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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26日是第8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2008年的主题定为“赞美创新,增进人们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卡米尔·伊德里斯博士在世界知识产权日的致词中表示:“人类的聪明才智使我们从洞穴壁画创作走向印刷机,再走向互联网,让世界变得触手可及……我们向所有发明家和艺术家致敬,是他们的创新思维给人类生活带来多姿多彩的变化。同时,他们通过个人和集体智慧享有的知识产权,也理应得到我们的尊重和保护。”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科学和文学艺术等领域内,基于脑力劳动创造完成的智力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传统的知识产权是专利权、商标权和版权的总和。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正式生效。2000年10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第35届成员大会系列会议通过了中国和阿尔及利亚1999年共同提出的关于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日”的提案,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以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
创造、创新与知识产权之间有重要的内在联系。人的创造力是推动科学、商业、技术、艺术乃至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发展的动力。知识产权在保护这些创造力的基础上又不断推动并引导人类再次创新,使这种创新成为促进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一股重要动力,也使每一个国家和社会的人民都能享受到知识产权带来的方便和利益。
每年的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期间,我国有关部门都会组织活动,以增强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2004年起,全国整规办、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决定把每年的4月19日至26日作为“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活动,共同推动知识产权的宣传和保护工作。
每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都有一个主题:2001年的主题是“今天创造未来”,2002年是“鼓励创新”,2003年是“知识产权与我们息息相关”,2004年的主题是“鼓励创造”,2005年的主题是“思考、想象、创造”,2006年的主题是“知识产权——始于构思”,2007年的主题是“鼓励创造”,2008年的主题为“赞美创新,增进人们对知识产权的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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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新华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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