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陪送”与婆家婚姻支付的趋同
20世纪80年代以来,“陪送”的种类与金额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在其中的两个案例中,娘家为男方买衣服与皮鞋。如果将其与前述男方婚姻支付联系起来,就会发现它是对婆家“买衣服钱”的一种借用和颠倒。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买衣服钱”只存在一种关系,关系的两端分别维系着婆家与女方;而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买衣服钱”则包含着两种关系,除了前一种之外,又新增了第二种关系,它的两端维系着娘家与男方。这说明,“陪送”不仅仅是送给女儿的礼物,同时也是送给夫妇单元的礼物。通过对婚姻支付形式的借用,娘家对待女婿的态度与婆家对待儿媳的态度正朝着趋同的方向努力。更为确切地说,娘家正在试图提高在夫妇单元中的影响和地位。“陪送”中的构成,例如现金、家具、大件与婆家中的婚姻支付越来越相似。到了20世纪80年代末,部分娘家也采用了现金支付的形式,这些都与婆家的同期行为极为相似。同工同酬的政策让男女获得了同等的工资收入,女儿对于家庭的贡献与儿子已经相差无几,有些女性的工资收入甚至高于男性。这些贡献包括为兄弟娶媳妇、为家庭添置大件,等等。女儿在家庭中的地位逐渐受到重视,“陪送”的增长也可以理解为是娘家对女儿贡献的回报。
20世纪80年代的计划生育政策,使部分家庭面临着没有儿子的境遇,居民开始担心家庭的延续。当然,在此之前也会存在着没有男性子嗣的问题,解决方法是多生子女,这种方式通常导致多子女家庭的出现。如果一个家庭中全部为女儿,那么长辈就会考虑招“养老女婿”,一般是最小的女儿。这种情况下居民常称为“娶姑爷”,婚姻支付几乎全部由娘家来承担。但是这一时期“陪送”的上涨不能够理解为“娶姑爷”时的花销,因为这些家庭还不用直接面对“没有人接户口本”的问题,但是,它也体现了民间对未来的一种担忧。
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陪送”,也随着婆家的婚姻支付水涨船高,当地居民完全可以用它们来娶媳妇。在有些案例中,如果单从现金和物品本身,很难分辨出是婆家还是娘家的资助,这些实践说明,目前姻亲家庭间对夫妇单元的资助越来越趋于同化。
无论是婆家的“买衣服钱”,还是娘家的“陪送”,Q 镇的婚姻支付都经历了变迁。从总体上看,这种变迁在婚姻支付的流动方向上表现得尤为突出。我们以20世纪50年代作为见证Q镇婚姻支付变迁的临界点,将当地婚姻支付划分为两种基本模式(图1)。a模式指20世纪50年代以前婚姻支付的流动方向,基本上是从婆家流向娘家,表达了姻亲家庭之间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一种偿付关系。b模式指20世纪50年代以来婚姻支付的流动方向,接受方已经从娘家演变成为新建立家庭,而娘家从接受方转变成为提供方。b模式表达更多的是双方家庭内部的代际关系,以及与夫妇单元的关系。这些变化充分说明,20世纪50年代以后的婚姻支付不是婆家对娘家的偿付,而是婆家与娘家对夫妇单元的资助。单独应用婚姻偿付理论或者婚姻资助理论,都不能够解释Q镇婚姻支付的变迁,这一结论与下岬村的情况有些相似(阎云翔,2000:195)。
Q镇的情况还表明,婆家提供婚姻支付的实践随着时间流转一直在进行,尽管在经济困难与政治禁锢时期曾一度低迷,但是它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保持了延续。虽然订婚仪式曾经出现断裂,但是订婚仪式所要达成的目的并没有随之中断。婚姻支付的延续就是一个例证。也许用礼物的互惠与家庭间的承诺来解释这种延续更为贴切(阎云翔,2000:198),也就是说,家庭延续的文化期望没有发生改变,它一直引导着婆家的婚姻支付行为。当然,这也可能是由于“一种礼仪程序被普遍接受以后,人们就不得不付出这笔开销,否则就不能通过人生的关口”(费孝通,2001:121)。
当地娘家婚姻支付的变迁却是惹人注目的,如何解释从20世纪40年代“养钱”到50年代以后“陪送”形式上、性质上的变化?国外学者通常从两个层面来理解嫁妆:一是将其解释为女儿带到婚姻中的财产;二是把嫁妆阐释为女方亲属用来表述财富与地位的象征。弗里德曼强调中国社会中嫁妆的象征意义,认为女性没有继承权,资助新娘会造成娘家财产的流失。在这种情形之下娘家仍然提供资助,是因为女儿的出嫁给娘家的地位带来威胁,娘家需要通过嫁妆来维持原有的地位,所以嫁妆是娘家财产和身份的公开显示(Freedman,1966:55)。持有相同观点的还有麦奎利(McCreery,1976:163-174),他认为娘家为女儿置办嫁妆,是为了炫耀娘家的财富和地位,以及出于女儿在婆家地位的考虑。克洛也认为,嫁妆可以表达娘家的社会地位,并且有助于为双方保留家具,储蓄夫妇基金(Croll,1981:117)。郝瑞等人(Harrell & Dickey,1985:105-120)看重嫁妆的社会意义,认为嫁妆的意义在于建立威信而不是维持地位,是向上流动的社会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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