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还包括民间文学在文学中被使用的方法,即民间文学的功能——作为背景以创造真实的氛围,或者作为主题的核心部分被综合利用。有些研究者在具体研究的基础上,试图把作家对民间文学的使用情况系统化,以描绘民间文学在文学作品中的作用;和现实生活一样,民间文学可在文学里推动情节。但是,对个体作家的研究却显示出比系统化更多的微妙性和多样性。事实上,要探索一个作家在其作品中对民间文学的介入和使用情况,似乎需要先确定具体的方法,才能得到此位作家在某个特殊时期、地点以及经历中的情况。
一些研读民间文学和文学的学生最关心的是读者如何能借助民间文学(有多种定义)理解文学作品。从这个角度看,最杰出的贡献是米哈依尔·巴赫金(Mikhail Bakhtin)为拉伯雷(Fran ois Rabelais)建立的模式。巴赫金认为,要理解拉伯雷的作品,就必须了解他的世界,包括不同阶级之间的紧张关系、关于笑的价值观、整个多种语言混杂的文化气氛、以及民间文学被用来展示这些方面的途径。拉伯雷描写的是不断变动的世界,集中表现人们的声音以及狂欢行为的多样性。根据巴赫金的观点,尽管是虚构的描写,作者利用这些元素来揭示真实环境中的价值和中心事件。因此,巴赫金重建了拉伯雷的读者当时眼中的世界,展现了当年人们的观点。这实际上是一种反霸权的、与被历史地称为“官方文化”相违背的观点。民俗文化渗透着这个世界,因此,要理解这个文学作品,我们必须了解那个世界。
尽管这些“民间文学作为资料来源”的研究者们对民间文学的定义五花八门,但是大家似乎有一个共同的观点,即民间文学——包括文类、结构、风格、和背景——是丰富的文化资源,无论是口头传述的还是书面记载的,它总是而且已经是有创造力的作家(以及各种艺术家)可利用的资源。但是,从根本上说,民间文学和文学的性质是不同的。口头民间文学在面对面的表演时是直接的;而文学却是一种媒介和商品化的形式。根据费尔迪南·索绪尔(Ferdinand Saussure)关于语言和言语的区分方法,民间文学应属于前者而文学属于后者。属于语言的民间文学以社团为基础,是口头的、集体的;而属于言语的文学则是个体的、永久的书面记载。如果继续谈论两者的区别的话,苏珊·斯图尔特(Susan Stewart)将会说民间文学属于意义、属于文化,而文学则是另一个层次,属于无意义,指的是在另一种散漫规则框架中的“意义”。总之,民间文学和文学之间有着相互关联但又不同的关系。
3.作为相似艺术形式的民间文学和文学
其他的研究者采用了第三种方法,把民间文学和文学视为并行相似的艺术模式,视为交流、行为,研究这两种交流可采用相似的理论和方法。对风格、诗论和叙述感兴趣的人探讨了在口头文学和作家文学中讲述故事的共同方法:弗拉德米尔·普罗普(Vladimir Propp)有关俄国神话结构的观点已被应用到作家文学作品当中,得出某些模式和结构在两者中普遍存在的结论。同样,人们也采纳了阿克塞尔·奥尔里克(Axel Olrik)和马克斯·卢西(Max Lüthi)的观点。
民间文学家戴琳达(Linda Degh)和安德鲁·瓦松伊(Andrew Vazsonyi)通过分析传说的辩证法确定了一个对话模式,这个模式似乎已经得到作家的承认,并且经过加工后出现在文学作品中。语境中的传说并不是单一的叙述,在故事的发展过程中有各种各样的人参与,有许多不同的声音,众声喧哗。纳撒尼尔·霍桑(Nathaniel Hawthorne)在《小伙子古德曼·布朗》中似乎就采用了这种策略,以便在故事中插入轮流交错的解说:文中出现了可以交替的声音,就像口述传说时的不同参与者一样,比如,“当然这肯定出自视觉的欺骗”;“要么是黑暗的田野里突然出现光线使古德曼·布朗感到眩晕,要么是他认出二十几个塞勒姆教堂的成员,他们以特别的圣洁而著名”;“难道是古德曼·布朗在林中睡着,梦见了巫师开会这样离奇的事情?”其他的研究者也已在作家和口头作品中识别出了类似的主题、抽象的“难题”等。
有些方法注重读者和听众的接受,在研究领域中便增加了读者和听众部分,认为这些人由于受书面文本或口头表演中某些元素的影响而参与了反应的过程。另外,还有批评家提出,在口头文学和作家文学中都存在经典作品,他们强调口头艺术本身便是一种值得研究的艺术形式。事实上,为了让人们相信口头艺术和作家艺术同样具有价值,其方法之一是开发合适的途径,把口头表演通过抄写或翻译的办法以书面的形式保留下来——此法被称为民族志诗学(ethnopoetics)——以便更好地保护活着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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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学苑出版社网站 【本文责编: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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