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于对象及方法上均所要求的“整体性”固然一方面显示了威廉斯与利维斯主义的藕断丝连,但话又必须说回来,也正是这一“整体性”为日常生活方式,为社会体制,为通俗文化,为其它各种经验形式,进一步,为“文化研究”,开辟了道路。
而且还是这一“整体性”,具体于“文学研究”与“文化研究”之关系,使得“文学研究”不再是单纯的“文学性”研究,也不简单地就是与一定社会语境相关联的文学性研究,其中仍然是阿多诺所张扬的在其与社会之对抗中的艺术的“自主性”或“审美现代性”,而是纯粹的“文学”和文学性研究向着 “泛文化”和“文化研究”的转变。如此看来,只是警告“仅仅从文化研究的角度来认识威廉斯是不够的”也是不够的,应该清楚地看到它们之间的关联尤其是在此关联中“文学研究的角度”如何被“文化研究的角度”所重新构型,因为威廉斯于各种“文化”定义或“文化”观念的关联中属意的是由此而来的由精英向大众之文化权力的转移的所谓“文化革命”。如是而言,威廉斯“文化研究”的“文学研究”之真义就不是要废弃“文学遗产”,如所忧虑的,而是在“社会”中的“文学研究”,这是往后说,而于现在或向着将来说,则是“文学研究”之被一个日益增长的新的“文化”现实所“革命”,这场“革命”在辩证的威廉斯看来自然是“扬弃”性的,既有所革新,又在此革新中有所存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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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aymond Williams, Culture and Society, 1780-1950, London: Chatto & Windus, 1959, p. xvi.
[2] Raymond Williams, The Long Revolution, London: Chatto & Windus, 1961, p. 41.
[3] Raymond Williams, The Long Revolution, pp. 41-42.
[4] See Raymond Williams, Culture and Society, 1780-1950, pp. 324ff.
[5] Nick Steven指出:“在威廉斯早期著作中,存在有一个我将称之为‘文化唯心主义’的范型”(Nick Steven, Culture, Ideology and Socialism, Aldershot, England: Avebury, 1995, p. 24),它“假定一种精英的文学性文化跨越了复杂的社会历史关系而对所有生活形式都具有普遍的有效性和魅力”(Ibid., p. 4)。我认为,“文化唯心主义”就是认定在文化整体中观念之对生活的优先。
[6] John Storey, “Culture and Power in Cultural Studies,” 载《2005年中国—欧美文学理论国际论坛论文选编》,河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学科开放研究中心等编,开封,2005年8月,未正式出版,第33—34页。中译文可参见约翰·斯道雷《文化研究中的文化与权力》(周敏译),《学术月刊》(上海)2005年第9期。
[7] Ibid., p. 34.
[8] 就威廉斯第一处定义的生活的“方式”是否即其第二处定义的生活的“意义和价值”或者“指意系统”,笔者致信英国托尼·贝内特(Tony Bennett)教授,他在2006年6月5日的电子来信中答复如下:“关于威廉斯,我认为,你的观点是正确的,因为威廉斯并不主张仅仅生活本身便可称作文化,其‘生活方式’一语,在他绝对是指生活实践之间的一整套联系,而这也就是一个意义的整体。但是我并不认为‘指意系统’是一个最能描述他所关心的问题的措辞。”贝内特回答了问题,但也提出了新的问题。
[9] 陆建德:《词语的政治学》,见雷蒙·威廉斯著《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刘建基译,三联书店,2005年)所载该文第9页。
[10] Raymond Williams, Culture and Society, 1780-1950, p. xviii.
[11] Raymond Williams, The Long Revolution, p. xi.
[12] 雷蒙·威廉斯:《关键词——文化与社会的词汇》,第109页。
[13] Raymond Williams, The Long Revolution, p. 42.
[14] Ibid., p. 43.
[15] Ib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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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文艺学网 2008-01-23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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