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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东风]也谈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文艺学
  作者:陶东风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04-12 | 点击数:5888
 


  《中华读书报》1月26日12版发表了童庆炳先生的文章《“日常生活审美化”与文艺学》,读后很受启发,同时也有一些不同见解。童先生是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导师,是他把我带入了文艺学领域。由于童先生民主平等的师长风范,从学生时代起,我与先生之间就一直保持着非常平等友好的对话关系。我之所以敢于撰文与先生商榷,是因为我了解先生的为人。

  童先生的文章一开始就说:日常生活审美化不是现在才有的,而是自古就有。比如“古代中国的仕宦之家,衣美裘,吃美食,盖房子要有后花园,工作之余琴、棋、书、画不离手”就是。这与我理解的、也是西方波德里拉等学者谈的审美化是有差距的。我在文章中曾经一再指出:我谈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是有特定含义的,它的出现是有特殊社会历史原因的。从产业结构的变化看,到了20世纪后期,西方社会的产业结构重心逐步从农业、重工业、制造业向服务业的转化,第三产业、文化产业迅速兴起,出现了文化的经济化与经济的文化化趋势。这个变化也发生在20世纪末开始的中国一些城市。与农业、重工业相比,服务业与文化产业有更突出的精神文化含量,它的兴起使得非物质性的消费(比如生活方式的消费)变得空前重要。同时,生产力的发展使得人的闲暇时间越来越多,人的需求结构发生了相应变化,非实用性的审美、娱乐、休闲的需求比例上升。除了物质商品的消费外,还出现了对符号、形象与美的消费。于是兴起了所谓“休闲娱乐工业”、“美丽工业”、“身体工业”、“精神经济”等等;从传媒产业的发展看,大众传媒和影像产业的兴起极大地提高了图像与符号的生产能力,日常生活中各种符号和影像呈现迅速扩展的趋势,使得今天的生活环境越来越符号化、影像化;从思想意识的角度看,消费社会物的丰盛导致消费主义意识形态的盛行,物品已经造成人类生存环境的重大变化。在发达国家和中国的一些消费性城市,人们不仅受到人的包围,而且受到物的包围。同时,重视商品的符号/象征价值(如品牌)的消费主义文化和意识形态开始流行。这种现象在一些名牌产品消费、时尚产品消费方面体现得尤其突出,而且集中在富有的白领阶层和城市青少年阶层。

  对于日常生活审美化进行这样的限定一是为了使这个命题区别于传统士大夫的那种“生活的诗意化”,二是为了重申:我所说的日常生活审美化是发生在中国城市、特别是大城市的一种消费文化现象,而不是整个中国社会的普遍现实。在这个“社会定位”的问题上,我觉得与童先生没有根本分歧,我从来没有说中国已整个进入消费社会。但是我们也要看到:中国幅员辽阔,上海与陕北的差异远大于上海与香港的差异。把消费主义与日常生活审美化这个命题泛化,或者完全否定这个命题都是片面的。

  我与童先生的一个分歧可能在于:我并不认为一个目前在数量上没有优势的事物就不值得去研究。日常生活的审美化与消费文化虽然是集中在中国城市的现象,但是正如在经济上城市对于乡村具有辐射力一样,在文化与思想观念上也是这样。我不能否定中国许多农村地区还较穷或很穷,但是由于电视这个最重要的大众传播手段的极大普及,城市的消费主义意识形态实际上已经强有力地影响到农村。追求名牌、追求夸饰性消费的心理在农村同样十分普遍。因此我并不认为研究消费文化与消费主义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更何况学术研究可以也应该具有超前性。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研究、站在什么立场研究的问题。童先生说:今天的所谓“日常生活的审美化”,决不是中国今日多数人的幸福和快乐(现象数量判断)。这点我同意;但他又说所谓“新的美学”决非“人民大众的美学”,而是“食利者的美学”(道德质量判断)。这我有保留。我以为,一种美学是“人民大众的美学”还是“食利者的美学”不是取决于它研究什么,而是取决于站在什么立场上研究。研究资本主义的马克思主义是反资本主义的。就我本人的研究而言,我是在两个层面使用“日常生活审美化”一词的。一是把它当作一个事实陈述而不是价值判断,并不包含有为之辩护的立场。问题是,由于我们常常赋予“审美”这个词以正面的价值意义(比如:审美是人精神升华等),所以,产生了下面这样的误解:好像“日常生活的审美化”这个命题含有“日常生活已经升华为审美”的意思,从而是在为今天的日常生活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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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文艺学网 2008-3-17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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