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僖公十五年》韩简云:“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推测先民占卜存在一个早期用骨卜看兆纹(象),后来“物质极大丰富”(滋),出现用草棍计算(数)的演化过程。《史记·龟策列传》曰:“夫摓策定数,灼龟观兆,变化无穷。”《汉书·律历志》:“自伏羲画八卦,由数起。”《说文》:“数筴而知祸福也。”大家都承认《周易》是一种用数字算卦的占卜方式,当然要晚于非数字式的占卜方式。但在商代甲骨文的卜辞中,已经出现数字卦形式。《史记·龟策列传》:“略闻夏殷欲卜者,乃取蓍龟,已则弃去之,以为龟藏则不灵,蓍久则不神。至周室之卜官,常宝藏蓍龟。”说明夏商周三代龟卜和蓍占两种占卜方法同时并存。这使我们设想,数字卦和图象卦也许并不冲突,数字卦是由图象卦蜕变而来的。
唐兰先生曾说:“八卦的一画(指八卦阳爻)和一字的一画,很难区别;八卦的起源是用筭筹来布成爻,古文‘學’字也就像两手布爻的形状。”并说,“巫字本也是算筹交加的形状。”这一论点不无道理。中国古代甲骨文表达一至十数字的字形来源于算筹(蓍草)的摆放形式。
其中数字五至九,被不少学者认为是假借字,如■是午,■是入,用上图中7对应的图是切,■是分,■是肘。其实,甲骨文的“×”即表示“五”,也表示二物(两支蓍草梗)相交叉。“∧”是两支蓍草棍相触,“十”是两支蓍草棍正向相互垂直交叉,“八”是两支蓍草梗互不相干,但彼此之间形成一定角度。“九”则是由三支蓍草梗叠加和连接而成。可以说,除去三、四、九,其他6个数字均可用一或两枝蓍草梗的排列来表达。张政烺先生曾对32个商周时期的数字卦计168个数字进行统计分析,发现在一至八8个数字中,一出现36次,五11次,六64次,七33次,八24次,而二、三、四均是0次。数字卦中没有三、四、九不是偶然的。
“爻”(yáo)是《周易》中组成卦的符号。“—”为阳爻,“--”为阴爻。每三爻合成一卦,可得八卦,两卦(六爻)相重则得六十四卦。《说文》:“爻,交也。象易六爻,头交也。”古文中还有“爻分”(交错分开)、“爻错”(交叉错杂)之词,均有交叉之义。“×”(五)有天地感应和人神沟通和交易的含义。《说文》:“五,五行也,从二,阴阳在天地间交午也”,即此。
《说文》:“乂(yì),芟(shān)草也。”“乂”又作“刈”。本义是割草或收割谷类植物,引申为“治理”。我们注意到,易和乂不但发音相同,而且有字义相通的证据。《礼记·檀弓上》曰:“易墓,非古也。”疏:“易谓芟治草木,不使荒秽。”《说文》:“芟,刈草也。”“芟”是指交叉挥动镰刀割草。“易”就是“乂”,引申为交叉、交割乃至交换之义。我们把“易”解释为最初是一种割取蓍草的技巧、方法,并不为过。
《韩诗外传》讲述了一则孔子故事:“孔子出游少源之野,有妇人中泽而哭,其音甚哀。孔子使弟子问焉。曰:夫人何哭之哀?妇人曰:向者刈蓍薪,亡吾蓍簪,吾是以哀也。弟子曰:刈蓍薪而亡蓍簪,有何悲焉?妇人曰:非伤亡簪也,盖不忘故也。”这个故事表明,普通的蓍草可被老百姓随意割来做薪柴和发簪,在民间的应用并没有多少神圣性。
“揲(shé,dié)蓍”,一般解释为是古人将49枝蓍草梗分为两份再四枝一组的数,查验剩余蓍草数目的占卜方法。《易传·系辞》:“揲之以四,以象四时。”但“揲”也有积累和叠落之义,这是因为其字形结构中的“世”字在甲骨文中本义为植物的叶子,从而有“生长”和“层代”的含义。位置越高的枝叶,越是后生。《逸周书·本典》:“帝乡在地,曰本,本生万物,曰世。”联系到蓍百年一本生百茎的传说,“揲”作为蓍草占卜程序中的专有名词,很有血统纯正(只有长在古帝王活动圣地的蓍草才灵验)和代际传承的意味。
