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值得注意的是,汉代以后,“科”并未成为学术“类名”被广泛使用,而是作为官吏考试的科目加以运用。所以,与近代意义上的学术分科不同,中国古代的 “科”名及“分科”,多指官吏考试的科目。为了弄清中西学术对“分科”概念的差异,有必要对作为中国考试制度意义上的“科”及“科目”加以系统考察。
如前所述,“科”名在先秦开始出现,到秦汉时代,“科”之概念作为“类名”已经普遍使用。但此时所谓的“科”,主要指考试制度上的“科目”。《汉书? 儒林传》曰:汉平帝时“岁课甲科四十人为郎中,乙科二十人为太子舍人,丙科四十人补文学掌故”。此处所谓“甲科”、“乙科”及“丙科”,是选拔官吏的科目。班固《两都赋》言:“总礼官之甲科,群百郡之廉孝。”李贤注曰:“有博士掌试策,考其优劣,为甲乙之科”。[6]此处所谓“甲乙之科”,也是指选拔官吏的考试科目,说明汉代已经有了设“科”选官之制。
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年)“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将“孝廉科”变为常科。随后,又陆续开设茂才、明经等常科及明法、尤异、治剧、兵法、阴阳灾异、童子举等众多名目的特科。一般认为,汉武帝开始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7],逐渐建立了科举制度。所谓科举制度,是指采取分科考试办法,按照不同的科目通过考试来选取人才、选拔官吏的制度。西汉时举士以举孝廉,东汉时更多采用察举。据《后汉书》载,东汉顺帝时,“试明经下第补弟子,增甲乙之科员各十人”[8]。因此,中国分科观念主要不是在学术分类上使用,而是运用在科举考试中,特指考试科目。换言之,“分科”一词联用,是指考试门类的分门别类,非近代意义上的学术分科。汉代考试制度实行后确立的主要科目,如茂才、明经、明法等众多科目,无论是常科还是特科,均非近代意义上的学术分科。“分科”之概念没有在学术分类上普遍使用,而是在考试制度中得到发挥。
近人陈炽指出:“科目之兴,一千有余岁矣。”[9]科举制度源於汉代,到隋唐时代基本确立。开皇18年(598年)隋文帝命“京官无品以上、总管、刺史,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10]随后又“诏诸郡学业该通,才艺优恰”等四科举人。据《旧唐书?薛登传》载:大业3年(607年),“炀帝嗣兴,又变前法,置进士等科”。唐代科目设置承袭了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体系,均设常科和制科。“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经、有俊士、有进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开元礼、有道举、有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有三经,有二经,有学究一经,有三礼,有三传,有史科。此皆岁举之常任也,”[11]在这12科中,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科最为重要。唐开制举科目竟达63科,分为文、武、吏治、长才、不遇、儒学、贤良忠直等7类[12],表明其时科举考试“科目”分类之细密。
宋代科举,略仿如唐制,分进士、明经等科。据载:“今进士之科,大为时所进用,其选也殊,其待也厚。进士之学者,经、史、子、集也;有司之取者,诗、赋、策、论也。”[13]宋代科举分常科与特科,常科有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通礼科)。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法等文科及武科。进士科为最重要的科目,九经、五经等明经诸科地位较低。宋仁宗天圣7年(1029年)2月,盛度上书设置“天圣十科”:“贤良方正能吉言极谏科、博通坟典明於教化科、才识兼茂明於体用科、详明吏理可使从政科、识洞韬略运筹帷幄科、军谋宏远材任边寄科,凡六艺待京朝之被举及起应选者。又制书判拔萃科以待选人。又制高蹈丘园科、沉沦草泽科、茂材异等科,以待布衣之被举者。”[14]后去掉书判拔萃科,为天圣九科。
司马光在元佑元年主政后,提出“十科举士”建议:“一曰行义纯固可为师表科(有官无官人皆可举);二曰节操方正可备献纳科(举有官人);三曰智勇过人可备将帅科(举文武有官人,此科亦许钤辖已上武臣举);四曰公正聪明可备监司科(举知州以上资序人);无曰经术精通可备讲读科(有官无官人皆可举);六曰学问该博可备顾问科(有官无官人皆可举);七曰文章典丽可备著述科(有官无官人皆可举);八曰善听狱讼尽公得实科(举有官人);九曰善治财赋公私俱便科(举有官人);十曰练习法令能断请谳科(举有官人)。”[15]这种“分科取士”之法,特别为晚清学界推崇,成为中国学人接受近代西方“分科设学”观念的基础。
由此可见,孔门虽分为德行、政事、文学、言语等所谓“四科”,但在很长时间内并没有成为类分学术的标准,而仅仅是官吏科举考试的科目。据笔者考证,“ 分科”一词联用,见於《宋史》:“自经、赋分科,声律日盛……二十七年,诏复行兼经,如十三年之制。内第一场大小经义各减一道,如治《二礼》文义优长,许侵用诸经分数,时号为四科。”[16]北宋时,随著书院制度的兴起,私人讲学之风再起,孔子“分科授徒”做法引起了一些学者重视,并加以效仿,出现了“分科授学”的现象。因此,“分科”一词,多数情况下是指分设考试科目,但宋元以后也指书院教学的科目门类。关於这一点,通过分析宋代胡瑗分斋教学情况可略约而知。据史料记载:胡氏教授门徒,采取了分科教学的方法,分经义与治事两斋。“经义则选择其心性疏通,有器局,可任大事者,实之讲明《六经》。”治事斋专门培养治术人才:“一人各治一事,又兼摄一事(或专或兼,各因其所长而教之)。儒治民以安其生,讲武以御其寇,堰水以利田,算历以明数是也。”[17]
既然“科”名早已存在,孔门已经分为德行、政事、文学、言语等所谓“四科”,那么这种学术分科难道在后来就没有得到发展吗?笔者认为,先秦时期已经蕴含的以学科为类分标准的学术分科,尽管始终没有能够发展为近代意义上的学术分科,但并不意味著分科性质的学术在中国没有得到发展。从“孔门四科”演化到“ 儒学四门”,便证明中国学术门类也是随著中国学术的发展而逐步演化的。笔者认为,随著学术的演化和分类的细密,到明清时代,开始由考试科目或书院讲授科目,逐渐向近代意义上的学科演化,逐渐形成了所谓“儒学四门”——义理之学、考据之学、词章之学与经世之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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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近代中国研究网 200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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