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游戏的演化。
赫伊津哈把游戏的起源追溯到动物世界,肯定了游戏的生物学根源:“在种系发生上,鸟类远离人类,却与人类共有如此之多的游戏特征,这实在是令人惊叹。鸟鹬以舞姿竞技,乌鸦以飞行比赛,园丁鸟装饰鸟巢,燕雀吟唱优美的旋律。由此可见,作为娱乐的竞争和展示并不是起源于文化,而是走在文化之前的。”(67页)
然而,他有别于生物学家和心理学家。《游戏的人》全书突出的主题是:游戏首先是文化现象和社会现象,而不是生物学家、心理学家和行为学家主张的那种刺激-反应现象。
他指出游戏与文化的关系:“文化以游戏的形式出现,文化从发轫之日起就是在游戏中展开的……通过游戏的形式,社会表达它对生活与世界的解释。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游戏转变成了文化,而是说文化在滥觞期就具有游戏的性质,文化在游戏的形态和情绪中展开。在游戏和文化的孪生体中,游戏是第一位的。游戏客观上是可以指认,可以具体界定的,与此相反,文化仅仅是我们靠历史判断给具体的事物附加的术语。(66页) 。
他欣赏并引用康德的游戏概念:“幻想的游戏”(the play of immagination)、“思想的游戏”(the play of ideas)和“宇宙观念的全部的辩证游戏”(the whole dialectical play of cosmological ideas)。(57页)
他把游戏比喻为推进文明的酵母:“游戏因素在整个文化进程中都极其活跃,而且它还产生了许多基本的社会生活形式。上文已经显示,这一点不难证明。游戏性质的竞赛精神,作为一种社会冲动,比文化的历史还要悠久,而且渗透到一切生活领域,就像真正的酵母一样。仪式在神圣的游戏中成长;诗歌在游戏中诞生,以游戏为营养;音乐舞蹈则是纯粹的游戏。智慧和哲学表现在宗教竞争的语词和形式之中。战争的规则、高尚生活的习俗,全都建立在游戏模式之上。因此,我们不能不做出这样的论断:初始阶段的文明是游戏的文明。文明不像婴儿出自于母母体,它在文明之中诞生,它就是游戏,且决不会离开游戏。”(198页)
他这样解析法律里的游戏成分:“法律和游戏活跃的联系,尤其是在古代文化中活跃的联系,可以从3个观点来考察。诉讼可以被认为是一种靠运气的游戏、一种竞赛、一种舌战。”(99页)
他揭开神话、诗歌和游戏的三重关系:“我们首先尝试来揭开神话、诗歌和游戏的三重关系。无论神话流传到现在已经变成什么形式,神话始终是诗歌。神话借助意象和幻想,它诉说万物起源的故事,它们是古人设想的原始时代发生的事情。神话的意义可能是极其深奥、极其神圣的。它能够成功表达的关系,可能是智能的方式决不可能描述清楚的。在文明那个神话-诗歌阶段,神话的神圣性和神秘性是十分自然的,古人接受神话是绝对虔诚的,虽然如此,有一个问题依然存在:神话是否一直是完全严肃的。我想我们满有把握地说,诗歌有多么严肃,神话就有多么严肃。像一切不受逻辑判断和有意识判断束缚的东西一样,神话和诗歌都在游戏的领域里活动。这并不是说,这是一个比较低下的领域,因为游戏色彩浓重的神话可能会翱翔到洞见的高度,也就是理性达不到的高度。”(151页)
他指出诗歌和游戏的契合:“诗歌与游戏的契合不仅是外在的契合;在创造性幻想的结构中,两者的契合也是显而易见的。在诗性用语的转向、母题的展开、情绪的表达里,总是有一种游戏元素在发挥作用。在神话或抒情诗里,在戏剧或史诗里,在远古传说或现代小说里,作者有意无意的目的都是要造成一种紧张的情绪,使读者着迷,使之欲罢不能。潜隐在一切创造性写作之下的,是一种人的境遇或情绪,是足以把紧张情绪传递给他人的意境。好在这样的情景并不多,这正是两者契合的关键所在。宽泛地说,这样的情景或者产生于冲突,或者产生于爱情,或者是两者兼而有之。”(155页)
他指出诗歌和谜语的关系:“我们可以断言,谜语起初是神圣的游戏”(133页)“作为一种竞争形式,古代诗歌和古代谜语难以在表面上加以区别。谜语产生智慧,诗歌产生美感。两者都受一套游戏规则的支配,这一套规则限定了思想和象征的范围;两者都有一个预设:圈子里的人要懂得所用的语言。两者的有效性仅仅有赖于各自符合规则的程度。”(156页)
他用游戏概念解释希腊悲剧和戏剧的起源:“悲剧和喜剧都发端于游戏,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雅典戏剧产生于酒神节上的狂欢庆典。稍后,希腊喜剧才成为有意识的文学活动,即使发展到那个阶段,到了阿里斯托芬那个时代,希腊喜剧依然保留许多酒神节狂欢的痕迹。在幕间休息的表演中,合唱队分为两排,交替进退,面向观众,随意挑选出一些观众嘲笑奚落。演出的服装状如男性阳具,合唱队戴着动物面具,这些东西都是远古遗存的特性。”(167页)
他指出严肃性和游戏性的此消彼涨,文明越发达,严肃性越是增加,游戏性越是减少:“文明发展的趋势是越来越复杂多样,越来越层层叠压,生产技术和社会生活的技术在组织上越来越精致。在这个过程中,古老的文化土壤在重重叠叠的重压下越来越难以呼吸,思想和知识体系、教义、规章制度、道德和常规习俗都失去了和游戏的联系。于是我们说,文明变严肃了;它只给游戏指派一个次要的位置。英雄时代一去而不复返,竞赛的阶段似乎就犹如过眼烟云、明日黄花了。(95-96页)
赫伊津哈悲叹游戏成分的衰减。我们要善于同情地理解他发出哀鸣的历史背景:(1)机械化使人成为“残缺不全”的人,人异化成了非人性的技术-资本大机器上的螺丝钉;(2)休闲时代尚未到来;(3)战争阴云密布,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来临。他说:“18世纪以来,文化里的游戏成分一直在衰减,18世纪是游戏姹紫嫣红的时代。今日之文明再不玩游戏,即使在表面上玩游戏的地方,那也是虚假的游戏,我几乎想说,文明正在玩虚假的游戏。”(233页)
他对即将来临的大战忧心忡忡:“国际法体制不再受到承认,不再被当作文化和文明生活的基础来遵守。一旦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国家事实上否定了国际法的约束性质,无论实际上否定还是理论上否定,并且宣称自己的利益和权力是其政治行为的惟一标准,那么,不仅古老游戏精神的最后遗存会荡然无存,而且任何文明的主张也会消失殆尽。到那时,社会就会堕落到野蛮的底层,原始的暴力又将死灰复燃了……由此得出的推论是:一旦游戏精神丧失,文明就会难以为继。”(122页)
他又警告:“作为一种文化功能的争战,总是要预设一些限制性规则,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承认争战的游戏性质。只有战争双方把战争局限在一定的范围,只有双方承认彼此是平等的对手,而且彼此享有平等的权利时,我们才能够说,战争是一种文化功能。换言之,战争的游戏概念有赖于它的游戏性质。一旦战争超越了平等对手的范围,一旦不承认对手是人,因而剥夺了对方的人权时,一旦对手被当作野蛮人、魔鬼、异教徒、异端和‘无法无天的野兽’时候,战争的性质就截然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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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传播学论坛 2007-12-19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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