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衣食住行为主体的生活方式,衣冠服饰在中国处于第一位。这不是简单的文字排列,而是社会制度所造就的文化模式。
■服饰被提升为国家权力的象征,形成了衣冠之治的传统;衣食住行都受到礼制的限定,表明生活方式的高度意识形态化,这是前现代中国生活方式的重要特色
西方学者认为服饰是人体的“第二张皮肤”,这是从自然性着眼,对衣服的认识重在保温、舒适和美观。中国突出的是社会性,《管子·君臣》说:“衣服所以表贵贱也。”班固在《白虎通义》中强调,圣人制作衣服是为了:“表德劝善,别尊卑也。”从先秦到东汉对衣服的定义,都重在区分尊卑贵贱,如果说这一点在西方也不例外的话,那么在中国却是礼制的重要内容。历代王朝都有《车服制》、《舆服制》、《会典》等各种法令规章,规定各阶层的穿衣戴帽,从衣服的质料、色彩、款式、花纹和装饰的细部,都有繁琐的规定,以做到“贵贱之别,望而知之。”违令者以僭礼逾制论罪。所谓“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说明我们的祖先自古以来就以衣冠礼仪的美誉“华夏”作为族称,这既有重视仪表的意义,也包括用服装区分尊卑贵贱的规章制度,使森严的等级管制深入到生活领域,形成衣冠之治的传统。
礼制,是中国特有的文化观念和社会制度。这制度造就一种奇特的社会现象,那就是服装被抬高到无以复加的地步。春秋战国时期,衣裳一度成为国家的代称;说我中国是“我衣裳”;国际会议称为“衣裳之会”;改朝换代,必定改正朔,易服色。这不仅是国家行为,也是民间风俗和话语:士大夫称为“衣冠”;布衣是指没有功名学子;绅士的“绅”源自深衣的衣带;潜心受教是继承老师的“衣钵”;当官的理想是“衣锦荣归”;清官的嘉誉是“两袖清风”;首脑人物统称“领袖”。以衣冠服饰表现民族气节的比比皆是:季路垂死不忘结缨,苏武流亡匈奴19年不改衣冠,明遗民宁可留发不留头,等等。这说明服饰在中国不仅有遮体、保暖、观瞻的功能,还提升为国家权力的象征,文化精英的称号,民族荣辱的标志,世界上有哪个民族服装承载这样的文化重负!衣食住行都受到礼制的限定,表明生活方式的高度意识形态化,这是前现代中国生活方式的重要特色。
■孙中山把剪发运动引向生活方式的改良,提出用卫生、实用、经济、美观的标准来制作和选择服装,打破衣冠之治的等级之别,由此开启了中国生活方式国际化的历程
纵观中国近代史,我们可以发现,面向大众的启蒙是从生活方式启动的。中国生活方式从传统走向现代化的变革,始于变法维新,康有为上书《请禁妇女裹足摺》和《请断发易服改元摺》,认为女子裹足,不能劳动;辫发长垂,不利于机器生产;宽衣博带,长裙雅步,不便于万国竞争的时代,非易其衣服不能易人心,行新政。在北洋水师任教的宋恕,认为“变法,必自易西服始。”他们都以“与万国同风”为参照,要求放足、断发、易服,把变衣冠作为学习西方文明的一项重要内容。由此亦可见,生活方式的变革从一开始就具有国际化的视点。
中华民国刚建立,孙中山立即把剪发运动引向生活方式的改良,提出服装制作的原则是:“适于卫生,便于动作,宜于经济,壮于观瞻。”用卫生、实用、经济、美观的标准来制作和选择服装,打破衣冠之治的等级之别,淡化意识形态,与现代文明接轨,人人拥有自由着装的权利,这是政治民主深入生活民主的大变革,中国由此开始了生活方式国际化的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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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近代中国研究网 200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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