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最后,严格的形式主义还使得克服另一个障碍——它妨碍了一种关于话语的语言学理论的表述——成为可能:当所有的区分不得不被认为仅仅是差异性的——比如,内在于结构——那么主体就不能再被认为是意义的来源,而只是一个有意义的总体中的一个比较特殊的位置。“主体之死”,曾是古典的结构主义的战斗口号之一。说话者将多个句子组织在一起的方式,不再被认为是一个完全自主的主体的各种一时想法的表达,而是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各种制度被结构化的方式,取决于在一些语境下什么是“可说的”,等等。对古典的结构主义来说,话语分析的任务乃是揭示这些在社会生活中控制意义生产的基本规律。从一个技术的角度来看,这个规划乃是通过把不同学科的各种贡献放在一起而贯彻落实的。这些学科包括:论证理论(the theory of argumentation)、阐述理论(the theory of enunciation)、言语-行动理论(speech-act theory)、语义分析和句法分析等。
近年来,结构主义传统在各种不同的面向上经历了一系列的重新表述,从而迎来了一个可以被称作是后结构主义的时刻。这些修正的共同特征便是,质疑了作为古典结构主义之基石的关于封闭的总体(closed totality)的概念。(如果各种认同是一个话语系统中的唯一差异,那么没有一种认同可以被完全地构建,除非该系统是一个封闭的系统。)从构建一个封闭系统之逻辑不可能性上,可以得出一种关于各话语性认同(discursive identities)的颠覆逻辑(logic of subversion)。后结构主义思潮正是将这种颠覆逻辑付诸实验。这一思潮中的主要潮流如下:
1、对罗兰·巴特后期作品中的关于意义的逻辑(logic of meaning)的再表述。[7]尽管在其早期的诸种符号学作品中,巴特相信在外延的意义和内涵的意义之间的一种严格差异,但他后来意识到,无法在这两者之间建立起任何一种严格的差异。这便引出了关于一个多元文本(plural text)的概念:多元文本的各种能指不能永恒地同各种特定的所指相连。
2、能指与所指之关系的相似的松动,出现在受雅克·拉康(Jacques Lacan)所启发的精神分析的潮流中。[8]通过对过度决定(overdetermination)之过程(凝缩与置换)——它介入了所有心理构型(psychical formations)之构建——的强调,弗洛伊德主义理论已表明,通过能指与所指间的严格的相互关联来固定意义,乃是不可能的。这个趋势被拉康主义理论——通过那被称作为能指的逻辑(logic of the signifier),即在能指之下的所指的永恒的滑动(能指正变成为稳定的元素)——而被激进化了,
3、最后,始自于雅克·德里达(Jacques Derrida)的解构主义运动[9],试图(用与哥德尔[Gdel]定律并无不同的方式)表明在所有结构性的安排中,均可以发现各种极端的不可确定性(undecidability)的元素,以及如何任何一种符号指向的结构(structure of signification),均不能够在自身中找到关于它自己的封闭(closure)的原则。因而,它的封闭需要某一向度的力量来进行操作,这一力量必须是来自于结构的外部。
在米歇尔·福柯的作品中可以发现一种全然不同的路径,其通向一种被他称为关于各类“话语构型”(discursive formations)的理论。尽管结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都始于符号的逻辑以及——一旦不能获得关于总体性封闭的各种条件/状况——它的颠覆,福柯的起步点却是一种第二层级的现象学(second-level phenomenology),试图将各种总体(totalities)——任何关于意义的生产正是在这些总体中发生——隔离开来。通过将各种陈述与任何外在现实的参照括置起来的方式,古典的现象学专注于各种陈述的意义。通过表明意义本身预先假设了各种生产的条件/状况(这些意义的生产条件/状况本身不能简化为意义),福柯继续进行了一种第二层的括置(second bracketing)。这一“准先验的”举动,在现象界中隔离出了一个被福柯称作为话语的层面。在福柯的分析中,存在着这样一个核心问题:那就是要确定什么构建了一个话语构型的统一性、以及什么构建了它的连贯性原则。对福柯来说,任何话语的最小单位,乃是陈述(énoncé)。一个陈述不能被看作是一个命题(proposition),因为同一个命题能够包含有两种不同的陈述(我和一个医生都能说某人得了癌症,但只有后者的命题能够被认为是一个医疗性的陈述)。它也不能被认为是一个言说(utterance),因为不同的言说能够包含相同的陈述。最后,各种陈述不能被认为是各种言语-行动,因为前者被福柯局限为他所说的“严肃的言语-行为”——那些不平凡的、非日常的言语-行动,但却是通过一个权威性的或自主性的活动所构建(如医疗话语)。不过,这只是用一个不同的方式来论述同一个问题:什么构建了一个特殊的话语场域或话语构型的统一性的原则?福柯一度想在他所说的一种认识型(episteme)中,来寻找这个统一性原则。认识型是将在某一时代内的思想生产统合起来的一个基本的轮廓。“我们用认识型来指……把在一个给定时期内的各种话语实践(discursive practices)整合起来的各种关系的一个总体性的集合。这些话语实践引发了各种认识论的观点、各种科学、以及可能被形式化的各种系统。”[10]在这个意义上,他试图将各个时代的各种基本的认识型隔离开来;对于这些被隔离开来的不同时代的认识型,他曾分别称之为(大写的)文艺复兴、古典时代与现代性。[11]揭示这些基本的话语策略的思想操作,就是他所说的考古学(archeology)。但他思想的主要趋向使他越来越意识到,一个话语构型的异质性不能被简化为这样一种简单的统一性原则。因此他总结道,在对于同一对象的参照中、或在诸种陈述的生产中的一种共同风格中、或在各种概念的恒定性中、或在对于一个共同主题的参照中,一个话语构型的统一性原则是无法被找到的;而只有在他所称之为的“弥散中的规律”(regularity in dispersion)中,一个话语构型的统一性原则才能被找到。这种弥散中的规律,乃是指在各元素(这些元素并不遵守与支持结构化的本质原则)之间的各种外部关系中的恒定性。然而,如果弥散中的规律是一个话语构型唯一的统一性原则,那么仍有待解决的是各种话语构型间的各类界线的问题。在这个阶段,福柯对这个问题不能够提供任何精确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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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文化表征 2007-10-29 22:23:13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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