | 7 | 8 |

  文章来源:近代中国研究网 2005-9-15

上一条: ·[吴晓峰]先秦嫁娶季节新论
下一条: ·[田兆元]秦汉时期东南学术文化的演变与地域文化传统
   相关链接
·[师慧]晚清民国的文化娱乐业与江南宣卷的现代发展·[邱丽萍 曾敏]桃江流域传统婚俗音乐文化互动关系研究
·[王圆圆]分久必合:从“拦门”二元对立元素看社会性别规范·[王嘉炜 宋昕曌]莆田涵江地区婚俗礼仪及其性文化隐含的调查
·[宋文辉]承袭与嬗变:晚清民国巴蜀婚俗地域差异研探·[黄艺兰]晚清民国时期伐树遭报故事的“祛魅”与“复魅”
·[陈阳]闽南农村婚姻仪式的礼物流动与亲属实践·[林海聪]图文共现的民俗档案:清代至民国时期妙峰山庙会的多元记录
·[张士闪]礼俗之间:黔东南光绪十四年《瑶白婚俗改革碑》解读·[杨桂珍]二零二零年山东省莱州市某村落的一场婚礼调研
·[仁欠 张冲 仁青才让]卓仓藏族婚俗彩礼及其作用研究·[张玉观]建国七十年,江南农村婚俗变异性调查
·[孙芳]清代民国时期春牛图年画的文化艺术解读·[刘菲]浅析现代化浪潮中的关中婚俗变迁逻辑
·[李明洁]从民国《神祠存废标准》看哥伦比亚大学“门神纸马”专藏·[程慧琴 周莹茜]泰宁朱口镇“花轿迎亲”婚俗文化探析
·[穆昭阳]民国时期福建地区民俗学研究者的文化交往·[法]吕敏 陆康 主编:《香火新缘:明清至民国时期中国城市的寺庙与市民》
·[龙圣]晚清民国湘西屯政与白帝天王信仰演变·[吴照辉]高排苗族婚俗调查与探讨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