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宗教是现代社会出现的某些新形式的精神运动和宗教团体,一般指十九世纪中期以来涌现出来的多种宗教教派、宗教组织。它们与传统主流宗教相比,具有许多新的特点,从而区别于传统主流宗教。据《国际传教研究公报》统计,至1997年,新兴宗教教派组织约有十几万个,全世界新兴宗教教徒达1.484亿人,约占世界总人口的2%。(谭松林、孔思孟主编:《反对邪教、保障人权》,群众出版社2001年6月版,第7页)
如何看待新兴宗教现象,特别是新兴宗教中的一些极端教派,在各国的政界、学术界和宗教界都见仁见智,众说纷纭。“新兴宗教”是一个宗教学上的分类用语,是对一些成立时间较短的宗教组织的总称。这种分类方法并不十分严格和科学。但这种分类方法在西方宗教学界使用较为广泛,对研究我国当前的民间宗教问题也有其便利之处。从历史上看,各类宗教组织层出不穷是我国历史的一个鲜明的特点。在清代档案中有明确记载的教门名目达一百多种。(《论邪教——首届邪教问题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1月版,第444页)这些教门教派的特征与西方的“新兴宗教”理论较为相类。近年来国际性新兴宗教现象在我国局部地区也有表现,故本文仍使用这一提法。
目前,国内理论界对新兴宗教的研究还比较少,研究方法和视角也都是基于传统的宗教理论。这不利于对新兴宗教做出客观的评价。本文拟从宗教经济范式视角,对当前我国的新兴宗教问题进行分析。
宗教经济范式是罗德尼·斯达克等美国宗教社会学家“把经济学的基本原则应用在团体或社会层面的宗教现象上”所形成的宗教研究的新模型。(罗德尼·斯达克、罗杰尔·芬克著,杨凤岗译:《信仰的法则——解释宗教之人的方面》,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月版,第44页。以下凡出自本书的引文均只标页码)罗德尼·斯达克认为,“宗教行为一般是建立在代价/利益计算的基础上的,因此是理性的行为”(第69页),“在一些主要元素上,任何社会的宗教子系统跟世俗经济子系统完全类似:两者都包括有价值的产品的供求互动。宗教经济的构成包括现有的和潜在的信徒(需求)市场,寻求服务于这个市场的一些组织(供应者)以及不同的组织所提供的宗教教义和实践(产品)。”(第44页)在宗教市场上,人们的宗教需求长期来说是稳定的,宗教变化的主要根源取决于宗教产品的供应者。如果宗教市场完全受市场驱动,没有外在管制,就必定导致宗教的多元和竞争,进而产生热切而有效的宗教供应商,提供优异的宗教产品,从而促进宗教的繁荣。相反,如果宗教市场由国家垄断,必定产生懒惰的宗教供应商和无效的宗教产品,进而降低宗教的消费水平,引发宗教的衰弱。宗教经济范式有力地解释了美国这一世界上现代性最强的国家也是世界上宗教性最强的国家这一困扰宗教学界上百年的难题,推翻了长期以来主导宗教研究的世俗化命题。尽管宗教经济范式发端于西方的学术理论背景,但对我国的宗教现象和一些社会现象也具有很强的解释能力。(罗德尼·斯达克注意到:在今日中国台湾,同样有比一个世纪前更多的民间宗教寺庙……在日本、中国台湾、香港、马来西亚,“老式的”传统信仰已经被看做特别适合现代生活了。神道教和中国民间宗教不仅在老人和未受教育的农民那里残留,而且在成功的、受教育的年轻市民中兴盛。见第94页)
从宗教经济范式看当前我国新兴宗教兴起的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出现了宗教复兴的迹象。特别是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出现了一些新兴宗教组织。这些新兴宗教组织尽管背景不同,形态各异,但都向我们提出了同一个问题:它们能够蔓延的原因是什么?
分析新兴宗教的成因,一般都会提到农村基层组织薄弱、思想政治工作不力、市场经济对人们心理的冲击等等,这当然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应该看到,这些现象是所有宗教——无论是传统宗教还是新兴宗教——都面临的社会环境。尽管近些年来传统宗教信众的数量也有所扩大,但总的说来,新兴宗教组织发展更快,这是用传统的宗教范式难以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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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光明网 2004-09-07 14:55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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