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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我国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早期是比较重视考古发掘的文物,后来则不断地扩充“文物”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如“民族文物”、“革命文物”、“民俗文物”等,但基本上都是说保护物化形态的文化遗产。近些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被提到了议事日程,引起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应该说,从“物态”到“非物质”,从“有形”到“无形”,确实反映了我们国家对于传统文化遗产认识的不断深化。
周:的确,这样的认识深化过程其实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欧洲各国和日本先行一步,也大都经过了这个从古物、遗址等“有形文化”遗产逐渐扩展到所谓“无形文化”遗产的不同的发展阶段。甚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理念,也是如此发展过来的,20世纪70年代后期,教科文组织虽然提出了文化遗产包括“无形”的部分,但大概是到了80年代中后期,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了较明确的界定,从而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作提供了理论和学术的依据;再到90年代,才逐步开始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具体项目。无论如何,我们应该意识到,文化传承固然可以“口承”与“书承”的不同,文化形态固然也可以有“有形”和“无形”的分类,但这只是为了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具体操作层面上使用时方便而已,而绝不是说“无形”的文化遗产比“有形”的更加重要,也不是说文化真的就可以那样截然地分为“无形”的部分和“有形”的部分。我认为,事实上是很难做得到把“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其他形态的文化遗产截然切割开来予以保护的。
廖:我记得巴莫曲布嫫博士曾经撰文讨论过“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的有关问题,她指出说,这个概念实际上是来源于日本的“无形文化财”概念。巴莫博士说的没错,日本政府通过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施加影响,从而把他们有关“无形文化财”保护的一些理念推销到了全世界,在这个意义上,应该说我们也是间接地受到了日本文化财保护理念的一些影响。
周:确实如此。我也是比较同意巴莫博士的意见,觉得用“无形”文化遗产比起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要更为贴切一点。但眼下更重要的是,学术界不宜像媒体那样,对“无形”、“口头”或“非物质”做过剩的强调,而应该了解到文化的物化形态和非物化形态其实只是一种相对的分类,通常主要是为了在有关文化遗产保护的行政工作中方便而使用的。实际上,日本所谓的“重要无形民俗文化财”,往往也都是有其物化或有形形态的一面。从日文的“无形文化财”到英文nonphysical cultural heritage,再到中文翻译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基本上没有太大的问题,但可能还是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较为准确,“非物质”不如“无形”来得更妥帖。由于日中间有汉字相通之便,故用“无形文化遗产”也很好,很方便。大体上说来,像剪纸、年画、刺绣或端午节、泼水节、火把节、女书、东巴文字等,其实都很难简单地用“有形”或“无形”或“物质”、“非物质”去表述它们。剪纸所用的纸张、剪刀或刻刀,还有那些作品,都是物态的、有形的;但剪纸艺术家所使用的剪法或刀法、作品的风格、图案或纹样、剪纸被使用的那些人生礼仪(如婚礼)或社区节庆(如过年)的场景,此外,还有像刺绣的工艺流程、绣女或匠人的技艺、有关各种民俗艺术或节庆祭典的口头传说,其中所反映的民俗观念、历史记忆、文化价值、乡土知识以及传承的机制等等,大概都应该属于较难捉摸和把握但又非常重要的无形文化。显然,要保护有形的部分并不难,但要保护无形文化遗产或文化遗产无形的部分,就需要花费很多心血和气力了。还有一个相反的例子,比如说“风水”,我们不难把某个村落(像浙江的八卦村)确定为有形的文化遗产,可如果没有它“无形”部分,也就是风水,我们也就很难理解这个村落。然而,风水思想的传承至少目前还没有很大的危机,它在民间依然根深蒂固地存续着,问题是我们做好了把“风水”也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准备了吗?
廖:要切实保护好我们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应该做的是调查和研究先行。目前,我国在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普查、深入的田野工作和基础性的学术研究方面,还都有很多的不足,据说在这一方面日本有不少经验或许值得我们借鉴。
周:是啊,这一点大家都已经比较熟悉了。日本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实际上与他们的田野调查先行和全面、扎实的学术研究积累是密不可分的。日本政府和日本学术界曾先后组织、实施了很多次全国规模的农村、山村及岛屿、渔村民俗调查,积累了大量可靠而又翔实的资料。现在,几乎所有的村、町(镇)、市、县,均有各自颇为详尽的地方史记录和民俗志报告出版或印行;此外,还有“民俗资料紧急调查”、“民谣紧急调查”以及“无形文化财记录”等多种名目的学术调查活动。1950年政府颁布《文化财保护法》以后,全国范围内的“文化财调查”,更是产生了大量的《文化财调查报告书》,这些报告书通常是在把有形文化财、无形文化财和民俗文化财加以分类之后又编在一起的。所有这些调查及其成果的积累,为他们对文化遗产的认定、登录、保护及灵活应用等,创造了坚实的基础。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爱知县三河地区的深山里有一种传统的民间祭祀活动“花祭”,1976年6月,它被日本政府指定为国家的“重要无形民俗文化财”,但在此前很早,就有民俗学家早川孝太郎在那里做过调查和研究,很早就有非常深入和翔实的田野报告和专著。正是这些调查资料的积累和学术研究的成果,证明了“花祭”的民俗文化意义和价值,从而也就为对它的认定、保护以及如何将其应用于观光资源的开放等,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前提和基础。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地调查和记录工作,事实上也是日本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重要一环。他们的几乎每一项被认定的文化遗产,均有将其历史与现状、价值和特点、传承方式等予以全面和科学地记录的田野工作报告问世,此种对无形文化遗产坚持不懈的田野调查和记录制度,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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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杨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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