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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的综合——“三态”论中的文化传统
鹤见和子教授在比较费孝通和柳田国男的思想时,有一个非常贴切的比喻:“费孝通好比孙悟空,而柳田国男则胜过官江真澄、芭蕉及西行(都为日本历史上以游记著称的人物)等人;在他们的学术生涯中,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旅途中渡过的”(费孝通,鹤见和子,1991-04:100)。正因为费先生能身体力行的深入地去进行跨越东西南北的社会调查,使得其思想的火花不时地增添新的内容。费先生的“三态”论就是对中国社会洞察的一个重要贡献。
费先生在不同的场合,分别提到人文生态、自然生态、心态的问题,笔者归纳为“三态”论,从此角度来研究费先生的思想,无疑是一个综合的视角。
(一)失衡的生态
实现持续和平等的发展是人类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而生态问题是发展中重要的一环。进入70年代后,人类同生态的关系问题越来越为舆论所注意,然而在研究过程中几乎成为自然科学的专利。“1977年,人与生物圈委员会觉察到自然科学家在该计划内居主导地位,而社会科学则处于较弱位置这种不平衡的状态。委员会强调指出:‘人文科学和社会科学在人与生物圈计划中不是孤立的成分,而是这个整体的有机组成部分。’旨把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结合起来,研究人与环境的关系”(国际社会科学杂志,1984:50)。
生态问题与生态学问题并非一回事,生态问题是特殊的社会问题,须把其置于社会结构中予以把握。虽然生态系统中无生命的和人类之外的成分占绝对多数,然而,生态系统的特点取决于作用——反作用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和人类有关。正如马世俊教授所言,当代若干重大社会问题,都直接或间接关系到社会体制、经济发展状况以及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进而形成社会-经济-自然复合生态系统(马世俊,1984)。在这一系统中,社会组织对环境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学者们在描述环境变化时,常常无视文化因素,我们的着重点并不在于认识文化上的差异如何影响环境,而在于怎样把对文化因素作用的考虑同环境变化相联系。在复杂多元化的社会中,不同的群体孕育了各自的环境观,且留下了通过历史传递下来的包括全部生物和非生物因素以及与自然环境有关的社会表现、态度、构成、行为模式等环境遗产,同时也能看到围绕着生态问题的文化冲突和矛盾。
早在三四十年代费先生对于中国社会结构的研究中,就把中国的传统文化称之为“五谷文化”。“几千年来,汉族人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主要是简单的农业生产方式,通过种植业的收获取得食物,种庄稼的历史培植了中国的社会结构”。他认为“‘五谷文化’的特点之一,是人和土之间存在着特有的亲缘关系。”(费孝通,1987-03:233)他在早期的研究中已经注意到了人和自然的关系。
美国农业学家金(King),在《五十个世纪的农民》一书中,就是以土地为基础描写中国文化。他认为中国人像是整个生态平衡里的一环,这个循环就是人和“土”的循环。费先生在《乡土中国》中已得到同样的观念,他在书中叙述了人们怎样在农业社会里把人同土地结合在一起,生于斯,死与斯。因此,作为被土地束缚住的人们生活方式,如果不能和土地和平相处,盲目攫取,自然会打破人和地的平衡。此种平衡的维系,不就是中国人哲学中“天人合一”的思想,在人和地互动中的生态观念吗?寻求人和地的平衡,对于中国传统社会而言,是关系到社会能否持续生存的问题。费先生较早地注意到,尽管中国是一个礼俗社会,传统的伦理观念固然是控制人们行为的社会力量,但这种力量还需要有一定的条件才能发生作用。如多育多男的伦理观念,如果土地有限,产生人地矛盾就会用其他办法来维持人和地的关系,保持生态平衡。
他在30年代的农村调查时就发现,他所调查的村子,土地很少,每个人平均不到几分地,但是他们的伦理观念里还维持“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规范。他们并不改变这种观念,于是发生了溺婴的风俗,限制孩子的数目,实行对人口的控制。这就抵消了这种伦理观念引起人口增长的作用(费孝通,1988-05)。
在瑶族的调查时,他也注意到这一问题。
