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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文生态中的文化传统
O. D. Duncan认为,人口、技术、组织和环境(自然生态)四要素,合在一起构成了生态学的复合系统,在系统内部互相作用,互相影响(胜沼晴雄,1978:220)。人口、技术、组织无疑是人文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费先生在赤峰等地的调查看到了自然生态的失调,在包头的初步调查即看到了过去在边区发展的大工业所产生的人文生态的失调。
费孝通认为“人文生态是指一个社区的人口和社会生产结构各因素间存在着适当的配合以达到不断再生产的体系。人文生态失调是指这种配合体系中出了问题,劳动生产率日益下降,以至原有生产结构不能维持人口的正常生活和繁殖。在整个西北边区,人文生态失调和自然生态失调同样值得注意”(费孝通,鹤见和子,1991-04:22)。
作为一个社会人类学家,对于包钢这一大型企业的研究,对费先生本人而言,还是第一次。然而对于中国社会结构和村落社会研究的实践和理论,使他在研究这一问题时能立足于“人”的角度去进行破题。人文生态的提出,就是从“人”的静与动的过程中而予以把握的。
他首先注意到的是职工上下左右之间的亲属和伪亲属关系。
“在这里我们看到了封闭性企业本身产生的人文生态失调。包钢建立已近三十年,职工已进入第二代甚至第三代。由于封闭,职工的子女的婚姻与就业问题,得由包钢本身解决,不断内婚和顶替的结果,车间里的工人很多已结成亲属网络,不称师傅,而称伯伯、阿姨。在车间管理上出现了新的复杂性,也影响了劳动生产率。人口在继续增长,近亲繁殖,封闭社会的活力不断消耗,这样形成了这类边区企业人文生态里的第一个恶性循环”(费孝通,1987-03:66~67)。
此种洞察力,无疑是和费先生50年前的研究结合在一起的。当时费先生在处理中国传统社会的社会关系时认为这种人际社会关系为差序格局,即有关个体按亲疏远近而建立的等差关系。此种特征一直延续到现代社会。中国社会这种一直沿袭着把家庭观念外延无限扩大的取向,形成了特有的关系社会。正如乔健教授所言,应当保留“关系”这一概念,并将其引进现代化社会科学文献中去(乔健,1982-04:345~350)。
可见,费先生在对包钢人文生态的分析,其概念是利用差序格局。事实上,差序格局是一个非常具有文化特质与社会结合的概念,它揭示了人类组织的一个重要原理。这一概念包括亲属和非亲属关系。
在包钢内部职工之间的亲属称谓主要也是一种伪亲属关系。以此文化传统的资源,用来扩大和加强与亲友之间的亲密联系。
这种伪亲属关系的建立虽然有助于加强彼此间道德与情感联系,同时对个人而言也有一定的功利性质。但是这种关系扩展到像包钢这样的国营大型企业,无疑影响企业的良性运行和活力。
费先生认为作为人文生态的第二个恶性循环表现在地区之间。由于东西差距的拉大,引起了边区的智力外流,如水土流失那样出现了人才流失的问题。
由于企业办社会,使其在扩散功能上也出现了人文生态的失衡。因其扩散是一种近亲繁殖的企业扩散的方式。费先生对这一问题的分析,形象地从中国家的性质和结构特点来分析企业内部的结构。
如对包钢为解决职工子女待业问题办所谓“大集体”、“二集体”的企业的精辟分析,体现出了其重要的人类学思想。这就是从现代社会中看传统的存在和延续。
“从大集体到三集体都是封闭性企业用来解决本单位由于人口增殖而发生青年就业问题的办法。由于这些青年都是职工子女,所以大企业和这些‘集体’也是由亲属关系联系起来的。懂得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人一看就明白,这个企业实质上成了个大家庭,主干企业像是家长,‘二集体’像是长大了的子女,分房自炊。分房自炊的集体实际并不脱离主干企业,和没有分家的子女一样”(费孝通,1987-03:75)。
在这里费先生把主干企业和下属的“大”“二”集体等的关系,比做一个大家庭内部没有分家的子女“分房自炊”,用房的概念来分析企业内部的家族式运营,为社会人类学研究中国式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参照系统。从中国社会结构的层面去看,房的概念才是厘清汉人家族制度的关键。据陈其南对房和中国家族制度的系统研究认为,房所涉的语言范围可以是完全建立在系谱关系上的成员资格;其核心观念,即儿子相对于父亲称为一房,直接明确地解明了一个家族内部关系和运作法则;房所指涉的范围很清楚地不受世代的限制,二代之间可以称为房,跨越数十代的范围也可以称为房(陈其南,1990-03)。费先生对于大、二、三集体和主干企业的关系,事实上道明了企业和诸集体之间的阶序式关系。
分房并不等于分家,分房实际上是一个纯粹的系谱概念。一个大家庭分为数房时,反映其家族内部分化的状态,原来的家族单位仍然与房并存。而分家伴随着财产等的分离,新的生计单位的出现,独立家庭的建立。对于分房而立的集体,还缺乏坚实的基础,作为父亲的主干企业又不能不管,于是采取了“派、请、培、帮”的办法来照顾他们分出去的“集体”企业。
“派”就是由主干企业选派有经验的技术骨干去担任“集体”企业的各级领导,而且明确规定这些领导干部是向主干企业负责,主干企业随时可以撤换他们。“请”就是聘请退休的老技工、老干部当“集体”企业的顾问和老师,进行传、帮、带。“培”是选择“集体”里的青年职工到厂内或厂外去深造。“帮”就是主干企业在资金、材料、设备等方面无偿贷予集体企业使用,并且协助后者开发新产品,推广销路。总之,是大家庭里家长对待分房自炊的儿女们的一套传统办法。他们做得那样自然,那是由于这种所谓大集体、二集体的设置实质上是按传统家属模式行事的(费孝通,1987-03:75)。
费先生在包钢看到了这种分房自炊的模式,在内蒙一机厂看到的却是子女分家自立的模式“一机厂开始同样走上过分房自炊的道路,他们也是为了要自己‘消化’待业的职工子女,办起了大集体、二集体。但是遵循中国亲属制度的轨道,更向前走了一步,就是这种集体企业在生产和经济上能够自力时,就让它们独立了。独立是指不再作为主干企业的一部分,名副其实的集体所有了”(费孝通,1987-03:75)。
费孝通对于这一经营方式的研究,联系到具有日本特点的所谓Z型经营模式。认为:“看来现代工业引入东方国家,确是一下子离不开当地民族特点的。从包头见到的有限的事实上,作出具有概括性的理论是为时过早,但是包头所见到的绝不是一种偶然现象,用亲属原则来经营我们的企业,甚至其他社会机构,恐怕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近亲繁殖的现象显然不限于边区一隅,这是一个值得我们深入研究的课题”(费孝通,1987-03:76)。
因此,费先生认为“只靠这种方式是很难贯彻‘包钢带动全市’的方针。利用亲属关系来进行扩散实质上是企业封闭的结果,不能认为是一种开放的形式。真正的、大规模的企业扩散不能走亲属渠道”(费孝通,1987-03:76)。此种以亲属式关系为基础的扩散,也正是人文生态失衡的一个表现。在这里我们看到了费先生如何用文化传统的特质分析人文生态失衡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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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三农中国 2006-11-13 10:10:43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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