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意味着,从社区的历程来展开社会人类学的考察,我们所面临的不仅是本文所侧重叙述的地方传统的命运,而且面临一个超地方的政治和意识形态过程。虽然这个政治和意识形态过程是超地方的,但是在社区中可以寻找到它的影子。从“现代化”的角度来看,至少在中国,这向来就是一个“计划的社会变迁”过程。也就是说,如果说“现代化”存在的话,那么它不是“自然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转型,而是以权力和包括人类学者在内的知识精英上层所设计的、并假设为民众所需要的可欲目标。而正如著名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 (Anthony Giddens) 所言,这一目标和过程的设计,与现代国家权力的转变有密切的关系。[32]
我在上文偏重从社区地方传统的内涵和适应的角度来描写一个农村的社会生活,而对于超社区的国家权力转变与“现代化”观念的相关性未加具体探讨。在认识到传统与现代的分辨主要是出于现代政治和意识形态的设计、以及现实社会生活中传统与现代的不可分割特性之后,我们似乎有必要对现代政治和意识形态的设计,与可观察的社会现实之间的不一致性,加以进一步的解释。因为此不一致性的不是在地方性场域 (local arena) 中发生的,因此我们也有必要在其所发生的超地方场域中加以论述,而要做到这一点,我们只好依据理论的重新发现来作解释。
1985年,吉登斯出版了在社会科学界引起广泛反响的《民族-国家与暴力》一书,对现代社会转型进行了独特的论述。该书以全球社会变迁的历程为叙述框架,阐明社会转型的一般模式。吉登斯认为,现代社会转型除了“生产力”的提高(马克思)、人的理性化(韦伯)、社会分工的发展(涂尔干)之外,更重要的是国家形态的变化。所谓“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差异,主要在于现代社会以民族-国家为特征,其突出表现是国家与社会的高度融合。造成这种国家与社会高度融合的动因,包括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变迁,同时也包括其它三种力量的发展:以信息储存和行政网络为手段的人身监视力 (surveillance)、军事暴力手段的国家化、以及人类行为的工业主义。现代社会之所以与传统社会形成对照,是由于现代社会中物质生产高度发达、信息和行政监视大幅度延伸、暴力手段为国家所垄断、工业主义渗透到社会的各部分。
吉登斯把具体的社会转型过程分为三段:传统国家时代、绝对主义国家(absolutist state) 时代、以及现代民族-国家时代。在传统国家(城邦、封建国家、继嗣帝国、中央化官僚帝国)时代,阶级分化十分明显,并表现在城乡之别,也就是说上层阶级居住在城市,下层阶级居住在乡村。城乡之别不仅体现出阶级差异,而且还表示传统国家行政力量涵盖面的局限性。在任何形式的传统国家中,政府对社会的行政控制都被限制在城市之内,同时国家象征体系与宗教与一般人民的“民俗”保持着相当大的距离,这便导致监视力的软弱。城乡之别与监视力的不发达证明,传统国家不是“权力集装器”(power-container),那就是说国家与社会的关系较松散,国家只有“边陲”(frontiers)而没有疆界(borders),也没有对军事力量的垄断权(大量的军事力量受军阀和民间力量操作)。在行为的规范方面,许多规矩只在贵族阶层有效,对一般人民毫无制约力。
传统国家向现代国家的过渡期,就是绝对主义国家。在欧洲,绝对主义国家在十六、十七世纪出现,其首要的表现是大型帝国逐步蜕变为分立的国家。首先,民族与民族之间的“自然边陲”被确定为“疆界”,随之,“主权”(sovereignty) 的观念也出现了,神异性的国王变成国家主权神圣性和分立性的代理人和象征,法律成为全民性的规范,直接界定个人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制裁制度。与此同时,军事技术的发展为暴力的扩张提供条件,军队内部行政管理手段高度发达并为社会秩序控制提供可借用的体系,海军力量的成长为全球化(globalization)创造了必备的前提。