费先生在进入80年代后,特别是1984年后,其研究重点转到边区民族地区,挑选赤峰作为内蒙古开发问题的入门口。在这里他注意到农牧矛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游牧与农耕是两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它们所依据的生态体系亦不同,前者具有非常精巧的平衡(a delicate equilibrium),而后者则为一种稳定的平衡(a stable equilibrium)。具体来说,游牧是人们以文化的力量来支持并整合于被人类所改变的自然之平衡生态体系结构,这是对自然环境的一种单纯适应,而农耕则以生产力的稳定与地力的持久为其特色,它能自给自足,而游牧若离开农耕其后果不堪设想,这两种生态体系在性质上有所差异。
在传统游牧社会,畜牧业的生产技术是生活方式的组成部分,具有其自身的质量标准。它是世世代代连续发展的产物,没有明确的体制,技术和社会文化是紧密联在一起的。
在一般人看来,游牧民族在广袤的上苍赐予的无垠的草地中生活,不存在土地意识。其实不然,游牧民对放牧草地的利用和保护甚为关心。随季节而移动,本质上就是出于利用的经济上的选择。之后的发展打破了这一平衡。针对赤峰的生态失衡的问题,费先生从文化传统的背景寻求其根源,从历史上的“移民实边”开垦草原到建国后的“四滥”(滥砍、滥收、滥垦、滥采)来研究人文因素和生态的关系。
人本来是自然界生态环境中的一个主要因素,但这一个因素是主观能动的因素,它可以成为消极因素,也可以成为积极因素。这地区的游牧经济原是当地居民早年创造的一种生态体系,人们帮助牲畜找草吃,保护他们不受其他动物的袭击,引导它们避开寒冷的气候,使牲畜得到繁殖,然后人又靠牲畜提供生活资料。农业原本也是一种生态系统。有人说在东亚这片大陆上,中国人能从土地上耕作了五千年,而地力不竭,明显地掌握了自然界的生态平衡。所以人成为生态环境中的积极因素是常态。
但是当靠天放牧和粗放农业碰在一起,是对牧场的一种重大威胁。这样的农业在这个过程中确是破坏牧业的消极因素(费孝通,1987-03:29)。
从事农耕的汉族移民的大量迁入,其动机一般是想通过迁移行为来改变固有的生活窘境。一系列迁移行为组成的迁移链,把迁出地与迁入地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迁移系统。这正如费先生所言:“(‘移民实边’的政策)这只是一种强力移民的方式,更多的恐怕是通过早到的移民的同乡和亲戚,一个牵一个,一家拉一家地进入这在农民眼中看来是一片大可开垦的‘荒地’。实际上这都是改牧为农的过程”(费孝通,1987-03:25~27)。
以办农业的思想去办牧业,在50年代后一直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中国在大跃进、文革期间在牧区常套用农区的做法,搞集中建队,有的还仿农村的样式,建立“牧民新村”,以定居多少作为衡量牧区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这种政策由于未考虑合理安排定居点和草场的关系,使其布局在大多地方不甚合理,居民点附近的草场因过牧和牲畜往来践踏过早地退化、沙化,远一点又不能利用,畜草矛盾突出,有的大面积草场退化。如在笔者调查的内蒙古白音锡勒牧场,其十分场、十二分场文革时建造了非常集中的汉区的房子,周围草场也由原来的草高一米多,变为现在不到一尺,很多地方沙土已露出地表。从游牧半径看,距水源和定居点越近其草场退化越严重。这是在决策过程中,忽视民族文化传统又不能找到现代科学方法所致。
费先生认为:这一系列破坏生态平衡的因素,形成了恶性循环,引起了一般所说的“农牧矛盾”,在民族杂居地区又表现为民族矛盾(费孝通,1987-03:21)。
这种粗放型的农业向牧区的扩张,破坏了牧民生存的空间——草原。
针对生态问题,费孝通认识到“边区开发必须走以牧为主,农牧结合的道路”。他还非常风趣地提到,“要认识到这一点首先须破除汉民族传统的‘以农为主’的狭隘观点。历史上的汉人确是个墨守神农氏传统的民族,每到一地就想法开垦种植。”
在对定西的考察中,费先生清楚地认识到该地区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自然生态环境的恶性循环。此外对西部甘南临夏等地研究,费先生也注意到农牧结合的生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个重要的命题“自然生态的平衡问题只是整个社会经济发展大系统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费孝通,1987-03:81)。 这一系统的另一部分则可称为“人文生态”的平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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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三农中国 2006-11-13 10:10:43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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