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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西花灯艺术的传承与保护
湘西花灯艺术与其它民间艺术形式一样, 在市场经济大潮, 外来文化侵蚀的过程中, 其传承和传播不容乐观。因此, 如何保护, 继承和发展湘西花灯艺术成为一个值得关注和重视的问题。
2006 年6 月10 日, 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 国务院正式向外公布了我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518个名录中, 花灯艺术被列入其中, 这充分说明了我国政府对非物质文化加以重视和保护的决心和信心。
湘西花灯艺术从娱神的祭祀活动, 到娱人的二人歌舞, 到花灯戏曲的形成, 饱含着历史的记忆与痕迹, 充满了民族的智慧和精神, 传承着湘西民族特有的民族精神和人生价值, 对它的保护与传承是全民族应当共同关注的大事, 需要我们共同的参予。
1、利用西部大开发的机遇, 发展经济的同时, 促进音乐、艺术的繁荣发展。湘西花灯艺术的表演要逐步形成一种对外交流的品牌和机制。
2、建立湘西花灯保护的工作机制, 加强保护措施, 提高保护意识。不仅要做到政府部门保护、相关职能部门保护, 还要做到民间保护, 个人保护, 以及村寨保护。
3、保护好湘西花灯艺术现有的传承人, 对花灯艺术进行抢救性的收集整理工作。利用现代科技对花灯艺术的历史渊源、基本内容、生存现状、传承老艺人进行真实的记录, 起到保护的作用。
作者简介:崔思蕖(1959-),女,湖南长沙人,湖南省第一师范学校教授;李虹(1963-),男,河北任丘人,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副教授。
(原载《船山学刊》2007年第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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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湖南社会学网 2008-1-30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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