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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学术担当
  作者:施爱东 | 中国民俗学网   发布日期:2007-11-03 | 点击数:4524
 
随着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出台, 2005年中国政府颁布《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举国上下突然热热闹闹地刮起了一阵“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的风潮。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舶来概念迅速成为学术界的时尚标签。
原有的民间文化、民俗等概念迅速让位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尽管照目前学者的理解,这些概念之间的内涵几乎没有任何差别,目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家”大多也是原来叫做“民俗学家”的那些人。概念之间的差别在于概念产生的背景和概念所关联的意识形态。在政府《意见》中,紧随“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之后的,是“保护工作的意见”。善于领会上意的地方官员和学者们全都明白《意见》背后的潜台词:任何民俗现象,只要能贴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标签,就意味着取得了“文化”的合法地位,紧接着而来的就是能够得到“保护”,甚至可以申报项目经费。
非物质文化遗产一吃香,迅速就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这样一个奇怪学科门类的诞生。中山大学、华东师大、华中师大等一大批高校迅速跟进,相继拼凑班子,成立了名称大同小异的各种非物质文化研究机构。好像任何事象的名称后面加一个学字,就能成为一门学问似的。许多学者自己还没弄清楚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特殊概念的来龙去脉,就已经开始招收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方向的研究生了。
在保护运动的旗帜下,各种利益诉求得以纷纷登上话剧舞台。学者、商人、地方官员,以及民俗主体,谁不想趁热分羹?民俗学者以及稍微能与民间文化扯上点关系的非民俗学者,心照不宣地结成了暂时的利益共同体,谁也不想点破皇帝身上的那件新衣其实只是一个虚拟的神话。
为了取得社会的信任与支持、获取持续的利益和资源,学者们正逐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神化为民族精神的象征,并借助民族主义话语把自己操作成民族精神的守护者。但是,近年来学者们在保护运动中风光而拙劣的表演,已经逐渐使“民俗学家”以及泛民俗学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家”沦落为一个轻度贬义词。
学术研究与文化批评是两种不同进路的工作,前者是学者的工作,后者是公共知识分子的工作。所谓研究,也即细细研磨、仔细推究,其对象必须是曾经存在过的观念或实象。从这个角度说,人文学科只有言说过去的资格,所有的人文学者都应该是历史学家。而当学者们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价值判断、对保护工作献言献策的时候,实际上他们是作为公共知识分子而不是作为学者在发言。其后果正如刘魁立先生所指出的,“没有深入的研究工作就没有真正意义的、科学的、合乎历史规律的保护。每位学者根据自己接触对象的程度和侧面不同,只能从自己的角度对事物做出观察,得出相应的认识,所以不可能没有局限。追求真理和经世致用,并非在一切场合下是相通的、统一的。但现实状况却是,在继承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激情中,学者们都在忙于做事,疏于思考,对策性的、操作层面的议论多于学理性的、思辨性的挖掘和阐释。”
学术研究必须慢工出细活,而学术运动要是的大张旗鼓地赚吆喝。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任何被冠以“运动”的学术历程,虽然热闹风光一时,但最终都是以学术水准的大幅倒退而收场的。
民间文化研究界的人力资源是如此有限,当大家都热衷于经世致用的时候,从事于具体研究的人力资源必然大为削弱。没有具体研究做后盾,学者们的作用就丝毫不优于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事实上,在如火如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中,学者们担任的角色更像造神者,而不是研究者。学者的头衔只是一个参与舞会的唬人面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说穿了就是一出假面舞会。
学术与时政、与商业的合作必然以牺牲学术的独立思想为代价。保护运动本身并不存在多少学理的成份。学者一旦脱离自己专业领域的具体研究而介入公众话题,他就不再具有任何优越于公共知识分子的优势。2008年两会期间,各媒体风传山东济宁市政府捏着一张据称有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69名院士联合签名支持的小纸条,声称要建设中国文化副都“中华文化标志城”,这出院士签名的闹剧遭到了来自社会各方的质疑。学者当然也有关心时势的权力,但针对时势发言的学者只是作为普通人在发言。学者的权威性只能限于学术领域,当学者不在自己专业领域发言的时候,拿出院士、教授、博士之类的头衔来要挟舆论就不对了。当关公拎着青龙偃月刀走进厨房的时,他的解牛技术并不比无名的庖丁更加高明,他又有什么资格对着庖丁指手划脚?
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只是一种行动方案,是地方政府和具体的文化传承人在权衡各方利益之后的综合决策,而学者所能掌握的至多是一种有关民俗事象的片面真理,他们既不需要也不可能具备全局观念。学者的学识只代表他对于过去民俗的了解,并不代表他有权对当下文化现状进行价值判断。具体的文化传承人才是当事人,而学者只不过是一个旁观的他者。如何处理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传承人自己的事务,传承和变异是一个硬币的正反面。选择继承既有文化遗产中的哪一部分,或者扬弃哪一部分,视乎文化传承人自己的需要,而不是他者的理想图景。
许多所谓的学者往往乐意充当帝王师,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上对着地方政府和地方文化工作者指手划脚。一旦保护运动失败,这些学者当然是拍拍屁股走人,根本无须为决策的失误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社会分工,学者就应该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发光发热,而不必介入地方事务,同样,地方政府和文化传承人也没有替学者圆梦的义务。但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一旦被学者神化,接踵而来的则是学者们对于神化对象的本真性要求,作为遗产的生活文化往往就这样被学者们的“真实性”“原生态”“原汁原味”等一系列漂亮的时髦话语所绑架了。正如一个年青女子一旦被道学家们冠以“贞节烈妇”的头衔,她就失去了与男性正常交往和继续正常生活的自由。老百姓的春节本来就过得好好的,学者们非要把好好的春节保护起来,而且打着弘扬传统文化的旗帜,告诫老百姓春节应该这样过不应该那样过,用权威话语威逼民众挤着春运的火车回家包饺子,诱导民众通宵达旦用震耳欲聋的鞭炮去驱邪,为各种本来已经废弃的民俗事象做翻案文章,为之赋予各种文化的乃至民族的“意义”。每个人都有权按自己愿意的方式过他的春节,有人喜欢热闹有人喜欢宁静,凭什么认为没按你们学者指点的方式过春节就是“没有文化内涵”?

