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对于“家乡民俗研究”的话题,我曾经有过这样的疑问:民俗学本来就是在本国或本土开展的,和以异文化为研究对象的人类学在学术传统上有很大不同。后者出现关于本土或家乡研究的学术转向,很值得研究,而前者中出现对家乡的研究是一种自然而然的结果,因此,提出“家乡民俗学”似乎没有太大的必要。但现在看来,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
安:《家乡》一文在参加第一届民间文化青年论坛会议(2003年)的时候,也有同仁提出过类似的疑问。受这些意见的启发,在进一步思考“家乡民俗学”这个命题的过程中,我也产生过一种怀疑,就是:所谓“家乡民俗学”,是不是一个伪命题?从民俗学的发展史来看,世界许多国家——例如德国、英国、芬兰、日本等等,其民俗学从一开始就是指向本土的、本文化的,中国的情况尤其是这样,这同西方人类学从一开始就是针对殖民地、异文化的传统有很大不同。那么,指出中国民俗学中“家乡研究”的现象并加以探究,是不是没有什么意义呢?
产生这一怀疑的一个前提,大概同没有明确界定“家乡”的涵义、“家乡”与“本土”之间的关系有直接关系。其实,所谓的本土或本国,同我们所说的家乡还是有很大不同的。的确,民俗学在整体上是倾向于本土的,但每一种“本土”文化,都不是均质的,而总是存在着亚文化或文化的差异性,“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就正是对同一文化中的这种差异性的生动描绘。因此,虽然我们说中国民俗学者研究的都是本国的(本土的)民俗文化,但学者同他的研究对象之间仍然可能存在着“风俗背景”的差异性。另一方面,在家乡还是在异地做调查,研究者同被调查者之间的关系、研究者对所调查地区环境的熟悉程度等等,也有着很大的不同。
在2005年第4期的《民间文化论坛》杂志上,我应约编辑主持了一个专栏,题目是《家乡民俗学:从学术实践到理论反思》,其中我所写的《民俗学家乡研究的理论反思》一文,主要就是针对我们这里所涉及的问题来谈的。在文章中,我对“家乡民俗学”中的“家乡”一词,做了这样的定义:“它首先指的是研究者出生于此、生长于此并在此处有比较熟悉或稳定的社会关系、同时又可以被研究者对象化的地方,也就是说,这里的‘家乡’,是民俗研究者的家乡,它既是研究者身处其间的母体文化的承载者,又是可以被研究者所超越和观察的一个对象。其次,这个概念又可以扩大为研究者与之建立了熟悉的人际关系和生活实践关系并可以把它对象化的任何地方,这样,‘第二故乡’一类的地方,也都可以作为‘家乡民俗研究’所关涉的范畴。”而与此相关的“家乡研究者”,则指的是那些能够运用民俗学的理论与方法,对自己家乡的民俗事象进行观察与分析的研究者。
明确了这个前提,我们会发现,对家乡民俗研究的讨论究竟是否成立的问题,其实已经不重要,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把关注的重点转向家乡民俗研究者在田野研究过程中的心理与情感张力、学者与研究对象之间的交流、互动、以及由此产生的民俗学的学科定位等问题。具体来说,这些问题包括:家乡研究者如何把本来与自己处于同一状态的地方、事象和人乃至于研究者自己的生活加以对象化,使之成为一个外在于他的可以被审视、被探究的客体;在这种对象化的过程中,研究者在心智上具有什么样的特点,承受了怎样的情感、伦理等方面的压力;在既是自己的生活空间又是自己工作场域的家乡,研究者是怎样协调自己既作为学者又作为当地人的矛盾身份的;在对家乡民俗事象进行展示(描述)之时,研究者承受了怎样的道德与义务上的困扰,他作为当地人的身份、他对家乡的情感和种种顾虑如何影响了他对所展示内容的选择;在民俗事象的展示过程中,他是怎样处理与作为资料提供人乃至研究对象的亲友之间的关系的;在把自己所熟悉的文化现象向更大范围的读者进行介绍之时,他采取了怎样的技术,来处理那些自己习以为常而异乡人却毫不了解、但对理解民俗文本至关重要的“语境”方面的知识。等等。这些问题,抛开人类学的参照,只就中国民俗学家乡研究传统的发生和发展历史来说,都是需要我们着力探询的。
所以,我认为,如果说关于家乡民俗的研究,以往在中国民俗学中只是一种自为的实践,那么,在学术发展的今天,对它进行自觉的理论反思,应该是一种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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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安德明的博客 2009-01-12 22:05:50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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