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人类学的历史化而言,著述繁多,只能就笔者所知有限地选择一些近几十年的研究,分作如下几个类型来示意人类学历史化的大概趋势:
1、大历史的研究。如文思理(Siney Minze)的《甜与权:糖在现代历史中的地位》(1958),追溯了18-19世纪欧洲糖的消费,并把它与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扩展联系起来。弗兰克(Andre Gunder Frank)的《白银资本》(ReOrient: The Global Economy in the Asian Age, 1998)和波梅兰兹(Kenneth Pomeranz)的《大分岔:中国、欧洲与现代世界经济的形成》(2000),虽然不是出自人类学家,也属此类大视野的研究。
2、地方历史的研究。如萨哈林斯对夏威夷土著社会研究的《历史的隐喻和虚构的现实:三明治岛早期王国历史的结构》(1981)和托多络夫(T. Todorov)的《美洲的征服》(1982)。这两部作品分别讨论了两种文化(夏威夷人和英国人,阿兹特克人(Aztec)与欧洲人)的文化碰撞。此外,科奇(P.V.Kirch)与萨哈林斯合著了《阿纳胡鲁——夏威夷王国的历史人类学》(1992)。克拉克曾经列举了一些在英伦三岛和法国的历史人类学研究作品(克拉克 1998:373-384),如西格伦(Martine Segalen)的《农家中的爱情与权力:十九世纪的法国乡村》(1983)等。中国社会这方面的研究除了前述的弗里德曼(M.Freedman)和施坚雅(W.Skinner)等之外。萧凤霞(Helen Siu) 的《华南的代理人和受害者》(1989)和另一篇有影响的文章“妇女何在?——华南抗婚和地域文化的再思考”(1990)通过考察珠江三角洲的地方历史,生动描写了地方社会历史是怎样进行文化建构的,启发人们对中国历史进行重新思考。科大卫和萧凤霞合编的《根植乡土》,是一部华南研究学术成果的代表性文集,其中的结论部分,便以“历史和人类学”为题(Faure and Siu, 1995)。
3、专题史的研究。如盖茨在印尼的研究《尼嘎拉:19世纪巴厘的剧场国家》(1980),讨论了国家的权力和地方的自治。兰辛与盖茨的《尼嘎拉》进行对话,发表了《祭司和规划者:巴厘景观设计中的权力技术》(1991),涉及到农业灌溉中国家和水庙权力方面的讨论。此外,还有奥特娜在尼泊尔研究的论文“历史模式:夏尔巴人宗教制度铸构中的文化先验图示”(Ortner 1990)。维来里(V.Valeri)“建构的历史:夏威夷亲属制度合法化中的族谱和叙事”(1990)等。斯考特(D.Scott)籍评论对加勒比海后解放(postemancipation)历史理解上存在的问题,说明了所谓“后殖民现场的历史人类学”概念。(1997)罗萨尔多(Renado Rosaldo)对菲律宾易隆高人猎头的研究(1980),以及弗莱克曼和罗夫根(J. Frykman and O. Lofgren)对瑞典的研究(1987),都涉及到历史观念和历史意识的文化建构。在中国社会研究中,帕特(S. H. Potter and Jack M. Potter)夫妇的《中国农民:一部革命的人类学》(1990),围绕农民和革命来展开中国社会近现代革命史演变的脉络。拉弗尔(Lisa Rofel)的《另类现代性:中国社会主义之后的性别向往》(1999),用跨文化的视角,通过对解放以来杭州丝绸业的历史变迁,来理解中国有别于西方主流的现代性。罗红光在陕北黑龙潭的研究,从当地人的礼仪活动讨论了围绕历史资源的非线性实践(罗红光,2000)。
4、口述历史和生命史的研究。前述罗萨尔多《易隆高人的猎头—1883-1974:一个社会和历史的研究》(1980)和普莱士的《初始时间:一个非洲美国人的历史景象》(1983),都运用了口述史的研究方法。索斯塔克(M. Shostak)的《妮莎》(1981)和克拉潘佐诺(V. Crapanzono)的《图哈米》(1980)分别是关于一个昆布须曼妇女和一个摩洛哥人的生活史研究。在早年林耀华的《金翅》(1947)之后,庄孔韶于80年代重访金翼之乡,并于1996年发表了《银翅》,从《金翼》搁笔的三十年代写起,直到80年代,可以说是生命史和地方史结合的作品。黄树民的《林村的故事》(1989 )可以说是这方面的经典之作。他的书除了少量的学术讨论,主要是林村一个老党支部书记的口述故事,讲述从土改到80年代的生活经历。在相关的社会学领域,近年来孙立平及其学生的土改口述史研究,正在形成一个研究氛围并有相关的成果开始问世(参见孙立平等 2000)。景军的《庙堂的记忆》(Jing 1996)运用记忆理论理解中国西北农民对历史的记忆选择和现实建构,具有某些口述史的研究特点。
5、意义史。史学在80年代,有一个从心智史(intellectual history)向意义史(history of meaning)的转向。由于理性思想的式微,引起了对传统观念史(history of idea)的拒绝,不再把它看作是普遍性的,而是看作文化的建构(参见Toews 1987)。米克(M. Meeker)的《阿拉伯北部的文学和暴力》(1979)透过上世纪初搜集的不同的诗文意义,分析了阿拉伯游牧民族贝多因人(Bedouin)对同一历史事件的不同叙述后面的历史联系(Meeker 1979)。普莱士(R. Price)的《阿拉比的世界》(1990)通过三种人(黑奴、荷兰官员和摩拉维亚传教士)的眼睛,来描述18世纪苏里南的状况,然后加上自己对三个文本的评论。宝叶(K.A.Bowie)的论文“泰国北部19世纪社会的布品与织品”(1993)通过口述史和档案资料,分析了19世纪当地不同阶级的文本产生过程,揭示了其中阶级差异的文化意义。娜詹(Suzanne Najam)对英国法夫郡矿工在1984-1985年罢工中扮演的角色之研究中,提出了有意义的历史(significant history)概念,那是一种历史遗产的传承(娜詹 1990)。当然,强调历史或者其他事件中包含了意义不等于做意义史,盖茨通过“深描”发现和解读文化意义,为意义史的研究提供了方法借鉴,不过这方面的著述依然不多。
人类学的历史化不等于历史人类学,特别是一些作品只是涉及历史,属于典型的人类学作品,若从历史人类学的角度看,似乎疏于“历史问题”。当然,何谓“历史问题”并没有标准,这也是历史人类学难于从涉及历史的人类学分离出来的原因之一。但至少它应该与历史现象和历史脉络密切相关,是“关于历史的研究”或“历史问题研究”,而不只是“有历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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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学术论坛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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