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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离乡入城以后,离开了土地,也脱却了依附家庭、依附男人的经济纽带,她们走出家庭,到社会上去作工谋生,自求口实,表明女子可以靠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而自食其力,独立生存。这是妇女生产生活方式的一种根本性改变。这种改变使得一些人开始以新的眼光来重新审视妇女的社会作用和家庭角色,反省传统伦理男外女内的规范对于妇女的束缚作用,从而提出了男女平等,女子与男子应并立并用的观念。如有论者根据《易经》的阴阳说,批评以往人们由“扶阳抑阴”之说论证男尊女卑的天然合理性这一传统观念,而根据阴阳“两象并著”、“两德互用”理论,提出男女应当“并重、并用、并生、并育”。[20]有论者对于传统贱女及女德观念对于妇女的歧视,以及男外女内模式对于妇女的束缚压迫发出不平之鸣:“今日为女子者,且自叹人生之不幸,事事退让,不敢与男子并立,以为男子治外,女子治内,酒食是议,阃限不出,暇则治女红,勤洒扫,如是不愧为妇人,若留心世务,娱志诗书,即为越分。”作者认为,正是由于女子被男外女内的传统伦理所歧视和束缚,不能与男子并立,使得她们的才智能力受到压抑,“坐使聪明伶俐之才屈于巾栉箕帚间,终其身以死,不可惜哉!”论者为中国女子的这一千古奇冤发出悲呼道:“呜呼!人禀气质而生,为男为女因乎自然之化,而二千余年间之女子有此奇冤无人昭雪,试为一言其理,不几令普天下女子一齐痛哭哉!”[20]论者以男女并重之说,替二千余年被贱视、被压迫的女子鸣冤叫屈。由妇女走上社会独立谋生的生活现实,以及男女并重观念,有人进而开始思考妇女走上社会与男子并立并用的可能性,以及对于妇女家庭角色的意义。如有论者从天地生人、男女本性相同的朴素观念出发,认为“妇女之灵性与男子同”,只是由于无教无学,才使其聪明才智被湮没,被弃之于无用之地,而这不符合天地生人、皆有所用的本意,应当使女子与男子并学并用。[21]这一时期人们提倡兴女学的议论增多,主张应当使女子和男子一样读书为学,学成后可以发挥与男子同样的社会作用。所以有人批评传统对于妇女家庭角色的规范是不合理的,“若徒以工刺绣、司酒食为能,则失之远矣。”[21]这种主张男女并立并用,支持妇女走上社会就业,发挥聪明才智的观念,是在妇女走出家庭、走上社会就业这种生活方式变动的现实基础上,萌发出来的男女平等观念。
在消闲消费和文化生活方面,伴随着崇奢享乐之风,冶游纵欲之风,人们对于宋明以来理学家所提倡的“崇天理、灭人欲”的道德礼法越来越疏离,在社会舆论中虽然仍充斥着一些迂腐文人的理学道德说教,对于上述不合礼教的新风一片谴责之声,而且往往一呼百应,表明传统伦理仍占社会舆论的主流地位,但是这些新风的流行,已表明现实生活中这些新生活方式已是众所趋之、不可扼止。因而,在民间舆论中也开始出现肯定人欲、自由,主张适应人性人情的新伦理要求。例如这一时期上海报刊上就屡屡有人公开提出“劝人行乐”,肯定人对于享乐的追求。他们认为如今上海娱乐业发达,有钱人多,挣钱的机会多,是古往今来天下最享乐的地方,生活在上海的人们不应当只为赚钱辛苦,而应当享受这些乐趣。如有人说:“今天下最乐之境莫如上海矣,天下最乐之人亦莫如居上海者矣。”[22]虽然享乐观念在中国自古即有,源于中国“乐生”的传统人生观,但这一时期人们的享乐观念,因商业化和城市化的环境而其内涵已有所不同。如这时期人们重提古已有之的“适度享乐”观念,以往这种“适度”的内涵,一是指适合自己的身份,一是指适合自己的财力,并且把这种“适度享乐”主要看作是一种道德修养。而这一时期的适度享乐观念中,以往多被重视的道德和身份观念趋于淡化,人们提出适度享乐,更多强调的是过度享乐会使人破财败家、陷于贫困,体现了人们在享乐问题上,更看重享乐对于人们的实际利害,即重功利的务实态度,这无疑是商业化濡染的结果。在关于享乐的议论中,人们对于人的嗜欲享乐大多比较宽容,给予一定的肯定。人们更多谈论的是如何享有享乐,特别是主张中下层人也应当适度地享乐,而强调只有那些超过自己的财力,会致人破财败家的享乐才是“过度”的、有害的,予以明确的批评。这种肯定享乐和量财享乐的观念,反映了商业化生活变动下,商人和市民阶层的享乐观及功利观。
由上可见,人们适应商业化、城市化生活环境而采纳新的生活方式,使人们对于社会和生活有了新的认识,在传统伦理不再能规范人们新的生活需求之时,一些最早面对现实生活的人们,便基于现实生活的需要,基于人们对于现实生活的实际感受,而寻求建构新的价值观念,由此孕育形成了发展近代工商观念、社会平等观念、肯定人欲、追求自由,以及生活的世俗化,这些都是与近代工商业化和城市化这一近代化社会变迁相适应的新的时代伦理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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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近代中国史研究网 200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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