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现在全国各地有许多农村也纷纷打出“民族文化旅游村”、“民俗文化旅游村”、“生态旅游村”等牌子,那么,民族文化生态村与民俗旅游村有哪些区别呢?
尹: 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是目的不同。如前所述,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的宗旨是保护地域和民族文化,是旨在实现文化与生态环境、社会、经济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乡村发展模式;而民俗旅游村是从事旅游经营的村庄,追求经济利益是它的主要目的。
二是理念不同。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主张把文化看做是民族的“根”和“魂”,是社会和谐的纽带,是人们精神的寄托和追求,其价值是不可用金钱去衡量的。不可否认,民族文化可以利用于旅游业,可以作为发展旅游业的“资源”,但旅游绝不是也远远不是文化存在的理由和全部价值之所在。但是在现实社会中,几乎所有的民俗旅游村都主张把文化当做发展旅游的“资源”,当做谋取金钱的“手段”,在他们的眼里,发展旅游就是民族文化价值的唯一所在。“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一流行一时的口号,便是这种文化观的集中体现。
三是关注点不同。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重在提高村民的文化自觉和能力,重在文化的保护与传承,重在促进社会富裕、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机制的建设等;民俗旅游村则主要关注人文和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旅游设施的建设,旅游的宣传和促销,旅游效益的提高以及旅游者的文化消费心理和需求等。因此,为了迎合和满足游客的欲望,他们可以任意地复制和创造文化,甚至可以不顾一切地篡改和伪造文化。
四是建设主体不同。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主张在政府的领导支持下,在有关专家学者的指导下,依靠村民的力量,发挥村民的主导作用,建设自己的家园;民俗旅游村则往往是由政府旅游部门或者是由外来的企业或商家投资进行建设。在某些民俗旅游村里,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的主导权掌握在政府下属的企业或私人企业及商家的手中,村民参与的权力非常有限或者完全被排斥于权力之外,这是非常不合理的现象,它很可能会酿成矛盾和冲突。
五是建设内容的不同。民族文化生态村建设,着眼点主要放在民族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上,放在文化事业和文化设施的建设之上;民俗旅游村建设的重点则是餐饮、住宿和娱乐的设施。例如时下的民俗旅游村都打“农家乐”的招牌,就是要千方百计地向游客提供具有农村风味的吃喝玩乐的设施,以招徕游客,赚取利润。
六是基础建设的差异。民族文化生态村主要依靠村民自己的力量进行建设,由于他们尚处于比较贫困的发展阶段,所以在短时期内不可能彻底改善环境,亦不可能迅速改变基础设施落后的状况,所以从表面上看,有的民族文化生态村几乎没有像样的建筑,村落景观也显得陈旧落后;民俗旅游村则不同,投资者往往投入巨资,大兴土木,建设楼台馆所,在短时期内便可使环境发生大的改变,推出良好的旅游设施,这是村民的力量绝对不可能做到的。
七是获利对象不同。民族文化生态村也主张发展旅游业,由于是村民自主发展自主经营,所以村民可以充分享受旅游带来的利益,例如我们的试点村仙人洞,村民既是旅游的主导经营者,同时也是利益的直接享受者;民俗旅游村则相反,最大的受益者往往不是村民,而只可能是外来的投资者和经营者。外来商人对于旅游地当然会作出诸多贡献,然而其负面的影响和作用却不可低估。总而言之,作为民族文化生态村,在村民的能力建设和村寨运作机制的建设均尚未成熟和完善的阶段,是不宜引入强势的企业和商家的。
记:那么,民俗旅游村和民族文化生态村之间有没有相互借鉴的可能?
尹:有啊。世界是变化的,任何事物都是发展的。 改革开放30年来,民俗旅游村可说是应运而生,蓬勃发展,已经成为乡村旅游的一种重要形式和旅游界一道靓丽的风景。然而总的来看,我国现阶段的民俗旅游村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层次低、条件差、粗放经营、服务不到位是其普遍的缺陷,这也就是为什么很多民俗旅游村昙花一现、不可持续的重要原因。事实业已证明,没有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没有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的支撑,没有真正的纯美的民俗,没有良好的生态环境,没有食品安全和清洁卫生,是搞不好民俗旅游村的。因此,我们主张民俗旅游村应该学习民族文化生态村的理论和实践,应该正确认识文化并努力保护文化,应该充分尊重村民以及他们应该享受的权利,应该努力提高经营者的素质和经营服务的水平,应该营造真正能够让游人放心、舒适、新奇、快乐的“农家乐”,只有这样,才有发展的保证,才能够获得最大的社会和经济的效益。同时,我们也主张民族文化生态村应该吸纳和借鉴某些成功的民俗旅游村的市场操作经验、促进市场发展的方法和机制、一些民俗旅游村失败的教训,在发展的过程中,也不排除有的民族文化生态村可能出现旅游至上、唯利是图的倾向,这并非空穴来风,应该防微杜渐、未雨绸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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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09-3-6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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