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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的学科对象和问题领域的再认定
谢立中
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深入,如何通过进一步的改革来建立起一种与市场经济体制相对应的社会体制、完成社会结构的转型、应对各种新出现的社会问题等开始成为包括党和国家领导在内的社会各界高度重视的理论和实践议题,社会学的学科发展也开始重新获得人们的密切关注。正像社会学界的人们都在说的那样,“社会学的春天”已经来临了。在这样一种有利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之下,怎么样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抓住社会学发展的历史机遇,一方面大力推动中国社会学的学科发展,提升中国社会学的学术水平,另一方面积极参与中国改革开放的实践进程,担负起改革开放赋予中国社会学者的历史使命,为当代中国社会的转型、建设和发展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已经成为当代中国社会学者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这方面,已有不少国内社会学工作者(包括此次笔谈文章的各位作者)发表了很多富有启发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如要加强对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学术研究和对策性研究并重、要形成有利于学术争鸣的良好氛围、要融贯中西两方面的知识来加强社会学的学科知识基础、要加强社会学的学科力度、要通过制度建设来解决阻碍社会学学科发展的一系列矛盾等。我对这些意见大都表示高度认同。在这里,我谨就蔡禾教授在本组笔谈文章中提到的第二点意见简单地谈谈自己的不同想法。
蔡禾教授提出全国的社会学同仁要在社会学研究的问题领域方面形成共识。对此建议所触及的问题,我深有同感;对此建议所指明的原则,我深表赞同。的确,一个学科的同行如果对于该学科所研究的问题领域都不能形成共识的话,那么很难想象聚集在这一学科下的学者们将怎样齐心协力地去共同推进这门学科的发展。对本学科的问题领域有起码的共识,至少应该是这门学科能够得到迅速发展的前提之一。
蔡禾教授认为,“在科学发展历史上,学科的差别已经从以对象来区分转为以理论范式来区分,但这个转变并没有被我们许多社会学者有意识的把握住”,并由此而产生了一些不利于社会学学科发展的后果,如社会学的研究领域不断缩小,不断被其他学科侵犯等。对于这一判断及其相关分析,我有一些不同的看法。
首先,我不太同意“学科的差别已经从以对象来区分转为以理论范式来区分”这一判断。其实,只要看一看国内外各学科迄今为止的历史演变过程,我们都可以很容易地看到,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理论范式一般都是跨学科的,而不是局限于某一学科之内的。例如马克思主义、结构功能主义、现象学、诠释学、符号互动主义、结构主义、后结构主义、批判理论、理性选择理论,等等。这些理论范式无一不是跨学科的。尽管某些理论范式可能首先是在某个特定的学科之内形成和发展起来然后再传播到其他学科之内去的,也尽管某些理论范式可能在这门学科内相对具有较大影响,而在另一学科内则相对缴为弱势,但这并不影响它们的跨学科性质。因此,以理论范式来区分学科无论过去还是现在(乃至将来)都会是一件很困难以至不可能的事。区分不同学科的良途,应当还是各个学科的研究对象。
对于社会学这门学科来说,目前在这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不在于是否应该以研究对象还是应该以理论范式来确定它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差别,而在于人们对于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可能缺乏共识。社会学这门学科的研究对象到底是什么?对于这个古老的问题,迄今为止仍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人说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整体”(言外之意是其他学科则只研究“社会”的某一个方面或领域),有人说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人的社会行为,还有人说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就是别的学科不研究的那些领域,等等。