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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立柱]龙是夏族的图腾吗?
  作者:陈立柱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8-11-28 | 点击数:15205
 

这一段话说夏人鼎上铸有百物而像其形,是用来协通神祇与人民的,使人们能分清神之奸善,以承上天赐给的福祉。原来鼎上铸物也是为了协通人神、以承天休的,王孙满的话讲得很明白。中国古代青铜器上这类常见的纹饰有饕餮、肥遗、夔龙、螭、虬龙、蟠龙等,另外还有牛、马、羊、猪、虎、鹿等等实有动物。仔细看,前几种纹饰都近于龙纹,据张光直先生的研究,这些龙类纹饰都是从牛、羊、虎、蛇、鸟等等自然界实有动物转化而成的。③显然鼎上之百物也是夏之君主祭享上神,依靠这些物精而与之沟通的。为了舞雩通神、娱神,大禹还创造了传之久远的巫步曰“禹步”,为后世巫师所遵行。夏后启筮占以达天命,乘龙而至天庭,并且能乘龙上天取下《九辩》、《九歌》,自然也是神巫、大巫。所以,鼎与乐器上的动物纹饰都是巫师协于上下之物。既曰“百物”,自然是很多的,当然不可能都是图腾。

第五类资料说夏有龙瑞。能否因此而说龙即夏人的图腾呢?且不说这些资料都晚出于秦汉,仅就内容本身而言也不能成为龙是图腾的证明。上古中国圣王有龙云、龙纪、龙身、龙首等等,文献多见,甲骨文中商王也是经常有事于龙的,龙瑞又岂是夏人所专有?《尚书大传》中禹受禅时而有的龙奋、鱼跃、龟出穴的情形也非夏所独有,而是上古新君受命共有的现象。圣人役四灵,先秦以前所谓圣人都指古之圣王,所谓三皇五帝三代明王是也,也曰“大人”,①所谓“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②“大人世及以为礼”③之类。圣人役使灵物,通天地合鬼神,本是上古君主通有的能耐,也是新君受命告天必有的仪礼,并非夏主才有。懂得圣人役使四灵的真相,则“龙瑞”与图腾便容易分清了。

第六类资料中的蟠龙陶盘出土于大墓,说明其规格甚高。但因此而说它是夏人的图腾,显然是猜测之词,若没有文献方面的根据,拿它作为夏人图腾为龙的证据是没有价值的。因为实物资料是不说话的,它之“性质”如何,那是我们人说出的。前言蟠龙纹是古之礼器上常见的纹饰,此陶盘蟠龙及二里头龙纹饰也当作如是观。张光直在《谈“图腾”》的短文中指出,考古出土的许多动物图像是否就是图腾是不能乱说的,“我相信在中国考古学上要证明图腾的存在是很困难的。”他因此警告说:“考古学上,图腾这个名词必须小心使用。”④历史学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第七类资料说匈奴每岁有龙祠。由《史记》、《汉书》之《匈奴传》所说,龙祠实际上即在龙城祭祀天地祖先神鬼,所谓“大会龙城”。这在考古学上已得到证实,我也曾做过研究。⑤匈奴单于认为自己是“天地所生,日月所置”,名曰“撑犁孤涂单于”,即天所立之大者,天子之大者。⑥单于祭祀天地祖先和中原天子祭天配祖是相同的,祭祀天地本是天子的特权,象征天命所在。“茏城”又名“笼(龙)城”,日本学者泷川资言说“必非蛟龙之龙”,⑦他的话是很有些道理的,于此我们另有文专说,此不详谈。

第九类资料说褒人之神化为二龙。对于这段材料,引用者很少考虑它的事实性如何。其实,它和第二类资料即帝赐孔甲两龙极可能是一件事,由于后世传闻异辞、添油加醋而演化成了两件事。说它们本是一回事:1.褒人之神化为两龙,伯阳甫说在夏之衰时,而夏之衰,据《史记·夏本纪》正在孔甲时,两者同时;2.褒之两龙“同与王庭”,“同”为交合,则两龙有雌有雄,这与上帝赐孔甲两龙各有雌雄也相同;3.帝赐两龙,后来孔甲食其一,而褒之两龙,孔甲也曾要卜而杀之。这以后发生的情况就变得离奇而不可思议了,龙竟然按照卜兆的意思留下唾液而去,这唾液又被装在匣子里,由夏传给商,商再传给周,又在周厉王的王庭上流了出来,化为玄鼋,导致一童妾怀孕,生下褒娰。这一大段经历,任谁一看也知它是巫师的把戏,不可能有什么历史根据。大概因为褒娰和周厉王的关系,流言将她与夏时的远族联系了起来,又与帝赐孔甲乘龙相混合,成就了褒娰一个“妖”女人的不平凡的经历。上古历史本是在传说中留下的,所以会变形走样,甚至面目全非。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孔甲因为是夏衰时的君主,不祥之事、昏聩之举和他联系在一起是很正常的。至于有人说他食其图腾龙因而被称为“淫乱”。这样说实在没有什么道理。且不说龙这种动物自然界原本就没有,《左传》与《史记》等明言龙为上神所赐的乘物,便是真的食龙了,也不足以言食图腾。我以为较为合理的解释是,孔甲吃食了享神的祭物或说通神的灵物,以故曰“乱”。要知道祭神在古人那里是最严肃最重大的事,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国之大事也”,⑧致敬无加那是当然的。吃食了祭物自是漫神,以“淫乱”视之没有什么好奇怪的。商末,一些人偷食祭品,商王也废祀不为,被看做是上帝厌弃的主要理由之一,也说明这一点。当然,另一种可能也是存在的,就是孔甲祭非所祭。《礼记·曲礼下》下云:“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孔甲“好方鬼神”,似是祭祀外方的神鬼,以故而曰“淫乱”?书缺有间,只能如此推说。总之比说食图腾要在情在理得多。

以上我们简要分析了夏人与龙有关系诸史料。可以看出,“龙”与夏之君主有着密切之关系,或者直说是为他们的乘物,或者刻画于礼器之上,用于协通上下、助理巫师以成厥功。总之不离巫术与祭祀,其为通神之物,假名而为乘物。龙既能通神,具有神格是很自然的。那么,学人们为什么要说它是夏族的图腾呢?

三、龙为夏族图腾谬误之所在

图腾(totem)的概念是舶来品,20世纪初引入国内,它原本是印第安人的一个名词,意指和自己有着某种亲属渊源关系的动物。对此大洋州与非洲的原始民族则有不同的称名。欧洲学者最先把图腾概念引入文化人类学、民族学的研究,成为认识原始民族文化的一个重要概念。但是直到今天国际学术界对于什么是图腾,图腾的特征有哪些等等问题都没有统一的意见。虽然如此,关于图腾有几点却是基本的。一者图腾是母系社会的观念,文明民族与之相去已远;二者图腾与人之间有着密切的亲属关系,或者说是兄弟、父母,或者以为祖先或祖先所从出;三者图腾都是实有其物,以动物为多,也有植物和其他自然现象。把图腾的这些基本的方面拿来和龙作比较,有哪些地方是相似的或者一致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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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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