《易传·系辞》所描述的揲蓍法,是西汉中期记述下来的,不一定就是商周时期的易筮成卦法。根据考古材料和古文字的考据结果,我们大胆假设,原始八卦来自抛掷12枝蓍草梗落地后的累积图像。先民划地为方框(也许是九宫图形,即《易传·系辞》所谓“蓍之德圆而神,卦之德方以知”),从框外向框内随意抛掷质量很轻的蓍草,一次一枝,以每掷二枝为一爻,查看其随机叠压的图象:“×”是两枝蓍草棍相互交叉叠压,记数为五;“∧”是两枝蓍草梗相触,不排除T(入)形,记数为六;“十”是两枝蓍草梗相互交叉且垂直,记数为七;“八”是两枝蓍草梗互不相接,但彼此之间形成一定角度,记数为八;两枝平行,记数为二;如其中一枝被掷于框外,另一枝留在框内,记数为一(其与他爻的两枝蓍草梗接触,或变为九?);如两枝蓍草梗全被掷于框外,则不成爻。在占卜图形的数字中,五和七为两枝蓍草梗充分交叉,而一又单独成爻,所以将数字一、五、七归并为阳爻“一”,体现出上下联通性,统称做“九”;而以上下互不接触的二、六、八归并为阴爻“--”,统称做“六”(可能因二和八的图形不易区别,后来将二并入八;秦简《归藏》直接以∧表示阴爻;古坤字为“巛”形,像三个阴爻排列的坤卦)。由于在整个占卜过程中框内蓍草不动,则因抛掷顺序,初爻必然在下,上爻排在最后。六十四易卦所反映出的其实是六爻立体交叉、层积叠压的卦象。
《艺文类聚》卷二引《六韬》曰:“文王(当作武王)问散宜生,卜伐殷,吉乎,曰:不吉,钻龟,龟不兆,数蓍,蓍不交而如折。”是说掷出的蓍草在不同爻之间都互不交接,好像生命力夭折了一样。《路史·后纪》:“武王伐商,枚占,耆老曰:不吉。”枚占是指分三次抛掷两块竹板视其向背以定吉凶,民间演变为掷筊(即掷杯茭,《风俗通义·祀典》:“茭者,交易,阴阳代兴也。”茭与易同,茭亦为蒿)。如《左传·哀公十七年》载:“王与叶公枚卜子良以为令尹。”《汉书·艺文志》记孔子有言:“礼失而求诸野。”梁宗懔《荆楚岁时记》载楚俗:“秋分,掷教(筊)于社神,以占来岁丰俭,或折竹以卜。”石启贵在《湘西苗族实地调查报告》中曾记述,苗民用竹板一副或三副抛地,看其头尾阴阳朝向方位,占卜吉凶。《说文》:“枚,榦也。”枚和草茎类同。“若为占卜故,二者皆可抛”。
此外,“祝蓍”也是一种占卜的方式,即焚烧蓍草,观察草灰的形状,从而判断吉凶。
蓍草“神以知来”的能力,视蓍丛草茎的多少和其长短、粗细形状而分。故《说文》云:“天子蓍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史记·龟策列传》:“方今世取蓍者,不能中古法度,不能得满百茎长丈者,取八十茎已上,蓍长八尺,即难得也。人民好用卦者,取满六十茎已上,长满六尺者,即可用矣。”长茎的蓍草棍需要站立运筹,《礼记》有“立筮”之辞。《左传·僖公四年》:“晋献公欲以骊姬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从筮。卜人曰:筮短龟长,不如从长。”“短”的含义引申为“不灵验”(亦有“筮轻龟重”之说)。《后汉书·张衡列传·思玄赋》:“文君为我端蓍兮,利飞遁以保名……惧筮氏之长短兮,钻东龟以观祯。”《太平御览》七百二十七引《归藏·本蓍篇》:“蓍末大于本为上吉,蒿末大于本次吉,荆末大于本次吉,箭末大于本次吉,竹末大于本次吉。蓍一五神,蒿二四神,荆三三神,箭四二神,竹五一神。筮犯皆臧,五筮之神明皆聚焉。”《博物志·杂说》:“蓍末大于本为上吉,茎必沐浴斋法食香,每日望浴蓍,必五浴之,浴龟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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