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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祥]阿诗玛、石林旅游与族群性
——兼谈彝族精英之族群性
  作者:李永祥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9-02-11 | 点击数:13499
 
 
任何希望获得公民忠诚的政府都必须相信和承认,其公民对自己的民族有着历史和文化的热爱,这种历史和文化的热爱是长久的、荣耀的和不灭的。一个国家的政府绝不能简单地不理这一点,因为它是积极地隐藏在流动中的和有多种意义的族群认同的本质(Harrell,1996:4)。
 
由于一个国家之内生活着多个民族,因此国家面临处理与多个民族的关系以建立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也可能以主体民族的身份同别的少数民族称兄道弟,可以平等地相处或者给予别的民族特别的优惠或照顾。但在这种复杂关系的背后,必须承认,不论是大民族还是小民族,其成员对本民族文化的热爱几乎是一致的,其深度也是不可置疑的,国家在处理多个民族之间的关系时也必须考虑到这一点。
任何民族文化中最核心的部分都有可能成为该民族的代表,特别是神话、传说和社会记忆。阿诗玛就是其中一例。阿诗玛不仅是撒尼人的一个著名传说,也作为著名彝族叙事长诗的代表走向世界。尽管彝族是一个复杂的范畴,阿诗玛自它产生的一天起,就与全体彝族密不可分,她起到了团结彝族、使彝族感到骄傲和自豪的作用。因此,以神话和传说为核心的深层的历史记忆,不仅是民族的生命力和精神食粮,它还在族群认同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稳定作用。关于神话与族群的关系,符号论者Smith有着充分的论述,他写道: 
 
族群的中心是神话、记忆、价值和符号。神话和记忆是构成国家的必要条件,没有神话和记忆就没有认同,也就没有集体的行为,族群也不例外。在这些符号的价值体系中,神话始终处于核心的地位。而神话体现的是民族的深层信仰和感情,民族的生命力,不在于别的东西,而在于神话,民族一旦形成,就具有稳定性。因此人们为了建构自己的族群而去寻找神话,或者去创造神话,以便形成全体成员的共同记忆。有了自己的神话和历史,就有了自己的国家和民族(Smith,1987)。
 
中国中央政府清楚地看到了这一点,阿诗玛因此成为早年的国庆献礼,尽管这种献礼是通过汉族或者其他民族的学者来完成的,换言之,彝族精英对阿诗玛的收集和整理没有作出多大贡献。这种情况在研究领域也是同样的,对于彝族历史的研究便是如此。不管是对阿诗玛的收集整理和研究,还是对彝族历史和文化的综合研究,彝族学者都只占一小部分,他们从来没有在任何一种学说中处于中心的或者决定性的地位(Harrell、Li Yongxiang,2003)。但这种情况在20世纪80年代之后有了相当的改变,彝族学者不仅参与了各种研究,还建立了自己的文化学派,将彝族的历史、文化和语言文字与中国文明源头联系在一起(刘尧汉,1985;朱琚元,2000),彝族人因此而感到骄傲。阿诗玛的研究似乎也是走过了这样一个过程,由于国家较为宽松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政策和汉族中心主义的强烈程度的减弱,少数民族的研究人员开始活跃在这个舞台上,说自己想说的话,办自己想办的事,这当然与国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阿诗玛的研究和展示反映了彝族群体特别是彝族精英的心理变迁过程,这一过程也反映了彝族精英对国家政策和社会的适应。
 
小  结
 
司佩姬在《舞台化的场景:中国云南石林风景后现代的真实性何在》一文中写道:
 
40年后,石林县的撒尼人和汉族都把《阿诗玛》的艺术表现形式当做商品来使用。作为一种国家商品,阿诗玛包装在两个文明工程中起到了促进少数民族融合和缩小少数民族社会差异的作用。作为一种商品,阿诗玛成了民族起源的载体。以阿诗玛的身份销售阿诗玛手工艺品,促进了撒尼文化的独特化……阿诗玛已经成了某种商品的标志。(司佩姬,2000:298-310)
 
阿诗玛是撒尼人的代名词和石林的灵魂,在这样一种以商品经济为中心和“石林大旅游时代”(史军超,2000)的背景之下,阿诗玛的商业价值是无可估量的。红塔集团(原玉溪卷烟厂)将阿诗玛注册为一种香烟的商标,阿诗玛牌香烟畅销国内外。今天的石林由于阿诗玛的传说而光芒四射,用阿诗玛的名声和对阿诗玛的宣传来发展地方旅游已经是石林人的理念。由此可知,阿诗玛不仅是一种旅游商品的载体,而且还是一种从文化观念走向市场观念的出发点。
对于阿诗玛的研究和考虑应该更为深刻,尽管阿诗玛还没有被注册成为一种综合性的文化商标(如果这种可能存在的话),但阿诗玛牌香烟的销售已经使拥有阿诗玛名称的撒尼人及其更大范围内的彝族蒙受了重大的损失,以此相类似的情况是,各地民族村所使用的彝族传统建筑工艺也被用来赚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一些彝族地区的祖传医药秘方被商人用来进行大规模生产而彝族则得不到任何的利益。因此,怎样保护彝族人民的知识、智慧和文化产权,这应该是彝族精英考虑的有关国家与民族关系的新问题。
本文原刊于《民间文化论坛》2006年第1期,注释请参见纸媒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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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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