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遇到的问题
近些年,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经开展起来。但由于社会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达成上下一致的共识,致使在抢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中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1.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但政府文化部门心无底数。
包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民间文化遗产是我们祖先五千年以来创造的极其丰富和宝贵的文化财富,是我们民族精神情感、个性特征以及凝聚力与亲和力的载体,是我们发展先进文化的精神资源与民族根基,也是综合国力不可或缺的精神内涵。但是由于民间文化长期不被重视,人们没有从全球文化的背景上看待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因而至今对于我们民间文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体状况、存在种类、数量和消失的状况等认识不清,调查了解和掌握不够,心中无底。
2.缺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的评估,保护文化遗产的观念滞后,缺少资金技术,正面主导参与乏力。
多数地方没能把民间文化工作摆上重要的位置,不能正面主导参与这项工作,以对社会施加影响力。同时,各地缺乏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专家,使政府对民间原生态文化价值认知不足,对其价值难以做出准确的评估。如旅游市场对民间艺术遗产庸俗化的廉价开发,对社会造成文化误导和原生态破坏。由于得不到政府的支持,资金不足,一些小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的文化产业,在艰难的环境中自生自灭,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抢救、开发等方面困难重重。
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缺乏法律依据。
我国许多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中被遗漏。如对古代的科技、工艺、音乐、舞蹈、历史声音、历史图像、民族文物、民俗文物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没有科学的界定和权威的说明,也未能进入《文物保护法》的保护之下。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能适应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4.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及人才的培养体系,传承渠道不畅。
教育领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重视和价值认知,教育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脱节。大学中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学科极度缺乏,不能培养提供保护文化遗产所需的社会人才。公民,尤其是年轻一代越来越远离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许多专家说,现在农村不仅剪纸没有了,就连日常的生活用品也被塑料制品取代,村民的住房也贴上了瓷砖,家里的摆设也是沙发、钢丝床,就连习俗包括宗教信仰也都淡化了。我们的下一代看到和感觉到的是沙发、名模、过“圣诞节”,这样下去,中华民族五千年绵延不断的民族民间文化将面临断裂的危险。
三、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建议
世界各国都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如日本和法国早在20世纪60年代现代化发展的高潮时期,都不约而同地开展了民间文化遗产的国家抢救工程。法国进行了文化史上最重要的一次文化遗产总普查,“大到教堂,小到汤匙”,巨细无遗,全部登记造册。日本也实施了由国家组织的“民俗资料紧急调查”、以及由政府专项拨款组织的无形文化财记录工作,颁发了相关法律法规。这些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保护民族文化生态、维护人类发展的自然生存环境至关重要,这将关系到人类永久生存的未来。同时,将我们的民族文化遗产培育开发成某种文化产业,也会推动现实社会的经济发展,满足人们精神生活需求。因此,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应该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原则,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分步实施,形成合力的良好局面中进行。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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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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