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穆先生《现代中国学术论衡》(北京: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中,有篇“略论中国社会学”,以下一段,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中国本无社会一名称,家国天下皆即一社会。一家之中,必有亲有尊。推之一族,仍必有亲有尊。推之国与天下,亦各有亲有尊。最尊者称曰天子,此下则曰王曰君。王者中所归往,君者群也,则亦以亲而尊。人则尊天,故天子乃为普天之下所同尊。(同上,192页)
钱先生说中国无“社会”概念,不是说,中国没有社会,而是说,若要寻找所谓“中国社会”,则需在贯穿于中国政治和社会生活的亲与尊的概念。
用人与人之间的亲、尊的感情关系来说中国社会,这已足够刺激人了,但钱先生似还觉得不够,他说:
中国本无社会一词,故无社会学,亦无社会史。然中国社会绵延久,扩展大,则并世所无。余尝称之曰宗法社会,氏族社会,或四民社会,以示与西方社会之不同。古代封建制度即从宗法社会来,察举考试制度即从四民社会来。在中国,政治社会本通为一体,因亦无显明之分别。(同上,200页)
中国社会观念在有无之间——钱前生留下的这一论述,本该引起社会科学界的广泛关注——因为所谓社会科学,除了科学二字,尚有社会二字,而因国内学者在从事社会科学研究时,大多忘却了这个概念是个西文经由东洋漂泊来华的,故往往视之为自然而然,对其转译的过程中出现的文化意义的偏离,未加追究。所幸者,国内学术有过费孝通先生的“差序格局”概念(费孝通:《乡土中国》,北京:读书·生活·新知三联书店,1985年版);此一概念,与钱先生以上论述形异神同。
近来在“核心期刊”上有若干旨在延伸“差序格局”概念之论文,可惜,其中,理解费先生在比较社会学上的苦心者少,企图将之庸俗地方法论化、公式化者多。
无论是费先生,还是他景仰的同乡钱先生,之所以对于中国社会的观念特色,有甚多强调,乃因二者皆有志于在古代中国观念基础上,提炼出自己的社会科学理论。当下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者,对于这些前辈的努力,若非全然不知,便是不加尊重。这不是说,我们应当停留于“差序格局”、“宗法社会”、“四民社会”这类概念的无意义复制上,而是说,诸如这样的观念谱系学研究,应在更为广阔的领域中展开。
钱先生提到,“犹太人不成国,乃似有天下观……中国之社会观,乃使天下与地上共融为一”(《现代中国学术论衡》,193页)。所谓“天下与地上”,并非“社会”这个概念所能涵盖,于我,更像是法国社会学年鉴派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提出的另一种观点。这一派学者给当下社会科学留下的,更多是其对于社会理论的阐发,而社会理论,侧重强调的,乃为社会疆域(常与近代国家疆域概念相混)内人心一致性的由来。年鉴派导师涂尔干尤其关注凌驾于生活之上,展现生活的道德意义的“绝对他者”的存在(即作为所谓“物”的社会)。但包括他在内的年鉴派,却曾悄悄关注着“超社会的社会”。涂尔干及他的助手莫斯,曾于1913年发表一种别有风格的“文明论”,他们期待社会科学家更多关注社会之间的关系。
年鉴派这一论述,与钱先生对于西式社会概念之局限性的中国式揭示,颇有共通之处。
在当下中国社会科学界,若要对前人的论述有所延伸,则尚需对历史上的皇权、士大夫、区域及“边疆”之间关系结构加深理解。此方面的研究所可能给予的理论启发尤多。其实,中国的所谓地区、“边疆民族”之类,均已具备作为社会整体的条件,而无论是周之封建,抑或是秦汉之后郡县与封建之并举,都可谓是“超社会的社会”的政治实现方式。在这样的历史基础上,固守西式国族社会论,便无以理解历史与20世纪以来中国在“文化自觉”上的困境。
对中国社会科学的基础概念展开比较文化与比较历史的双重探索,是避免视野局限和庸俗的现实唯物主义反复论证的前提。吾人可从人类学的“原始社会”研究(如埃文思-普里查德的、列维-斯特劳斯等人的著述)、神话学、历史心理学对于古代印-欧宗教观念的研究(如伊利亚德、杜梅齐尔的著述)、埃及学对于古文明灵性、物性与生命力的研究(如富兰克福德的著述)获得颇多教益。
对于我们理解中国这个“超社会的社会”,前辈学人对于古代民族史、考古学、神话学的论述,也有着特殊的价值;举要者,如傅斯年的《民族与古代中国史》(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顾颉刚的《古史辨》(七卷,海口:海南出版社2005年版),李济《中国民族的形成》,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林惠祥《中国民族史》,北京:商务印书馆,1993年版)等。新近国内学者对于古代中国民族关系制度史(如崔明德的《中国古代和亲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帝制下藩属体制史(如李大龙的《汉唐藩属体制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等,虽囿于国族“通史”体例,却有助于我们从“大历史”出发,理解古代中国这个“超社会的社会”。1920年代,顾颉刚先生批评说:“我们往往有一种误解,以为中国汉族所居的十八省从古以来就是这样一统的。这实在是误用了秦汉以后的眼光来定义秦汉以前的疆域。我这一次讲话,要说明的意思,就是:秦汉以前的中国只是没有统一的许多小国;他们争取并吞的结果,从小国变成了大国,才激起统一的意志;在这个意志之下,才有秦始皇的建立四十郡的事业。”(《古史辨》,第二卷,1页)读吕一燃主编的《中国近代边界史》(上下卷,成都:四川出版集团,2007年版),兴许也能得出相近的感受——所不同的可能是:这本书让我们更强烈地感受到作为文明体的中国——即“超社会的社会”——在近代世界中遭遇的“自称”与“他称”、“自定”与“他定”之间矛盾的问题。
2008年12月24日
文章来源:《中国图书商报》 2009年1月6日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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