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统计,在《史话》和寇建斌等编著的《安国药王庙》(下称《药王庙》)两书当中,共收有关于邳彤及其祀庙的传说故事225篇。其中有7篇属于同一个故事的异文,实为18则故事。可以分为两大类,一、关于邳彤学医行医的故事;二、关于药王庙建筑及相关风土人情的故事。前者9则,基本上是叙述邳彤虚心学医、医术高超神奇的内容。后者9则,多通过庙宇前的铁旗杆、庙中的白马显灵的故事情节,烘托药王邳彤的神威。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故事中包含有药市“十三帮”、“五大会”对于庙宇如何重视和爱护的情节,对于认识安国药王庙会与药商关系有一定价值。《药王庙》中记有一篇《广东秀才巧对药联》的故事比较特殊,是讲一位弃文经商的广东秀才,来安国在药市上与店掌柜、小伙计、摊贩、农夫等比赛对对联,最后不得不佩服安国人的修养,承认了“祁州药市”名不虚传。这一故事折射出外地药商与安国人逐渐认同,在文化上相互交流的情况。
关于邳彤本人学医,有一则故事比较感人,讲他的姑妈长了“对口疮”,他没有办法治好,却让乡间医生治疗成功,为此他羞愧难当,摘下了家中“药王邳彤”的匾额,重新踏上寻师求学之路。有关医术神奇的故事,如《药王医母》,讲母亲陪他在南方行医时突然病重,他居然让母亲只身赶快回家。母亲在路上碰巧喝了雨水和吃到一个双黄鸡蛋,大病立即痊愈。原来这是邳彤天算人测的一付药方。在此故事中邳彤已接近于神仙。另有两则,都是解释药王与药王庙的来历。其中,《药王显灵医秦王》是《祁州志》就已记载的,讲他化身凡间的郎中,医好宋代秦王的病而不报姓名,只说自己是“祁州南门外人也”。故事从邳彤的仙迹和他与朝廷的关系这两大要点上,为他成为药王提供了神圣的历史根据。《邳彤医公主》讲他在京城揭下皇榜,前去医治公主的病患,但由于用的药是用脚趾缝的积泥,担心被问罪,于是悄悄赶回祁州,吊死在一棵枣树上。公主的病被治好,皇帝派人寻找医生,最终下旨在那棵枣树那里修了药王庙。故事情节虽然有些滑稽,但解释药王来历的意图却与上一则故事异曲同工。两则故事,都毫无例外地讲邳彤为皇室人员医病,并被朝廷敕封,体现出民众认同王权的心理,也是汉族民俗宗教神灵体系模仿官署制度的表现。不过,这种心理在其他地方的药王故事中也有更为曲折的表达。例如,河北任丘有座药王庙,供奉的是战国时的名医扁鹊,相传他曾劝齐桓公看病,而齐桓公却讳疾忌医,不治身亡;他又为赵简子、虢国太子治好了病;最后他在秦国遭到了太医的嫉妒和暗害,任丘百姓冒死到咸阳取回他的头颅,葬于蓬山脚下。(段宝林、祁连休,1988:472-473、554-555)
安国的药王邳彤与其他药王的不同之处,在于他于史书上没有行医的记载,因而对他的神话塑造就有些勉为其难。但正如地方学者已指出的,药商云集祁州,药王怎么可以没有真名实姓,于是祁州的绅士阶层可能是经过一个相当长的酝酿阶段,最后才把南门外邳彤墓中的邳彤搬了出来。又利用原有民间传说的一些影子而进一步证明他的“医术”。(杨见瑞,1987:6)邳彤不同于其他药王的地方,还在于史书上记载他是刘秀这位中兴皇帝手下有战功的人物,因此,与流传于河北河南等广大地区的“刘秀走国”的故事群相结合,关于“刘秀走国”传说可参考尹虎彬的一篇论文《刘秀传说的信仰根基》,民间文化论坛.2004.(4).pp.39-44。他又容易获得神性的光环。《史话》一书也收有16篇在安国流传的关于刘秀的传说,大部分都与村落的名称和风物联系在一起。在这种情况下,安国一带的传说中等于已有两个邳彤,一个是作为武将的邳彤,一个是作为医生的邳彤。但是,这二者都成为塑造药王邳彤形象的既是草根的又是流动的口头文化资源。这是很值得传说学研究的一个现象,而对于庙会研究来说也具有特别的意义,因为可以从中发现参与庙会地方传统构建的多元权力的话语来源。如果把这种传说与庙会活动之间的关系引申开来,不难发现在一定时空中的各种民俗现象,彼此之间存在着意义互通的生活逻辑关系,我称之为民俗的互释性。
三、庙会与“民俗宗教”
庙会类型的分析不仅有助于我们对庙会地方性意义的理解,也有助于我们对汉民族民俗宗教统一性的理解。在汉民族的乡土社会中,从古至今延续下来的信仰观念和仪式活动是否可以看作是一个民族统一的“宗教”或“民俗宗教”?这种宗教有没有统一性的特征?问题的答案应当是肯定的。庙会作为汉民族民俗宗教的一个集体的实践模式,能够体现出这一宗教的若干基本的特征。
目前,研究中国民间文化的一些学者已经开始认识到,“佛、道、释”三教,并不能作为考察一般民众信仰习俗的出发点。也就是说,不能按照三教各自设定的偶像、教理教义、组织和礼拜制度等,来衡量民众在实际生活当中的宗教观念与仪式行为。现在,在一般学术界似乎存在有两种看法:或者认为绝大部分汉族人“不信宗教”,或者认为他们是“信混合宗教”,显然都是按照“佛、道、释”等宗教观念与实践体系的标准做出的判断,但却忽略了对民间信仰及其活动本身系统性的理解。走进中国城乡的基层社会,不难发现有许多传统的宗教文化现象,特别是庙会祀神、祠堂祭祖等活动,普遍存在于各地民众的群体生活中。这方面情况的了解如若深入一些,就必然对上述两种判断产生怀疑。此外,我们乡土社会中的节日庆典、婚丧嫁娶和故事传说等,都与这些宗教民俗难解难分。这说明,我们民族在长期历史中形成了自身的宗教传统。如果不抱偏见的话,应当承认在中国汉民族同一的文化中,确实存在着同一的民俗宗教。
汉族民俗宗教的基本特征,从观念的构成和行为的规范来讲,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始终没有脱离现世实际生活的功利需要,为此而力图与支配命运的超现世神灵世界(包括各种超自然力量)加以沟通。所以有国外人类学学者指出,在汉民族,宗教的信条就是“生活的信条”。(渡边欣雄,1998: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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