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国民俗学会最新公告: ·UNESCO ‖ 今天,我们庆祝首个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日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成功举办   ·第三届民俗学民间文学全国高校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在内蒙古大学开班  
   民俗生活世界
   民间文化传统
   族群文化传承
   传承人与社区
   民间文化大师
   民间文献寻踪
   非物质文化遗产
学理研究
中国实践
国际经验
立法保护
申遗与保护
政策·法律·法规·
   民间文化与知识产权

民俗生活世界

首页民俗与文化民俗生活世界

[萧放]从成年礼的传承变异看传统社会生活中的文化示范意义
  作者:萧放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8-11-04 | 点击数:27691
 
北宋开始的儒学复兴运动,到南宋达到高潮,出现了儒学的新形态——理学。理学家更强调对世俗社会的规范,强调礼制的秩序从一家一户、一言一行做起。理学大家朱熹评价《书仪》说:“温公较稳,其中与古不甚远,是七分好。”虽然评价《书仪》是七分好,但朱熹还是较多地继承了《书仪》的内容,“故熹尝欲因司马氏之书,参考诸家之说,裁订增损,举纲张目,以附其后,使览之者得提其要,以及其详,而不惮其难行之者,虽贫且贱亦得以具其大节略”他在《书仪》的基础上撰著了《家礼》,
其中冠礼一节继承尤多。朱熹从现实政治需要出发,对旧礼进行损益,他比司马温公更注重仪礼的操作性,强调对礼本、礼文的“熟讲勉行”(《家礼》自序),以求再现古人修身齐家之道,谨终追远之心,这样有助于实现国家“崇化导民”的礼治目标。为了“切于人伦日用之常”,将贵族社会的古礼变化为世间普遍实行的世俗之礼,朱熹在“礼下庶人”的过程中,一方面坚守礼仪大节,以封建伦理灌输社会,另一方面采用了灵活的策略,对传统旧礼多所删节变通。他认为“古礼惟冠礼最易行”,他首先强调冠礼在模塑人们的伦理品格方面的重要意义,“故孝慈忠顺之行立而后可以为人,可以为人而后可以治人。”规定男子十五至二十皆可冠,这是对温公“徇俗”的纠正,表明了朱熹“崇化导民”的思想意识。对于具体的礼仪节目,朱熹因时变化,如古礼筮日、筮宾,现在已无实行的必要,因此“但正月内择一日可也。既有定日,即当访求合用之人,措办当用之物。”冠礼的时间事实上这与东汉以来正月冠子的礼俗相符合,宾客选择亲戚旧交中熟悉礼仪的人。由此可见冠礼神秘因素消褪,世俗社会联系增强。加冠的地点一般在厅堂,然后见于祠堂,见于尊长。用以加的冠服也以日常成人在公共场所所用的服饰,“今行冠礼,若制古服而冠,冠了又不常服,却是伪也,必须用时之常服。”对于加冠时的祝辞,朱子也觉得应该变成一般庶民易于明白的语言,“冠婚之礼,如欲行之,当须使冠婚之人易晓其言乃为有益,如三加之辞、出门之戒,若只以古语告之,彼将谓何曰,只以今之俗语告之,使之易晓乃佳。”以民众易于接受的方式行礼,无疑有助于仪礼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与渗透。
由此可见,宋朝以后,伴随着宗法势力的扩张,传统的上层礼制逐渐俗化的同时,民间生活也日渐被纳入礼治范围,贵族的礼仪演变为士庶通礼。这一整合社会的上下层双向互动的秩序化过程,在明清时期尤其是明代更为明显。
明太祖朱元璋在元朝末年以“复宋”的旗帜,赢得了战争的胜利。明朝建立之后,朱元璋特别重视礼法,他在位的30余年中,制订了十几部礼仪专书,其中《明集礼》是明朝最重要的一部礼典。在冠礼部分,除了皇家冠礼、品官冠礼,还有士庶冠礼。明朝帝王在恢复汉家制度目标之下,沿袭并发展了宋代开始全面推行的以礼化俗的传统,重视以儒家伦理文化影响社会。《朱子家礼》在明朝被视为民间社会的礼仪指南,洪武元年(1368),政府颁令:“民间婚娶,并依《朱子家礼》。”(《明会要.礼九》)永乐年间,又“颁《文公家礼》于天下”(《明史.礼制一》)朱熹的私人著述这时已变成了国家的礼书,《朱子家礼》在政治力量的帮助下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理论权威,并部分地影响着民间生活。清代对于朱子亦恭敬有加,《家礼》依然受到重视,不过其地位逊于明代。清乾隆皇帝为了“化民成俗”,下令纂修《清通礼》,他认为《家礼》还存在着:“仪节繁委,时异制俗,士大夫或可遵循,而难施于黎庶”的缺陷。就是说在缙绅之家,大体遵循《家礼》,而一般百姓还是限于条件难于实行。乾隆的说法大体符合明清社会的实际。
明代是冠礼得到较多施行的时代,我们从明人文集与地方志中可以见到较多的民间举行冠礼的情形。事实上明朝的冠礼有两种形态:
一种是缙绅之家或地方大族依《朱子家礼》规制举行的冠礼。“前明士大夫家颇重冠礼,一遵紫阳所定。”(康熙《汤溪县志》)浦阳义门郑氏十世之长仲德父,以礼冠其从子杓及诸孙燧、爚、耀四人,是其中的显例。宜兴万氏谨于礼法,“其家子弟且冠,必为之行古冠礼,及婚葬祭率准《家礼》,从事不为苟简”。应该说在明代社会按《家礼》的模式举行冠礼,是相当时尚的事,社会对它有积极的评价,但《家礼》毕竟是一种榜样,“冠礼,惟士夫家间一行之,然倡而不和,未有多行者。”就是文人学士或地方世家行礼也不是都按《家礼》行事,有“三加礼,士大夫家间行之,然亦不能备礼”者。
一种是庶民之家,在《家礼》的影响下自觉传承民间特色的成人礼俗。十六岁成为江浙地区民间冠礼的年龄底线,一般人都在十六岁或十六以上,二十岁以下行冠礼。冠礼的仪式一般较为简洁、随意,民间通称冠笄为“上头”,上头时邀请集亲邻,吃“上头糕”。嘉靖《吴江志》记载江苏吴江地方:“童子年十二或十四始养发,发长为总角,十六以上始冠。女子将嫁而后笄。冠笄之日,蒸糕以馈亲邻,名曰‘上头糕’。”浙江镇海同样如此,“男子年十六,择吉日告庙始冠”,也有婚娶时行冠礼者,女子则嫁时加笄。举行冠礼的时间民间遵循古代岁首加冠的传统,“多于冬至或正旦加网巾于首,拜天地、祖宗、尊长,”一般都没有训戒之辞与三加的仪式,加冠的冠服已经变成了明代的网巾。网巾虽仍然传承着古代以来的束发功能,但它已很难唤起人们在加冠时节的神圣意识,庄严的成人仪式成为习俗相沿的家庭礼节。
冠礼的这两种形态分别代表了冠礼在不同社会层面的表现,在明朝前期以《家礼》为标准的冠礼在统治者的提倡下,影响较大。明朝后期,随着礼教的衰退,世俗生活情趣的增长,民间的成人礼俗凸现,冠礼逐渐又成为士人怀古的对象。《崇祯历乘》“历俗总角、弱冠皆从其便,三加之礼不惟庶民不知,即诗礼之家亦有不行。”