绝对主义国家的发展为现代民族-国家奠定了基础,它为后者提供了疆域概念和主权性。不过,现代民族-国家只是到十九世纪初才开始在欧洲出现,其推动力在于行政力量、公民观(citizenship)、以及全球化,而主要的基础是配置性资源(allocative resoruces)和权威性资源(authoritative resources)的增长。所谓“配置性资源”指的就是物质资源,而“权威性资源”指的是行政力量的源泉。吉登斯认为,这两种资源是不可分的,它们的联系机制就是“工业化”。工业化不仅导致物质资源的增长,而且还导致“工业主义”(industrialism)作为一种行政力量和个人行为取向的发展以及权威性资源的开发。进一步地,商品化使法律成为全民准则、税务成为国家控制工业的手段、劳动力成为“工作区位”(work-locales)的附属品、国家成为世界体系的一员。此外,传播媒体、交通、邮电等资源的开发,使国家更容易地渗透到社会中,强化其监视力。
依据吉登斯的框架,中国国家是从城邦国家转变为官僚-继嗣帝国,经历明清的绝对主义国家(此时期从具有世界影响的元帝国,转入严格限定边界的明清帝国),在本世纪初进入民族-国家的。这一转变同样地经历国家与社会分离(城乡分离)到国家与社会充分一体化的变迁。在《民族-国家与暴力》一书中,吉登斯并没有对社区与国家力量变迁史加以系统化的联想。但是,他对于国家与社会关系从传统国家、经绝对主义国家、到现代民族-国家的演变过程的考察,也隐含社区作为社会的主要单位所经历过的一系列地位变动。可以说,民族-国家的成长史是以社区内部的人民不断地被从地方性的制约“解放出来”,直接面对国家的全民性规范、行政监视、工业管理、意识形态的影响和制约的过程。如果我们可以把明清以前称为传统国家、明清称为绝对主义国家、民国以来称为现代民族-国家的话,那么我们同样地可以说中国社区的历程是以城乡-阶级分化为开端、经内外权力(绝对主义国家与西方世界体系)交错导致的“主权”和社区“全民化”过程、进入国家对社区监控全权化(totalitarianism)的。肖凤霞在《华南的代理人和受害者》一书中,指出中国社区与国家关系的变化经历过传统时代县以下社区的相对独立性,向一个世纪以来的行政“细胞化”转变。这一论点,基本上符合民族-国家理论的框架,并在一定意义上说明了这一框架的可行性。[33]
正如吉登斯本人所承认的,他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史模式只是一种为了理论说明而建构起来的“理想模式”,在不同民族的实践中可能出现地方性的变异。不过,如果我们已经意识到这一模式的建设性,那么我们可以说即使对中国社会变迁史有具有一定说明意义。首先,从这个框架来看,中国政治话语中“现代化”的理念,是新民族-国家对社会和社区的全权化监控的一种意识形态合法论 (legitimacy),其所服务的对象是新权力结构的建设。其次,与这一点相关地,把传统视为“现代化的敌人”或必然为现代性取代的文化模式,证明的也仅是这种理想模式的合法性,因而其对现实社会的分析力并不大。再次,由于传统-现代的对立观反映的是所谓农民-公民对立的理念,也不是社会现实的存在。最后,由上述三点综合起来看,目前中国农村社区民间传统的延续和复兴,恰好证明意识形态与现实之间的差距。也就是说,民间传统的曲折回归证明,没有一个国家是完全意义上的现代或民族-国家。
从另一个角度,我们可以运用吉登斯的国家与社会关系变迁史框架,对社区内部社会秩序、行动、互惠以及它们与外在政治、社会、文化的互动加以考察,进而建构一部有益于理解大社会及其变动的社区史。吉登斯从宏观的世界史角度,阐明大社会从传统国家、经绝对主义国家、到现代民族-国家的转变。社区史则可以反映如下过程:原有的较为自立的社区及其外联区位体系、经历绝对主义国家的行政区位制约、走向“全民”社区行政“细胞化”的历程。当然,在重构这一社区历史的过程中,中国历史的独特性是值得注意的。具体地说,我们应该注意到,在建构现代现代民族-国家过程中,官僚-继嗣帝国和绝对主义国家的制度也存留下来。这种历史的绵延性和回归性,给予社区在现代场合中得以延生的空间,其具体表现就是本文探讨的“传统复兴”、“社区生活回归”。因此,在现代国家建立之后,社区并没有在中国社会消失或完全被“细胞化”,并且其作用有“愈演愈烈”之倾向。因此,汉人社区史的叙述框架,尚需包容“倒逆时间”(reversed time) 的观念,描写“从现代到过去”,“细胞化”以后的社区寻找它们原有的生存根源的“怀旧”(nostalgia) 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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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中国民俗学网 【本文责编:思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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