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是关注观光对地域社会所产生的影响。民俗艺能{3}研究在这一方面开创了先河。为了民俗艺能在观光和地域重振方面的有效利用,研究者围绕着“节日法”的制定、文化财行政等问题展开了讨论。由于讨论的焦点集中在民俗艺能的本体、或者在保存与利用的是非等方面,其影响尚未波及到其他研究领域。
最后是宏观地考察观光、“传统文化”以及地域社会之间的关系。除了观光对地域社会所产生的影响之外,诸如参与观光者的实践活动、观光旅客与接受观光的地域社会之间的关系、由观光创造的文化、由此重建的社会关系等,便成为其主要课题。它在观光人类学的影响之下,积极地把观光视为地域社会的生活行为。{4}
在民俗学领域之所以出现了叫做观光的新课题,主要是因为这数十年来“民俗”、“传承”、“传统”等概念逐渐变得模糊,甚至暴露了内在矛盾。在此情况下,行政、企业、媒体、当地知识分子等开始把民俗学的研究成果利用到观光活动之中,以展示地域的活力。
四、从观光角度看真“民俗”与伪“民俗”
近年来,除民俗学的传统研究对象(如包括民俗艺能、祭祀、民间故事、民谣、音乐等在内的各种表演,诸如房屋、服装、饮食、工匠技能等物质文化)以外,甚至连渔业、农业、林业都在“自然旅行”、“绿色旅行”、“温暖旅行”等名义之下,借用传统、怀旧、乡土、故乡、环境、自然、安慰等话语来装饰自己,变成了观光的对象。{1}这里,有一种基于差异的特性或地域性成为消费对象,进而出现了作为商品的模拟“民俗”——民俗学主义。
观光旅客寻求的怀旧心理,与简单意义上的乡愁有所不同。它所反映的是我们有意抛弃却又怀念往事的姿势。在那里,无人关心那些令人怀念的东西是在怎样的历史状况下可以保留的,又在怎样的社会中得以表现的。它是将近代连接于现代的平缓斜线,作为一种记忆,以审美意象为前提,被投射到实际空间的一种结果。观光旅客期待着自己想象中的观光。它舒服安宁又通俗易懂,可以让人触及一些逼真的体验和事物的本质。与那些扎根在时间中的“历史”相比,这种意象其实更加接近于民俗学向来叫做“民俗”的东西。
这里需要讨论的问题,便是民俗学主义与观光的关系。在观光的现场,我们曾经叫做“民俗”的生活文化不仅遭到了破坏或歪曲,还脱离了原来的生存空间。它们作为观光的素材,不断地被切断、操作、表演、加工、重构,以吸引旅客或获取利润。过去,我们往往把这种现象视为例外或“伪民俗”而忽略,或者努力从中挖掘一些淹没在其中的本质。而正如上述,如今“民俗”、“传承”、“传统”等概念已经变得模糊不清,区分真假并不那么容易。
在观光的现场,有些至今存在的东西获得了新的意义,并作为观光的资源而被利用;有些从未存在过的东西,又被创造为“传统”或“民俗”;有些消失已久的东西又得以复兴。更加复杂的是,观光旅客在一个叫做“观光”的人为语境中,享受与消费着这些明知是被创造出来的东西。有时,这些被创造的“传统”或“民俗”通过观光的形式引起外部的关注,进而让接待方发现它们作为文化遗产的价值。亦即,地域社会的“传统”或“民俗”,有可能通过和外部的接触而得以认识与维系。对观光旅客而言,它们不过是观光这一语境中的可预见的构成要素,而对旅客接待者来说,却可以成为真正的部分生活文化,或者成为真正的“传统”。沿着这种理解看,我们有关真假、连续与非连续等判断都会失去意义。{2} 在观光的现场,对本质性的追求与商品化,完全可以和平相处。
以“传统”或“民俗”为主题的观光,吸引着众多消费者、商家以及用之重振地域传统的人们。这主要是因为观光旅客、接待方、二者之间的中介者,分别从不同的立场和角度,以一种微妙的平衡,正在寻找着本质性。民俗学主义将事物的本质或本真性变得模糊,并告诉我们只有在解释与实践的相互作用中才能窥视它们。
五、观光的研究意义与课题
观光,它在创造它的制度(经济·政治·社会)、观光旅客、接受他们的社会、生活在此的当地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中得以成立。从民俗学的角度解释观光,这意味着通过有关观光的各种现象、人们对此所做的实践与思考等,去考察动态的地域社会或文化。换言之,它把观光的现场视为地域的文化、社会、政治、经济等交织在一起的界域,而不是把观光当做经济的或政治的现象。
当我们思考观光与民俗学主义之间的关系问题时,可以更大胆地把握田野,即把观光旅客、接待旅客的地域社会、当地人、媒体、文化行政、经济行政、企业等之间的相互作用放在同步、连带、纠葛、抵抗的过程中展开讨论。观光与民俗学主义由此脱离学术界,落实到一种围绕价值和意义的社会抗争之中。这便是全球性与地域性相互抨击或交叉的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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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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