继续浏览:1 | 2 | 3 | 4 | 5 |

  文章来源:萧放的博客2008-11-04 16:04:59
【本文责编:思玮】

上一条: ·[冯骥才]年文化
下一条: ·[万建中]论民间禁忌的功能
   相关链接
·[喀毛措 东主才让]藏族女子成年礼”的仪式传播解读·[贺少雅]明代民间冠礼的传承演变与时代特征
·[金晓晓]浅谈山西省长子县的人生仪礼·[贺少雅]“过十二岁”成人礼俗的类型、特征及其发展
·[萧放]七夕节俗传统的传承与创新·[萧 放 李晓冬]成年礼的仪式传统及其当代实践
·[王亚芳]村落社会变迁中仪式功能的转换·[高忠严]人生礼仪及其蕴藏的真挚情感
·[周佳宁]明代冠礼的复兴·[贺少雅]论元代字说中所见之民间冠礼及儒家的成人观念
·[景军]穿越成年礼的中国医学人类学·非洲红衣马赛人的成年礼
·乞巧节:改良“七仙祭礼” 女子成年礼重现·[陈华文]古代冠礼的一种变异——庆号习俗
·成年礼

公告栏
在线投稿
民俗学论坛
民俗学博客
入会申请
RSS订阅

民俗学论坛民俗学博客
注册 帮助 咨询 登录

学会机构合作网站友情链接版权与免责申明网上民俗学会员中心学会会员 会费缴纳2024年会专区移动端本网导航旧版回顾
主办:中国民俗学会  China Folklore Society (CFS) Copyright © 2003-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大街141号 邮编:100020
联系方式: 学会秘书处 办公时间:每周一或周二上午10:30—下午4:30   投稿邮箱   会员部   入会申请
京ICP备1404686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201293       技术支持:中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