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初,王国维先生的《宋元戏曲考》奠定了百年来戏曲研究的基础。王氏在重“一代有一代之文学”的基础上,提出,若论真戏剧,不得不从元杂剧始;元以后无戏剧。尽管后来的研究逐渐已扩及到宋元南戏、明清传奇、诸地方戏,但以"文学(作品)"为中心的研究思想,始终是戏曲史研究的主流。这一主流持以城市娱乐场所为母体,综合歌、舞、说、科、故事种种而发生戏剧的多元论。这一研究思想,同样影响了整个日本在战前的中国戏曲研究,其代表有盐谷温、青木正儿、吉川幸次郎等人。
战后,日本学者田仲一成先生独辟蹊径,将传统的中国戏曲作家作品研究纳入了社会学的领域。自六十年代以来,田仲氏就开始关注中国宗族和祭祀戏剧的关系。三十多年来,发表了一系列论文与专著,指出戏剧起源于祭祀、起源于祭祀礼仪是世界戏剧史的一个共同的规律,从而确立了以农村祭祀为母体的中国戏剧发生一元论,可谓别出机杼。以此为出发点,田仲氏从剖析祭祀组织的机构(即地方戏剧的组织机构)入手重新构建了一部中国演剧史。
在中国,自八十年代以来,傩戏、目连戏等等与“戏剧行动”密切相关的民间仪式活动,被看作是一种“戏剧体”不断被发现,并纳入“戏剧学”的研究范畴,研究者把它称作“戏剧发生学”。这种种新成果对于有关戏剧形成的一些经典观点造成了强烈的冲击。一些研究者开始呼吁重视戏剧的“场上”研究。然而,什么是“场上”呢?众人的概念却是极为驳杂与含混的。重建以“场上”为主的戏剧史,仅仅是将目光转向祭祀仪式剧等戏剧形态的研究吗?有意味的是,国内重场上研究的学者,往往将田仲一成的演剧研究视为先导;然而,田仲先生本人对国内日益热闹的“场上”呼吁却始终保持一种淡然的态度。
鉴于田仲氏的论著大部分并没有被翻译成汉语,也许我们有必要真正走入田仲一成先生的中国演剧史研究。
田仲氏指出,中国的地方演剧依据支配的不同力量可分为三种形态:地缘——血缘——职业;依演剧的不同场所来划分,则为:乡村祭祀——宗族——市场地。具体说来,这一地方演剧形态的演变是可以这样来叙述的:地缘演剧——IA(市场村落的联合演戏)、IB(共同体村落的联合演戏)、IC(村落共同体的演戏);血缘演剧——IIA(宗族联合演戏)、IIB(家庭集团的演戏)、IIC(家长私宴的演戏)其中,支撑着中国地方社会及地方演剧的地缘集团、血缘集团,基本是借公共体之名而由大地主私人通过宗族关系加以支配的机构。这样,地缘系的演剧与血缘系的演剧便常常出现重合的因素,诸如冤魂祭祀种种的演剧内容也逐渐增添了忠孝节义的内涵。随着经济形态的变迁,宗族支配势力由强趋弱,于地缘集团演剧中分化出两支,一支是大地主支配势力让位于商人阶层,形成IIIA型演剧;一支是大地主支配势力让位于中小地主与贫民(IIIB)。而血缘演剧中,宗族支配力量最为薄弱的家庭私宴型,逐渐成为文人雅集的场所(IIIC)。随着市场地演剧的壮大,演剧的内容也相应逐渐脱离祭祀礼仪的内容,并向雅俗两极分化,前者(IIIC)以风情类(新传奇)、仙佛类(神仙剧)为主,后者IIIA以风情类(淫戏)为主,IIIB以豪侠类(造反武剧)、仙佛类(神怪类)为主。自明初《太和正音谱》以来的传统戏曲分类法,在此获得了全新的解释。
由此可见,田仲氏在考察中国演剧的变迁时,实际上是将目光投射到了地方演剧机构的组织方式及各支配力量的消长。这里面涉及到村社与村社、宗族与宗族、村社或宗族与地方行政机构之间的关系,以及与村社发生密切关系的各阶层人,包括贫民、流民、地痞、商人、大地主、中小地主等等。其中,商人阶层对地方演剧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进步作用,而居支配地位的大地主阶层相反却具有阻碍这一发展的反动倾向。所谓大地主通过宗族支配演剧的力量,实际上即是维持宗族组织的传统官方化儒学力量。地方演剧最终的雅俗分化,实际上也是演剧内容逐渐与正统儒教相背离的过程,甚至出现以都市化、个人化为特色的近代内涵。田仲氏并进一步指出,这一演剧过程的形成与分解。自晚唐至清末,实际上至少经历了三次反复。
田仲一成对中国演剧史独特的构想,使之为传统的版本研究也开辟了一个崭新的领域。早在七十年代中,田仲氏就搜集了数十种《琵琶记》与《西厢记》版本,考察二者是如何由朴素的古本与拟古本,经由闽本,向文人演剧的京本(雅)和市场地演剧的徽本、弋阳腔本(俗)逐渐分化的过程。在这里,田仲氏已不再将《琵琶记》与《西厢记》作为元代的文学来阅读,而是考察各自在明代的接受情况,以及由此所反映出来推动明代演剧发展的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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