而我认为,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不是别的,就是“社会”。这里所谓的“社会”,就是我们人类为了生存而从事的一切活动都必须借助于其才能得以进行的、由两个以上的人类个体组成的各种形式的“人群”或“人类聚合体”,包括家庭、家族、氏族、部落、村落、社会网、企业、公司、军队、民族、国家、政府、社会团体、跨国组织、国际联盟等。“社会学”就是以这些形式不一的各种“社会”的形成、维持和演变机制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的。探讨在人类的生活中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一些形式相同的“社会”,这些形式不同的“社会”其各自的性质、功能、运作机制、秩序规则、历史形态、演变途径和方式等又各是什么样的,等等,就是社会学这门学科的基本任务或问题领域。这样来界定社会学研究对象和问题领域的基本依据就是:它是专为“社会学”所研究而为其他学科所不研究的对象和问题领域。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经济”活动,其问题领域是如何通过资源的有效配置来使人类的活动效益达到最大化;政治学的研究对象是“政治”活动,其问题领域是如何来使人类决策过程更为合理……等等。它们都不会把各种形式的“社会”形成、维持和演变的过程当作自己的研究对象和问题领域。因此,只要我们牢牢把握住上述研究对象和问题领域,社会学的研究领域就永远不会有丧失或缩小之虞。
当然,这里需要补充说明的一点就是:必须把学者个人的学术研究对象和一个学科的研究对象区分开来。正如蔡禾教授在其第一点建议中所正确指出的那样,学者个人的研究对象和问题领域是可以不受限制的。只要他愿意并且有能力,他可以今天研究一个社会学的问题,明天研究一个经济学的问题,后天又去研究一个哲学问题,等等。因此,一个像贝克那样既富有才气又富有精力的学者,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在从事经济学研究,但也无人可以阻挡他在高兴的时候去做一做社会学的研究。但对于一个学科来讲,它的研究对象和问题领域可能会经历一个或长或短的探索过程,然一旦成熟,其研究对象和问题领域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即当稳定下来,而不会像学者个人的研究兴趣那样随意地发生变化。这是学术界劳动分工的基本要求。
因此,第二,我也就不太同意蔡禾兄本段后面的那些分析和判断。我不认为社会学的学科领域在不断缩小,也不认为社会学的学科领域受到了或正在受到其他学科的侵犯。如果我们同意前面关于社会学研究对象和问题领域的说明,那就可以看到,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一个社会学以外的学科在把各种形式的“社会”形成、维持和演变的过程当作自己的学科研究对象,把这些形式不同的“社会”其各自的性质、功能、运作机制、秩序规则、历史形态、演变途径和方式等当作自己学科的基本任务或问题领域。因此,社会学可能有过学科对象和问题意识不明确的时候,但并没有研究对象和问题领域丧失或被侵犯的时候。迄今为止也当是如此。像贝克这样的一些非社会学家从在他们自身学科内形成和发展出来的理论视角出发来研究一些像家庭结构、种族歧视、犯罪等一类的社会学问题,顶多也就是客串了一把社会学家的角色,社会学工作者大可不必为此感到恐惧和忧虑。因为这无非是启发了我们意识到原来社会学的问题也可以用从经济学(或其他学科)中形成和发展出来的理论范式来加以分析和解释(就像科尔曼所做的那样)。事实上,社会学从诞生以来迄今为止就一直不断地在从其他学科(如生物学、生态学、生理学、心理学、物理学、地理学、历史学、语言学、哲学、文学、戏剧学等)引进和借鉴概念、命题和理论视角,也不断地有其他学科的学者在像贝克那样尝试用自己学科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概念、命题或理论视角来讨论一些社会学问题,但社会学并未因此而归于衰亡或消失。其中的道理,就是因为像我们前面所说过的那样,社会学有自身确定的、不为其他学科所关注的研究对象和问题领域。因此,这里不存在着什么“扩张主义”现象。常常有一些经济学家沾沾自喜地宣扬“经济学的帝国主义”,也常常有不少非经济学家抱怨“经济学的帝国主义”,其实都是没有意识到学科是以其特定的研究对象和问题领域、而非是以在其学科内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理论视角或范式独立于世这个道理。