 

2007年的国家节假日改革方案中,民俗学家们一致认为五一是个没有任何文化内涵的泊来节日,建议把五一长假的假日时间挪至清明、端午、中秋、除夕等传统节日,以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学者们本以为此举定然受到广大民众的热烈拥护,没想到改革方案一公布,却招致大批网友的痛批,原因无他,只因为取消了五一长假,工薪阶层的实际利益并没有在节假日改革方案中得到体现。人们对节假日改革的期盼是,在保留五一长假的基础上,增设传统节日为法定假日。
所以说,文化传承人更关心的是自己的生活如何能够“更舒适”,而不是如何能够“更有意义”,他们的文化就是现实生活本身。一种文化是否为民众认可,不在于这种文化是传统的抑或现代的,而在于它是否能为民众的生活带来实际利益。文化传承人要在传统的继承与发展中求得最大的现实利益,而学者显然只关注了文化的传统性,而没有把“群众的实际利益”当作首要考虑的因素。
文化传承人及其生活世界是民俗学的研究对象而不是改造对象,地方文化工作者作为文化传承人中间的精英分子,他们是“研究对象”,而不是“研究者”。因此,学者没有任何理由以求真的标准来要求这些地方文化工作者。学者们必须清醒地区分这种身份差别。一个负责任的学者,面对地方文化工作者,应该做到观棋不语真君子。学者们不必以一种文化持有者或者文化权威的姿态去“干涉”他们的工作,而是更应该“关注”他们的工作,冷静地观察和思考一种新的文化现象是否能够,或者如何能够成为当下发明的新传统。
学者们只有拉开了与民间的距离,只有作为旁观者,才不会有感情因素的介入,才不会当局者迷,也才能更真切地认识传统文化如何在民间被阐释、被利用、被创造、被传承。当一个学者冷眼旁观的时候,他是一个学者;而当他积极参与其中的时候,事实上他已经变成了一个特殊的当事人。
在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学者们主要是以公共知识分子或者文化评论者的角色在各种媒体和文化行政部门的座谈会上进行呼吁和动员,并没有深入到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之中,因此显得热情有余而智力投入不足。专业学术工作者一旦脱离了专业领域的具体研究而热衷于公众话题,他就不再具有任何优越于公共知识分子的优势,相反,学者对于现实生活的过多介入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公众的自由生活。
 
 
个人资料
施爱东,1968年生,男,江西信丰县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民俗学学术史、故事学。
代表论文有《叠加单元:史诗可持续发展的结构机制》、《故事的无序生长及其最优策略》、《民间故事的记忆与重构》、《英雄杀嫂——从“萧峰杀敏”看金庸小说对传统英雄母题的继承和改造》、《故事传播实验的报告与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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