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白一种习俗的起源之时代及意义等,不可不从社会的观点去加以检讨。因为人类的文化,无论是物质的,抑或是精神的,它的产生与流行,都可以从社会的环境上找到正确的解答。风俗、习惯,自然没有例外。
尼登教授曾有一则谈论民俗起源的话云:
民俗起于不知不觉之中。人与人相接触之后,民俗自然产生。……我们推求民俗的起源:最初是偶然有人做了一件事,得到成功,以后旁人复仿行之,也成功了。因此仿效者日益加多,久之成为民俗。民俗既经成立,便觉得非这样去做不可。……
假使我们相信这个持论的话,那么,一切民俗,差不多都是没有它所应诞生的理由的。它的产生,只由于某人的偶然动作。它的流行,也不过仅由于模仿的成功,而不是另有需求的客观性和可能性。这种观念论者的解释,是很难于正确地把握“事物的真相”的。反之,我们另看看从社会学观点出发的学人之意见吧。例如马哲民氏说:
风俗是由某种生活环境常常发生的一种关系的行为之形式,而又以之支配一定社会人类的内心行为,所以它虽不是法律、道德等规律,但亦带规律的性质,是人类行为自然形成之“典型”[2]。
在一定的社会物质生产力所形成的社会生活之下,人类生活的形式,本与之相适应。由一定的生活形式,便决定一定的风俗。等到社会变化,风俗亦不得不随之变化,这是一个定律。
这里所引的两小段话,虽然很概括,很简略,但我们觉得它对于人类俗尚的产生及其性质、变迁等的解释,是比较合理的。
斗牛,是民间娱乐,是一种流布于世界各地的颇有力的风俗。我们倘要把它看做一种在不可知的时代中,由于偶然一些人的高兴,而被倡立了的(它和那产生着它的时代的民众之物质生活及其一般的精神状况,是毫没有关系的),这便不用说了。我们如果不满足这种偷懒的解释,那么,进一步把它所产生的时代及原因细探出来,这是必要的,而且是富于意义的吧。
我以为西班牙式的斗牛,与中国式的斗牛,是产生于两种不同的经济背景之下的。前者是狩猎时代的产物,后者是农耕时代(或兼畜牧时代)的产物。前者的目的(无论是自觉的,抑或非自觉的),在演习着人类对于兽类(牛)的征服能力,或对于实际劳动——狩猎野兽——模仿的游戏。后者则在致使或比赛那于初民生活有迫切关系的生物(兽力的奴隶)之体力的壮健,当然同时在表现上不免带着一些宗教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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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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