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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2月5日,阿尼家支42户人家的100余人在第二组村民阿尼沙帕家举行聚会。这次聚会有以下两个因由:第一,当前吸毒、贩毒人员不断增加,有必要对家支成员进行禁毒教育;第二,自1983年首次举行聚会后,整个村的阿尼家支再没有举行过像样的聚会,人们对婚丧嫁娶的出资范围和出资标准不是很清楚,有必要重新制定相关的规定,对此加以明确。在聚会中,家支负责人分别就当前吸贩毒问题、丧葬出资的范围和标准问题,以及家支聚会的时间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
家支负责人向全家支提出如下一些要求:面对目前吸贩毒猖獗的严峻形势,家支成员要互相监督,严格禁止吸毒、贩毒;家支成员要团结互助,遇到本家支有人办婚丧嫁娶之事,或是本家支有人与其他家支发生纠纷,要积极给予帮助;不准参加门徒会,不准偷盗、抢劫,不准打架斗殴;要教育好子女,鼓励子女上学。
这次家支聚会明确了丧葬出资的范围和标准,规定以男性为中心,本人父母和岳父母去世,一、二组村民(因经济较困难)每户出资10元,三、四组每户出资50元;本人及妻子的亲叔叔、亲舅舅去世,妻子的亲兄弟姐妹去世,一、二组每户出资5元,三、四组每户出资10元;如遇赔偿人命金的情况,自己无过失者,每户资助5元;旁系血亲有困难的,由自己解决。
这次聚会还规定今后每3年举行一次家支聚会,同时宣布了家支总负责人和各小组组长的人选。接下来,家支成员们就如何搞好本家支的团结互助、共同富裕这一主题展开讨论,大家畅所欲言,献计献策。下午3点举行聚餐。
此次聚会共酿了2桶泡水酒,杀了1头猪,花费了555元。去年有位阿尼家的女性自杀死给外姓家支,获得一定的赔偿金,牛牛坝村42户阿尼共分得30元,扣除30元后,剩余的525元费用由各户平摊,每户12.5元。
早期的家支聚会,主要是强调家支成员之间的团结互助。在农业集体化时期,婚丧嫁娶等活动一律从简,宗教祭祀活动更是遭到禁止,因此丧葬出资的范围小,金额也少。包产到户初期,人们生活不富裕,丧葬出资的范围仍比较小,标准也比较低。但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家支对丧葬出资的范围和标准都做了调整,如,阿尼家支的丧葬出资范围已由父母、岳父母四人扩大到了夫妻双方的舅父母、叔伯及妻子的亲兄弟姐妹等,标准也由原来的2—3元
提高到了5元、10元、50元不等。聚会中除了强调家支成员之间的团结互助外,还根据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增加了一些新内容。
(二)城镇家支聚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家支聚会已不仅仅局限于农村。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生活在城镇中的彝人也纷纷举行家支聚会活动。每个家支都有自己的家支理事会,大多一年举行一次聚会。甚至在彝族比较集中的个别高校,也举行家支聚会,比较固定的两次是每年6—7月份毕业生即将离校时以及9—10月份新生入校时,平时若有需要也可举行临时聚会。聚会的费用有的家支实行平摊,有的家支主要由有经济来源的人分摊,学生不出钱。欢迎新生的聚会,主要是介绍家支成员相互认识,以便联络感情,不使新同学感到孤独,同时帮助他们尽快熟悉新的学习环境,学长们也要向新生介绍学习方法,讲解注意事项。在欢送毕业生的聚会上,长辈们都要对他们进行教育,教育他们到社会上要自尊自爱,与人为善,鼓励他们好好工作。
城镇彝人从年龄以及参加工作的时间和受教育程度上说,可分为两代。进入城镇的第一代彝人主要包括上层人士、民主改革积极分子以及民族干部学校培训出来的青年。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当时参加工作的基本为男性,严格的民族内婚和等级内婚制度使大多数彝族男性不得不回到农村择偶,把家安在农村,同时过着城市一农村的两地生活。对他们来说,城市生活让他们感到孤独和陌生,农村生活则是他们熟悉的。这部分彝人在目前城镇彝人中约占20%左右。进入城镇的第二代彝人有1977年国家恢复高考制度后上学的大中专毕业生,有通过招工、招干、招聘等形式参加工作的,也有少数是顶替父母工作进城的。这部分彝人一方面因从小生长在农村,耳濡目染传统文化,对本民族文化有着深厚的感情,另一方面,他们都或多或少受过一定的汉文化教育,已接受了汉文化,思想活跃,接受新生事物的能力强。现在,城镇中的家支头人基本上由第二代彝人担任,老一辈仅是提一点参考意见。他们虽然生活在城镇,但对本民族的传统文化却有着强烈的渴求,所以,当农村的家支聚会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后,他们也开始在城镇举行本家支的聚会。为了求得心理上的归宿感,他们有时也回到农村参加三年或五年一次的本家支聚会。现在,他们早已不满足于仅仅作为城镇的个体回到农村参加聚会,而是希望将城镇彝人与在农村的本家支联合起来举行聚会,实现整个家支的大团圆。目前,已出现了城乡结合的大规模家支聚会。
2006年1月19—21日,经过2年多的精心筹备,阿甲九支家支(即阿甲家的九个分支)在美姑县、昭觉县交界的昭觉县竹核区拉一木乡拖都村举行了一次规模空前的城乡结合的家支聚会。参加此次聚会的成员来自凉山州各县市,囊括了社会上各行各业的人。聚会的主要目的包括:将分散在凉山各县的九个支系召集在一起,以便相互认识,联络感情;收集、整理、出版族谱;宣读本家支的规章制度;通报整个家支在政界、学界、商界取得的业绩。本次聚会共得到赞助金8万多元,酒2万余斤。组委会还对在本次聚会中表现出色的家支成员进行了嘉奖,回赠现金800一2000元不等。晚上,人们围着篝火跳舞,还请电影公司为家支成员和村民放电影。聚会结束后,组织者们又将聚会录像刻成光盘,分发给本家支成员,留作纪念。
这次城乡结合的家支聚会吸引了附近很多村民前来观看,该家支的成员们个个都感到兴奋,其他家支有的对此表示羡慕,但也有的因自身势力弱小,而对这种大规模的家支聚会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表示担忧。
农村彝人家支的聚会,地点和时间大都不固定,时间有的是3年一次,有的是5年一次,也无专门的活动经费,都靠临时平摊。而城镇彝人则不同,他们都有一定的工资收入,常常通过出资的形式筹集活动基金。除了每年一次的定期聚会外,若发生重大事情,或本家支中有威望、有身份的人来访时,也常常举行临时聚会。聚会还增加了表彰年度好人好事、公布基金开支情况、收缴会费等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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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民族研究》2008年第1期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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