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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锡诚]陆沉传说再探
  作者:刘锡诚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03-19 | 点击数:25931
 

  无疑,在这个“母题”中所包含着的,是一些古老的、甚至是原始的观念。据《史记•封禅书》载:“秦德公时,磔狗邑四门,以御蛊菑。”《六艺流别》十七引《尚书大传》:“季春之月,九门磔禳,出疫于郊,以禳春气。”《齐民要术》卷三引《四民月令》:“东门磔白鸡头。”古人为什么要在九门悬挂狗头或鸡头呢?《风俗通义•祀典》作者应劭解释说:“盖天子之城,十有二门,东方三门,生气之门也,不欲使死物见于生门,故独于九门杀犬磔禳。”古代帝王,多是重视城门的建设与安全的,认为城门是“生气之门”,是具有灵性的,所以在季春时,要杀狗杀鸡并悬挂其头以毕春气。春秋战国时的吴国,也是特别重视城门的建设和文化取意的。伍子胥到吴后,为吴王阖闾建苏州城和城门时,相土偿水,象天法地,赋予各个城门以特殊的文化含义。据唐•陆广微《吴地记》:全城十六个门,八个为陆门,象天的八风;八个为水门,法地的“八卦”。阊门即取于“天通阊阖风”之象征。古人认为,血是生命的象征,一切生物的生命都在血中。因此,磔狗于门,或涂血于门,乃是借助于血光之气来禳灾纳吉。

  但是,以血涂门,也可以反其义而用之。《风俗通义》卷九:“世间多有狗作变怪,扑杀之,以血涂门户,然众得咎殃”。古人是普遍信巫的,吴越之地尤甚。从他们的巫术观念看来,牲血是一种禁忌,人类可以用狗血、鸡血、后来发展为用猪血来禳灾,他人(他种势力)自然也可以用牲畜的血来对付人类。因此,一旦在具有“象天法地”含义的城门(阃)上见到了他人涂抹上的牲畜的血(由拳县的那个老妪在城门上所见到的是犬血),此举便预示着外力(往往是神力)加给该城的灾难将至:城将陷而为湖或洪水将淹没城池与村庄。这种血的禁忌,在吴地大概也曾相当的流行。《搜神记》卷九:“东阳刘宠……居于湖熟。每夜,门庭自有血数升,不知从何来。如此三四。后宠为折冲将军,见迁北征。将行,而炊饭尽变为虫。其家人蒸炒,亦变为虫。其火愈猛,其虫愈壮。军败于坛丘,为徐龛所杀。”刘宠见血于门庭,而后被徐龛所杀,血成为灾祸的预兆。

  早期的陆沉传说中,作为灾难征兆的是动物的血,见诸记载的是鸡血和狗血,后期的传说中则是猪血。以鸡作为祭牲和鸡卜巫术的习俗,较为广泛,在《山海经》等著作中多有记载,至今也还在西南一些属于百越族群系统的少数民族中流行着。“磔狗于门”是周的风俗。在周人看来,“犬者金畜,禳者却也”。周人的习俗也带到了吴族。在七千年前的河姆渡遗址也出土了狗的遗骨,作为河姆渡人的后人,吴族或越族也有以狗血涂门和禳灾的习俗。猪是农业民族的家畜。在河姆渡遗址出土有不少残缺不全的猪的上下颌骨和不完全的牙齿及一些破碎头骨、骨骼,以及造型精美的陶塑猪,说明河姆渡人已经饲养家猪。江苏吴江龙南新石器时代遗址(距今四千年前)在居住面旁边,出土了猪圈遗址和完整的猪骨架。(16)有研究者认为,葬猪的坑在房址附近,在史前遗址中是比较少见的,可能是以猪奠基,反映着当时的一种信仰。(17)猪在农业民族中是一种常见的家畜,猪与人有亲和的关系,在文化的意义上,猪与人处于同一阶梯上,可以用来作奠基之用,也广泛地用于祭祀和禳灾,猪血与狗、羊、鸡的血一样,既具有禳灾的功能,也作为禁忌用于模拟巫术,致害于他人,带来灾难。

  龟是作为四灵之一,出现于中国古文化之中的。以往,一般认为龟是从殷商起成为人们观念中的灵物的。近年来,已经把这个时间大大提前了。在上文提到的含山凌家滩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出土文物中,刻画有象征太阳的双层圆圈的玉版,就是夹在两片完整的龟甲中间的,说明当时的原始先民就已经把龟当做灵物来崇拜了。宋•吴淑《事类赋注》云:“伊神龟之效质,实瑶光之散精。负《河图》之八卦,标《礼经》之四灵。”⒁在这样的观念和信仰下,神龟取代城门,担任着预言家的角色,想来是势所必然的,尽管我们还未能弄清楚龟是在什么时间成为这个角色的。《搜神记》里同时收入了由拳县和古巢陷而为湖的传说,前者的预言家是“以犬血涂门”,后者则是“以朱傅龟目”,显然这两则传说不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但至少在晋代(虽然干宝原书散佚,但后来的辑本,被学术界认为仍然大部是干宝原书)已经出现了石龟作为城陷或洪水预言家的传说。

  笔者在《石与石神•石狮子:洪水的预言家》中说过:“到了辽宋金元以后,龟作为神授权力的象征,依然随处可以见到它驮着沉重的石碑,但它在世俗生活中的地位逐渐下降了,甚至成了市井中人们讥讽嘲笑的卑物。”(15)狮子从汉章帝时代从西域传入中国后,已经逐渐进入了中华民族的民俗生活,在陆沉传说中代替了神龟,而成为新的预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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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刘锡诚民间文化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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