同样,当社会学家用在自己学科内首先形成和发展出来的某一种理论视角或范式去研究某个非社会学的问题(如经济学的问题、政治学的问题、历史学的问题等)时,也不必称之为是社会学的“扩张主义”或“帝国主义”(如果一定要这样称呼的话,那也可以说这种社会学的“扩张主义”或“帝国主义”现象早就存在了。因为自20世纪中叶始社会学也像其他学科一样就一直在向其他学科输出自己的概念、命题和理论视角。尤其是在20世纪后期这种倾向是只增不减)。对于这样做的社会学家而言,他也只不过是在客串一个其他学科学者的角色;对于社会学和另一个学科而言,它们的学科研究对象和问题领域并未因此而发生改变(扩大或缩小)。换句话说,这个社会学家并未因此而对自己所在的社会学学科本身做出什么有实质意义的贡献。他的贡献只在于:他将首先在社会学学科内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某一个理论视角应用于其他学科的问题领域之中,因而一方面让其他学科的人意识到了社会学家在这一理论范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为社会学做了一次宣传和广告;另一方面启发了原来在社会学中形成和发展出来的某一理论范式也可以用来研究社会学领域以外的一些问题,从而对这一非社会学问题的研究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从上述讨论可以进一步引申出来的结论就是:社会学工作者在既有能力也有精力并且也有兴趣的条件下,可以尝试采用从社会学学科中形成和发展出来的某些理论范式去研究一些经济学的问题、政治学的问题等,但对于一个学科而言,这样的尝试还是不宜过多加以鼓励。在社会学学科本身的力量尚有限的情况下,我们应该更多地鼓励社会学工作者集中精力去研究上述自身学科专有的那些对象和问题。这样似乎才更有利于社会学学科的整体发展。因此,我想说的第三点意思就是,对于蔡禾教授关于社会学要有一点“扩张主义”的主张,我也只能在一个非常有限的意义上表示赞同。
总而言之,我认同蔡禾教授关于“全国社会学同仁要在社会学研究的问题领域方面形成共识”的主张,但我不太同意他关于学科区分标准已经或正在发生改变的判断以及后面的一系列相关结论。相反,我认为,社会学工作者对于本学科的研究对象和问题领域应该要有明确的“学科自觉”。这里的“学科自觉”一词是承费孝通先生所说的“文化自觉”一词而来,意思是社会学工作者对于自己学科的基本特质(包括其优势和局限)应该有明确的意识,并且在学科的发展过程中努力地去贯彻和发挥自己的基本特质。社会学这门学科的基本特质是什么呢?常常听到有人说社会学的学科特点就是“长于经验调查”、或“长于统计分析”、或“具有整体眼光(能够把社会当作一个整体来加以研究)”、或“采用社会人视角”、或“拥有多重范式”等等。这些也许的确可以看作是社会学在目前阶段上具有的特点,但这些特点都不能被看作是社会学这门学科的基本特质。因为在这些特点中,有些(如“具有整体眼光”、“采用社会人视角”、“拥有多重范式”等)只是社会学学科基本特质的派生属性,有些(如“长于经验调查”或“长于统计分析”等)则只是社会学在自己的发展进程中先于其他学科获得的一些优点,而非是社会学学科独有的特点(其他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完全可以引进社会学的这些成果去研究自己的问题并在这一过程中进一步加以发展)。而所谓一个学科的基本特质正是最终能够将这一学科与其他学科区分开来的东西,正是使这一学科能够作为一门与其他学科不同的学科而独立存世的东西。这个东西,依我的看法,就是一个学科的研究对象或问题领域。因此,社会学这门学科的基本特质也就应该是存在于其独特的研究对象和问题领域当中。所谓社会学工作者应该要有明确的“学科自觉”,也就是意味着社会学工作者对于自己学科的研究对象或问题领域要有明确的、自觉的意识。只有当全国的社会学工作者在本学科的研究对象和问题领域方面都有一个明确的、自觉的、共同的学科意识的情况下,我们中国的社会学学科才有可能获得更为迅速的发展。
(作者简介:谢立中,北京大学社会学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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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术中华 2009-07-21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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