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经书对道徒动作、行为的要求,很容易令人想起元杂剧中“科”的用法,例如《洞玄灵宝千真科》的几段“科”:
科曰:诸小道士所请名德,皆须饰形整顿冠履,安痒(祥)雅步,稽首三拜,拜讫长跪。启白:某甲小兆,未备法教,故以远来,伏愿大德……更三拜而退。
科曰:入众坐起,皆有法则。若坐时,男先上左脚,正履近床,次上右脚,徐手拓床,平身向后安坐。若下床时,亦徐手拓床,近前取履,先下左脚,次下右脚,安徐而起。女前右脚坐起,咸然。若入堂时,先于门外端衣笏正褐帔,束身饮版,存想堂中……
科曰:若入堂时,有门两头,东西门各随左右入。若门西坐者,从西门入,若东坐者可门东入。不得于门上交过。[8]
这种在“科曰”之后具体描述动作的写法,可能就是元杂剧中用“科”提示脚色动作的来源。值得注意的是,“科曰”所提示的动作,并非单一的“行”、“坐”等行为,而是要求道徒在某一场合必须遵守的系列行为,因而具有仪式性。唐·朱法满《要修科仪戒律钞》卷三所记更为清楚:
科曰:弟子有所启,白师主及同观、外观大德,皆整衣至房。房闭,当屈指细细打户。三过,停少时;不闻人声,更三过;又不闻人声,又三过,不闻则退。
科曰:弟子之礼师主,有客,当即拂拭床席机褥,洒扫前后。师主令“命客进”,乃命。
……
科曰:参省师主大德,皆再拜,侍立。命坐,则拜而坐。更问他故,则起立而答。皆条直身体,并脚敛手。
科曰:进尊者之房户,知在房中或库内,若不闻声,謦咳发觉。如不问,则退;若问,称名启白。命入则入,房开则开,闭则闭。入户,正视尊者,不得左右斜视。[9]
不难看出,上述引文中,“科曰”所提示的内容,是道教信徒在参见“师主”、“大德”、“尊者”时所应当遵守的系列行为,具有整体性、规范性和仪式性。
既然如此,道教的科仪、科范,所提示的内容就决不仅是动作与行为。唐末著名道士杜光庭删定的《道门科范大全集》中,所列道教醮仪,有“生日本命仪”、“忏禳疾病仪”、“祈求雨雪仪”、“祈嗣仪”、“安宅解犯仪”等。每种醮仪,都有“降圣”、“上香”、“献香”、“献酒”等一系列程序,分别用“唱”、“念”、“舞蹈”、“奏乐”来表现。《大全集》对醮仪中的咒语、宣词、道坛陈设、服装道具等,无不备载。以此可知,所谓“科范”者,实为各种仪式的总的科条、规范、要求。《洞玄灵宝道学科仪》卷上分“言语品”、“讲习品”、“禁酒品”、“忌荤辛品”、“制法服品”、“巾冠品”、“沐浴品”、“钟罄品”、“必斋品”等,每品皆以“科曰”起首,然后陈述规制,不厌其详。《洞玄灵宝三洞奉道科戒营始》卷三有一段对道坛陈设的规定:
科曰:凡讲经,座高九尺,方一丈,四脚安牙版裙。朱漆或木素,皆画金刚神王。或十座百座,并须有偶。安阁道、栏楯如法。[10]
“科范”、“科仪”既是对仪式程序、服饰、咒语及唱、念、舞等的各项规定,也有对“道服”的要求,如《洞玄灵宝前真科》云:
科曰:道服,中华之衣,横裙大袖,与俗有别,不得与参杂袍。[11]
无独有偶,元杂剧中“科”所提示的内容,也不限于动作,例如“内作风科”、“雁叫科”之类,当属于演出效果。徐扶明先生注意到了这一点,不过他说:“把表演动作和效果都混列在‘科’中,当然不大合适。”[12]我们认为,这类“混列”,也许正是受道教醮仪中“科曰”影响的痕迹。
可以举出许多旁证。例如洪升的《长生殿》提示动作多用“介”,但第四十六出《觅魂》,写道士杨通幽上场作法事,宣称要“依科行法”。整出戏有三十余处用“科”,只有一处用“介”,或是不小心混入。特别是“场上建高坛科”,“净更鹤氅科”等,与道教醮仪中“科曰”所提示的内容十分相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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