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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中国“非遗”保护国家、省(市、自治区)、市、区(县)四级名录体系建设继续向前推进。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意在摸清家底,是“非遗”保护的基础性工作。2005年6月,文化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充分掌握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数量、特点、分布、生存等状况。
在全国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研讨会上,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目前中国已初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名录体系。名录体系的建立,对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8年6月,国务院正式批准公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以及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7项;目前,国务院批准公布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1028项,涉及保护单位2110个。
与此同时,全国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建立工作也在各地积极推进,一些省辖市、县也建立了本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8年底,全国省级名录共有4155项。
中国已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了书法、宣纸制作工艺等35个项目申报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评选结果将在今年第4季度揭晓。
另外,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将在今年“文化遗产日”(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今年为6月13日)期间正式公布,人数达到700多人。
文章来源:新华网 2009-05-18 17:32:23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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